12月2日,我省2016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述责述廉会议在郑州召开,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对全省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进行抽查检验,并对下一步工作作出安排部署。(网易>2016-12-03>来源:大河网 (郑州))
眼下,又到了年末岁尾的时候,各种检查、总结、汇报等一大堆涉及个人和单位的事情纷至沓来。“述责述廉”就是领导干部其中一件要紧事。
所谓“述责述廉”,就是将领导干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个人廉洁从政情况向组织报告、向社会公示的一项反腐倡廉的好制度。
往往,一些领导干部领到任务后,首先就是安排工作人员,工作人员冒充“枪手”,比照模板写或“枪手”之间相互交流“切磋”写,内容要么高唱赞歌、要么找些鸡毛蒜皮、不痛不痒的问题交差,本人也只圈改一下了事、在会上读一次就完事。
其实,“述责述廉”这样的重要材料,让“枪手捉刀”,这也是“四风”不正的表现。首先,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就是领导自己应履行的责任,其到底履职如何、特色亮点、缺点不足,一年到头了,该自己去“盖棺定论”,总结得失,谋划未来,方能更有利于部门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其次,就“述职述廉”的深度来说,还是应该由领导干部亲自“操刀”。诚然,“枪手”写作技巧要高明些,但是“枪手”对于一个部门党风廉政建设的开展程度、领导干部的落实情况、对单位制度建设、领导干部对单位对同事的监督情况、群众对责任主体的监督基本是一无所知,“枪手”写得起,并不能表示“述职述廉”材料的真实性。
如果领导干部将“述职述廉”交由“枪手操刀”代劳,报告必然失去真实性,只能用来敷衍上级和群众,从而影响到上级领导或纪检监察机关缺乏对报告人、报告单位的真实情况了解掌握,导致该教育的没有受到教育、该整改的薄弱环节不能得到整改,让一项好制度成为一个形式、一阵风,对干部队伍廉洁从政建设的危害相当大。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领导干部能否亲自撰写述责述廉报告材料,是判断作风建设成效的基本手段,也是检验党风廉政建设成效的一个重要途径。只有坚持不懈地把作风建设挺在前面,督促领导干部自己动手,并加强述职述廉报告真实性检查,杜绝官僚主义作派,并运用好述责述廉活动成果,全面压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提高管党治党水平。
作者单位:四川北川县委编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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