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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敲诈书记”,真相岂能“猜谜语”?

[ 作者:杜才云  文章来源:中国乡村发现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6-09-14 录入:16 ]

通过发送威胁短信、寄送控告信、到北京上访等手段,河南舞钢市法院副院长王某伙同他人对时任舞钢市市委书记祝某、舞阳县县委书记秦某、县长刘某等政府官员实施敲诈勒索,金额达410万元。(2016年09月08日17:13  来源:人民网-观点频道)

敲诈勒索的案件,在过去叫“敲竹杠”,属于侵财型案子。反观此案,却有着和旧小说不一般的案情,令人惊奇。

惊奇之一,河南某市某区法院一名副院长,竟然主演了敲诈勒索大案的“男猪脚”;惊奇之二,“敲竹杠案”“成功率”高、“受害人员”级别高,时任舞钢市委书记祝某、舞阳县委书记秦某、县长刘某等政府官员,都被王副院长的“竹杠”“猛敲”了一棍。

从通常情况来看,敲诈勒索案件总有一些相似之处,基本套路是犯罪嫌疑人员或捏住了别人的人证、物证、严证,或是控制了关键的人、舍不得的物,诈骗犯罪嫌疑人将这些作为“竹杠”,要挟被害人并让他们乖乖交出钱财。案情不够透明,大家猜不出王某及同伙使用何种手段作为“竹杠”。

王某等人敲诈勒索,依法处理自不必说。但是按理说,市委书记、县委书记、县长这些角色,都是当地的精英,既懂政治又懂法律,当受到不法恐吓的时候,应当机立断交由公安机关办理,顺藤摸瓜地将敲诈勒索者一网打尽,以免其他人再受害。但是这些领导们却无一例外地保持了“沉默”,甘当任人宰割的“鱼肉”和“沉默地羔羊”,实在令人“百猜不得其解。”

一方“敲竹杠”,另外一方“花钱消灾”,在这种情况下,或只有一种可能是正解,那就是主犯王某身在区法院领导岗位,借职务之便,掌握了一些领导干部或其家人、近亲属违法乱纪线索,借机纠集一帮人员勒索市委、县委县政府领导;如果被敲诈对象不给钱,则有可能身败名裂;如果给钱,又将有下一次、下下一次无休止的敲诈,“狗舔磨盘,没得次数”。“投鼠忌器”,被敲诈的领导为了保全“帽子”“位子”,不得不“认栽”,又给了王某等人以继续害人的“胆量”。

当然,这些不是有关部门查实报道出来的,是网友们“猜谜语”一般猜的。究其因,或许是有关部门不愿意“涉足甚深”,听说有领导参与,压根就没有调查领导一方的“细节”,以免“小帽难保”;亦或许是有关部门早已经调查得“水落石出”,只是不愿意“得罪领导”,从而不公布,也不追究。

“纸是保不住火的”。其实,有关部门不查、不报这两种态度和处理方式都是错误的,事实上都是行政不作为和执纪不严的表现。敲诈勒索案已经涉及到多名领导干部,在社会上造成相当大的影响,在媒体全覆盖的情况下,要想隐瞒下去几乎不太可能,在这种情况下,只有按照严肃执纪的要求,“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认真查实“敲竹杠案”背后的细节,并负责地向社会公布“谜底”,并依法追究处理违纪违法的涉案人员,给社会一个满意的答复,就不需要“每次都是猜猜猜”,这也是新闻监督的力量所在。

作者单位:四川北川县委编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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