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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旅游乱象牛皮癣还需使用洪荒之力

[ 作者:魏俊  文章来源:中国乡村发现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6-08-17 录入:实习编辑 ]

随着物质生活的日益丰富,人们不再将目光仅仅投在解决衣食住行上。更愿意一家几口,或者带上三五朋友外出旅游,沉浸在大自然的怀抱中,既增长了见识,又陶冶了情操,还可以认识来自全国各地的小伙伴,可谓“一举多得”。然而诸多无良旅行社正是看准这种“商机”,勾结当地无良商家,打着“土特产”的名义,瞄准出行人的荷包,甚至还出现“购买最低标准人均4000元”、“不买满XX元不准离开”等威胁言语,这些旅游乱象成为旅游市场一块不能根治的“牛皮癣”。

同样的旅游,不一样的购物。

人民网最近曝光了某旅行社北京八达岭长城“一日游”项目,清晨六点出发,晚上八点解散,十几个小时的“一日游”行程中,真正核心区游览时间只有不到一个小时,大部分时间被导游安排在购物点和自费景点,而且上车没几分钟,导游就强行要求各团员缴纳“补齐团费”,其中还包括一处观看演出的费用,好好的“一日游”俨然成了“一日购”,无论是参与者还是旁观者,都感到一阵心寒。

为何类似的事件频频在媒体曝光,却屡禁不止?为何同是中国人,在旅行途中,就连最基本的人身自由都不能保证,只能任人宰割?如此明目张胆的强买强卖,如此闹心的旅程,让游客的“舒心”还能剩几成,让公众对旅游业的“信心”还能有几分?

国内旅游市场的乱象由来已久,相关部门大刀阔斧地改革、整顿也不是一天两天了。但我们看到,依然问题频发,老百姓怨言不少。

国家相关部门也老早就注意到旅游市场的乱象。日前,国家旅游局合并修订《旅行社条例(修订草案送审稿)》,对不合理低价游、强制购物等问题作出了相应规定,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其中最重要的一点修改是对旅行社指定的购物场所和另付费项目,必须先取得旅游者的签字同意。且旅游者在活动过程中有拒绝权和反悔权。这给旅行者在旅行过程中受到的侵权行为提供相关法律依据和条款。

然而“远水救不了近火”,《条例》之外,旅游者在旅行途中还是会在导游的一番软磨硬泡和威胁下缴械投降,毕竟外出旅游的人都是抱着享受美好假日的心态出去的,选择旅行社就是为了不费神,有人全权安排好旅游途中的食、住、行问题。所以在旅行途中,旅行者是“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如果不签字不同意的话,难保会受到导游的不公平对待。中国人向来也相信“和气生财”的思想,犯不着为了几千块钱去得罪导游,反正也不是自己这样,别人也这样。而且事后对这类事件的处理和现场取证很难,导致旅游者抱着得过且过的心理,更是助长了一些导游的嚣张气焰。

《条例》之外,除旅行社和导游,景区周边地区的旅游环境整治也是迫在眉睫。“真的是屡禁不止,罚了钱教育后,没几天这些黑导游又回到景区,和执法人员打‘游击战’。赚得多,不怕罚。”某国家5A级旅游景区工作人员如是说。违法成本偏低,利益的驱使,也是导致旅游乱象频发的原因。一些周边商户采取“打一枪换一炮”的游记战术,见到外地游客就狠宰一顿。当执法人员查处时,他们立马换地方,改头换面,继续宰客。就算被执法人员现场抓住,也因为处罚标准偏低,然后继续逍遥法外。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旅游市场乱象的整治也不是一时之功。相关主管和监管部门还得使出“洪荒之力”,下大决心、大力气,“狮子搏兔尚用全力”。只要用心抓,用力管,抓不出旅游市场一个朗朗青天?

作者单位:峨眉山市绥山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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