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能源公司发生多名中高层管理及相关人员违纪问题,相关领导被问责。(《人民网》8月8日)
为了加强追责、问责工作,加强制度建设,完善工作机制。先后制定了《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厘清了工作职责,明确了责任清单。制定出台责任追究办法和“一案双查”办法,明确了适应党委(党组)主体责任的14种情形和适应纪委(纪检组)监督责任的12种情形。建立典型违纪问题通报曝光制度,为问责建立了基本的制度遵循。
翻阅各地新闻报道,在各种会议和活动中,“主体责任”、“责任追究”、“一案双查”等成为各地党委书记口中的高频词。去年以来,全国各地党委召开落实主体责任相关会议,举办党政主职干部落实主体责任研讨班,召开落实主体责任工作会议,组织党政主职领导干部两次“夜谈”主体责任。各级党委、纪委主要领导逢会必讲、反复强调主体责任,确保追责问责工作落实处、见成效。
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各地坚持“一案双查”,对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四风”问题突出、发生顶风违纪问题,出现区域性、系统性腐败案件的地方、部门和单位,既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又严肃追究领导责任。
有权就有责,权责要对等,用权受监督,失责受追究。党风廉政建设出了问题,党委的主体责任不可推卸,纪委的监督责任也难辞其咎。哪怕离开原岗位了也要问责,这是向那些“明哲保身”的党委书记、纪委书记发出的强烈信号。
追责问责工作,要做到规范化、制度化,把落实责任成常态并严格和健全的制度是倒逼责任落实的有效保障。不少地方列出“责任清单”,明确追究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具体内容。并追责内容“清单”化,追责方式也更具体化。要对领导干部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将以组织处理或党纪政纪处分等方式严肃追究责任。对集体的追责方式包括书面检查、通报批评、调整处理;对个人追责,“轻”者批评教育、书面检查、公开道歉、停职检查,“重”者调离岗位、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免职、降职。
问题该发现没有发现就是失职,发现问题匿情不报、不处理就是渎职。只有树立多扛责才能少追责,不扛责就要被追责的意识,才能真正把责任扛起来,担负起从严治党的历史使命。
作者单位:北川羌族自治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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