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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执行有难度?执行法律不能“和稀泥”

[ 作者:文程弘  文章来源:中国乡村发现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6-08-03 录入:16 ]

近年来,抵押房产由法院委托,通过网络拍卖的形式越来越多,武汉的邓先生就赶了这么一回时髦,2015年1月,他通过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购买了由江汉区法院委托拍卖的一套房产,在缴纳完83万费用,走完各种手续之后,邓先生到今天,既没拿到房屋的钥匙,也没有产权证。(8月1日 中国经济网)

据了解,邓先生之所以竞拍银行抵押房产,是因为江汉区法院承诺由法院方来负责腾退,可是法院多次下达传唤单要求腾退,房屋的实际居住者一直没有回复,之后法院也迟迟不肯实行强制腾退。另外,据江汉区法院称,之所以迟迟不能腾退,是因为房内住着吸毒人员,警察去了后,住户不开门。另外,出于对法警的人身“安全考虑”,不能强行进入。我们不禁要问:法警怕吸毒人员?那么法院的尊严何在?

实际上,这里面还有一个非常值得关注的地方。江汉区法院在回复记者质疑时这样说到:“……不是xx,你懂不懂,比xx还乱一些……”历时一年半的法院裁定迟迟不能执行到位,江汉区法院的回复,不得不让人产生诸多遐想,这其中是否有什么隐情或者说“猫腻”? 据了解,该案在江汉区不是个案,有好几个案子都没腾退下来,全部移交给了武汉中院。该案到底有多“乱”,或是说该类案件到底有多乱?不管是司法拍卖机制不够健全还是背后势力干预,江汉区法院一定树立起司法机关的公信力,给社会一个交代。

当江汉区法院发现强制执行有难度时,江汉区法院的做法是劝邓先生放弃拍卖的房产,法院将购房款退还给邓先生。另一个解决方案是由邓先生和抵押银行共同凑足吸毒人员提出的7万块“退房补偿款”。 法院方“怕吸毒人员”的说法已让法院“颜面扫地”, 现在“再给点钱”的说法更是如同“儿戏”,法院裁定岂能讨价还价,如此一来法院的尊严何在?法律的严肃性何在?江汉法院以种种理由来搪塞的行为,是典型的“和稀泥”行为。

就该案而言,江汉区在“执行难”方面必须要建立多部门协调联动机制,要调动除法院、检察院、公安等其他部门力量的参与。在全面依法治国的背景下,要求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作为国家司法机关,根本职责就是严格执行法律,以此来维护社会稳定、维护老百姓合法权益。

全面依法治国是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国梦的重要保障,着力破解“执行难”是依法治国的重要方面,怀着对法律的敬畏,法院要敢于执行、勇于执行,切记“左顾右盼”“和稀泥”。

作者单位:四川省平武县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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