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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5月20日 星期二

为群众“打虎拍蝇”保驾护航

[ 作者:娜些年华  文章来源:中国乡村发现  点击数:236 更新时间:2016-07-11 录入:16 ]

最高检首次明确举报人享有申请回避、查询结果、申诉复议、请求保护、获得奖励等权利,这无疑是给举报人吃了一颗“定心丸”,让群众在打虎拍蝇中敢于“发声”。(7月6日 网易新闻)

近年来,越来越多的“民间义士”加入到“打虎拍蝇”队伍中来,他们通过匿名或实名的方式举报身边的贪腐恶行,为检察机关查办犯罪提供了有效线索。从观海解局记者梳理的数据来看,截至今年上半年,26名落马的省部级官员中,至少有12人都曾被举报,而拉这些贪官下马的不仅有网友,还有他们曾经的伙伴、情人、亲人,这说明了群众举报挖贪的广泛性和有效性。然而,就在我们为“老虎”“苍蝇”纷纷落马拍手称快时,举报人也许正承受着巨大的风险,甚至遭到不法分子的打击报复,落得“有家不能回”的窘境。

最高人民检察院新修订《人民检察院举报工作规定》,就举报人如何申请保护,怎样具体实施保护等均做出了详细规定,这正是充分肯定了人民群众监督举报的重要性和有效性,亦为群众在打虎拍蝇中“正义发声”提供了法律依据和保障,真正给举报人注入了一剂“强心针”。诚然,刚性的法律保障是保护举报人的重要一环,要使法律保障真正发挥功效,为举报人保驾护航的同时推动民间举报良性发展,笔者认为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着手。

一是充分发动和依靠群众。群众的力量是无穷的,反腐斗争更离不开群众的支持和参与。政府机关、党员干部要走在前,带好头,从自身做起,从带动身边人做起,呼吁更多人参与到反腐斗争中来,彻底消除“事不关己”的“白蚁心态”,营造全民反腐的良好社会氛围,使举报文化的大众化和自觉化水到渠成,让少数举报人不再孤军奋战,为举报人保驾护航。

二是强化举报人保护措施。建立完善预防和惩治一体的保护措施,严格执行保密措施,为举报人提供绝对安全的举报条件和环境,由检察机关指派专人受理举报案件,严防举报材料泄密,一旦查实有打击报复举报人等违法行为,坚决依法惩处制裁,形成震慑,切实维护举报人及其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三是从源头杜绝贪腐。举报人之所以存在,正是因为贪腐的存在损害了群众的利益,只有从源头上杜绝贪腐,举报人没有贪腐可举报,自然不必承担风险。这就需要我们政府把好入口关,坚决杜绝带病提拔,使贪腐没有滋生蔓延的土壤;把好思想关,加强党员干部的学习教育,树立正确的三观,自然无欲则刚;把好监督关,自觉将“三公”经费等政府运作公示,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才能起到杀毒治病的功效;把好惩处关,一经发现贪腐等违法违纪行为,坚决予以严惩,形成震慑。

我们党最大的优势就是紧密联系群众、依靠群众,惩治贪腐亦不例外,只有不断完善惩处监督体系,从源头遏制贪腐行为,同时健全完善举报人保护机制,保障举报人的安全和各项权利,降低举报“危险系数”,方能使举报人没有后顾之忧,真正为群众“打虎拍蝇”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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