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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补偿款被侵吞后如何维权?

[ 作者:百姓看法  文章来源:中国乡村发现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6-06-17 录入:实习编辑 ]

据媒体报道,东莞市黄江镇原镇委书记伦锦洪在土地征收过程中骗取国家土地征地款1亿多元案令人震惊,而这在广东省召开的查办和预防扶贫、涉农领域职务犯罪工作座谈会上仅仅是沧海一粟。座谈会上指出,2015年1月至2016年4月,广东检察机关共立查涉农领域职务犯罪案件1324件1737人,这其中在农村土地征用补偿领域,涉案人数达500余人,占涉农犯罪总人数的30.9%。可见,那些打着“为农民谋福利”、“为农民代言”旗号的村干部、基层公务人员往往是对土地征收补偿款这盘“唐僧肉”觊觎最久、侵占最多的人。

近年来,城镇化发展的脚步不断加快,国有土地中的建设用地难以满足快速发展的经济需要,越来越多的农村集体土地被征收变为国有土地。土地补偿款本是国家对失地农民的一种补偿安抚手段,但是在很多地方却成为了滋生官员贪污受贿的温床。在官员大肆侵占土地征收款的背后,是千千万失地农民手中少的可怜的补偿款。那么面对土地补偿款被侵占的局面,农民应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呢?

方法一,向有关机关报案、举报犯罪事实。我国《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据此,在掌握有关人员侵占土地征收补偿款犯罪事实确切证据的情况下,被征收人可以向公安机关、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这些违法人员,使之接受法律的制裁,承担法律后果。但是,需要提醒被征收人的是,在行使自己报案、举报的权利时,一定要采取合法的方式,在法律的范围内行使权力,切不可采取过激的行为,否则只能起到适得其反的作用,不仅不能将违法官员绳之以法,甚至会遭到官员的报复,得不到应得的补偿款。

方法二,寻求专业律师帮助,变被动为主动。征收具有极强的专业性和复杂性。整个征收程序包括发布征地公告,征询拟被征地人的意见,对地上附着物进行调查登记等程序、确定安置补偿方案等,被征收人面对这些可能从来没听过的词语,往往处于手足无措,任人摆布的状态。这时候,村干部以及基层公务人员往往利用被征地人这种状态,三言两语骗取信任,进而为非作歹,秘密地侵占大额征收款,而被征收人反应过来也只能哑巴吃黄连,自认倒霉。面对这种被动状态,被征收人最明智的选择便是聘请专业律师帮助维权,借助律师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对征收文件进行研究,对征收程序的合法性作出判断,从而提高被征收人获得合理补偿的谈判筹码,更好的遏制、减少土地征收款被侵占的现象。来源:圣运律师

中国乡村发现网转自:头条号 百姓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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