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实现70万人脱贫,2个贫困县摘帽;2017年实现70万人脱贫,6个贫困县摘帽;2018年实现60万人脱贫,17个贫困县摘帽……日前,我省出台了关于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实施意见,明确了脱贫时间线路表。同时提出,贫困县党政正职原则上在贫困县摘帽前不得调整岗位。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我省将实施产业发展扶贫工程、就业扶贫工程、易地搬迁扶贫工程、危旧房改造工程、村庄整治工程、基础设施建设扶贫工程、生态保护扶贫工程等十大扶贫工程。
2年后25个贫困县全部摘帽
近年来,我省加大投入力度,扶贫开发事业取得显著成效。2015年我省贫困地区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13.6%;全年减贫72万人,贫困发生率下降2个百分点,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目前,全省仍有贫困人口200万人,贫困村2900个。我省贫困面仍然较大,剩余贫困人口贫困程度较深,致贫原因复杂,脱贫难度较大。
目前,我省确定了脱贫攻坚目标。到2018年,实现现行标准下200万贫困人口全部脱贫,2900个贫困村全部退出和25个贫困县全部摘帽的目标,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到2020年,进一步巩固发展精准脱贫攻坚成果,稳定实现农村贫困人口不愁吃、不愁穿,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安全有保障,把我省打造成为全国脱贫攻坚的样板区。
贫困县每年要报告脱贫攻坚进展情况
实施意见提出,以脱贫攻坚为最大政绩,完善对设区市、贫困县和定点扶贫单位的考核。设区市、贫困县及省直管县每年要向省委、省政府报告脱贫攻坚进展情况,以脱贫实绩作为对各地党委和政府脱贫攻坚工作成效考核的重要依据。
同时,建立完善机关干部到贫困地区特别是贫困乡镇、贫困村交流任职工作机制。对在基层一线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的,要重点培养、优先提拔使用;对工作不力、成效不好的,要予以问责。贫困县党政正职除领导班子换届和特殊情况必须调整外,原则上在贫困县摘帽前不得调整岗位。
“数字脱贫”、“虚假脱贫”等将被严肃追责
此外,实施意见还提出,省级建立第三方评估机制,由国家统计局江西调查总队牵头,对当年退出的贫困户和贫困县进行评估。健全农村扶贫开发统计监测体系,加强对贫困状况、变化趋势和扶贫成效的监测评估。科学评价精准扶贫成效,既要看减贫数量,更要看脱贫质量,对“数字脱贫”、“虚假脱贫”和“被脱贫”现象要责令整改并严肃追责。
中国乡村发现网转自:江西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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