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贫资金本是贫困群众的“救命钱”,然而一些基层干部却在这些资金上动手脚。记者日前从云南省检察院获悉,今年1~4月,云南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职务犯罪案件595件719人,其中发生在惠民扶贫领域涉嫌职务犯罪的多达389人,占职务犯罪的一半以上。(人民网)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在农村,特别是在贫困地区,而其中摘掉全国7000多万贫困人口的“贫困”帽子就是最难啃的“硬骨头”。扶贫,一直以来都是党和国家改善民生工作的重要内容,党和国家也对扶贫领域投入了巨大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对贫困人口的扶贫专项资金投入逐年增加,规模不断扩大。近几年来,中央财政扶贫专项资金以平均每年超过100亿元的速度在增加,为重点贫困县提供了巨额财力补贴。如此大规模的资金投入,如果在资金落实环节得不到严格管控,就有可能成为职务犯罪的温床。
根据纪委监察部门的统计统计数据,近几年来涉及扶贫领域的职务犯罪,主要来自支农惠农财政补贴资金、救灾救助资金、生活保障资金、特色产业脱贫、劳务输出脱贫、资产收益扶贫、“互联网+”扶贫、关爱服务体系以及农田水利、农村电网升级改造、农村危房改造等领域。涉案人员大多是乡镇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和村级‘两委’干部、村民小组长、会计等农村基层组织人员,他们的犯罪行为多是围绕扶贫项目,包括项目申报、审核、审批、检查、验收、资金发放等
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为何频发?扶贫对象量大面广、资金渠道和管理使用环节多、基层财经制度不健全、资金监管不到位、相关信息不对称,特别是群众对应享有的权益知道少、自我保护意识弱等,是造成职务犯罪的主要原因。
当然,根本原因还是制度不完善、监管不到位。一些基层干部和农村“两委”人员利用财经制度不健全、资金监管不到位、扶贫信息不对称等漏洞,通过巧立名目、截留克扣、虚报冒领等方式瞒天过海,逃避监管、欺骗群众,侵吞、骗取国家下拨的扶贫资金。
警惕扶贫领域成为职务犯罪的温床。一方面需要进一步建立健全财扶贫资金监管机制,保障资金在阳光下运行;另一方面要有力推进农村基层法治建设,在基层干部心中牢固树立法律“红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也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保障扶贫政策和资金落实到位,为如期实现脱贫攻坚目标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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