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省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发出通知,公布监督党员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活动十二项重点清单,明确规定禁止妄议中央大政方针,公开发表不当言论等十二种行为。(5月1日 人民日报)
“八小时以外”,直接的理解就是“下班时间”,对于按时上班的工薪阶层来说,似乎就是相对自由的时间,休闲、娱乐,养精蓄锐,以饱满的激情迎接第二天的“八小时”。正因如此,有的党员干部就把这“休闲、娱乐”理解为没有任何约束的绝对自由,妄说妄议,妄作妄为,对中央大政方针妄加点评,甚至参加宗教、封建迷信活动……也就是所说,这“八小时以外”似乎就不是党员干部,甚至连普通群众的觉悟也失去了。这,是严重违反党章党纪的行为,须知,党员干部的身份不会因“八小时”而改变,不管“以内”“以外”,都是党员干部,都要以铁的纪律来要求自己。
近段时日以来,关于腐败官员的“双面人生”的报道不少,也似乎成了官场“潜规则”。试看那些落马官员,有的甚至在被“调查”之前,都还在会上、报刊网络上高调发表“反腐言论”,还有的观点成为反腐“经典”语言,有的“反腐”思路还被广泛推广。但就是这样有“魄力”,有“思想”的干部,落马后一查,自己的所作所为与他台上所讲的,以及媒体刊发的内容不是相去甚远,而是背道而驰。他们的表现基本都是用优秀的外衣来掩饰自己肮脏的灵魂。而这些不应有的作为,确实基本都是在“八小时以外”进行的。
回顾我们党走过的艰难历程,就会明白,所谓的“八小时以外”,完全是和平时期的新词汇。革命战争年代,特别是建党之处,我们的先辈们只要加入了党组织,就把自己的一切都交给了党,就时刻要以党员、干部的标准来要求自己。在那个时候,都是党指向哪里就冲向哪里,还有什么“以内”“以外”之说呢?现在既然除了“八小时”,以外的休闲娱乐时间也有了,就当倍加珍惜,时刻牢记自己“党员干部”的身份,言行上不能受“八小时”的左右。当然,如果大家都要像白求恩那样“毫不利己,专门利人”似乎有些苛刻,但为了一己私利而做出有损于党和人民的事来,就不配做党员干部了。
我们常说“忠于党”,不能停留在口头上,而要渗透到骨髓中,特别是一些“随口而出”的言论,更要时刻和党中央保持高度的一致。最近笔者接触到一位基层干部,年龄不大,但觉悟甚高,哪怕是在假日里的“酒桌子”上,几位好兄弟聚会,他都不得说一句有损党的形象的话,其他的人如果说了一句党的“坏话”,他就要立即“纠正”,并“放下脸”来批评对方。正因如此,大家才觉得他“太较真”,而他说,谁说党的坏话我跟谁急。倘若在“八小时以外”都能够像此君般牢记身份,不妄议组织,并且不从事其他的违纪活动,才算真正的党员、干部。
“不入沙门不受戒”,就连“佛门”都有那么多的清规戒律,何况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共产党!如果“八小时以外”就把自己排除在组织之外,混同于普通群众,甚至还不顾身份大放厥词,海吃豪喝,以权谋私……导致声誉扫地、斯文扫地,还有什么“先锋模范”作用,还有什么“人民公仆”风范!总之,作为“人民公仆”的党员干部们,身份、思想、言论等的时效都没有“八小时以外”,应当以严格的要求贯彻始终。
作者地址:四川省合江县自怀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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