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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绝提拔”官员有何“难言之隐”?

[ 作者:杜才云  文章来源:中国乡村发现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6-04-22 录入:7 ]

广州市住房保障办公室征收处原副处长黄华辉涉嫌受贿8900多万元。还是正科时,组织上要提拔他当副处级,他不仅不愿意,还提出辞职。原来,他是怕升职后需要公示财产,败露此前的贪腐。(新浪>2016年04月20日19:14 长安街知事)

咄咄怪事!自从踏上了公务员队伍这根“独木桥”,只有进路,鲜有退路,都指望着“芝麻开花节节高”,毕竟晋职晋级后个人成长平台加高不说,工资福利还增长多大一截!何乐不为?但是,就有些官员拒绝组织的“美意”,不愿意提拔,让人觉得十分诧异。

官员“拒绝提拔”,应有两种可能,一是下级官员有自知之明,或为再继续锻炼自己,或为让贤,前总理温家宝、原中央政治局常委李瑞环、辽宁省政协原主席孙奇等官员在公务员队伍中树立了榜样;二是被组织提拔的下级官员自身有问题,诸如广州市住房保障办公室征收处原副处长黄华辉、广州“亿元副市长”曹鉴燎等官员,曾数次拒绝组织的提拔重用,并还要求辞去时任职务,显然是有“人怕出名猪怕壮”的担忧,生怕招致“飞来横祸”。

那些“果断拒绝”组织提拔的问题官员,他们不是不贪恋权力,而是特别贪婪,但他们本身是有问题的,或在财产方面与自己的工资收入严重不符,“见光就死”,或惧怕收受别人大额贿款被检举揭发,总之,拟任干部提拔公示关是非常的难过。作为被提拔对象,必须要经过为期一周的公示关,公示不仅在机关单位墙上公示,而且还要当地党政网、互联网上公示,面对几百万、上千万双眼睛的“大阅兵”,他们心里是“虚的”,是无法启齿的“难言之隐”。

“两权相衡取其大,两害相较取其轻”,在升官和保财报帽子的选择中,他们便果断地选择了后者,“拒绝提拔”,这样,对于这些官员有两个好处:一是拒绝提拔,减少财产、污点曝光的几率;二是拒绝提拔,可以继续在原来的“肥缺”岗位上继续捞钱;三是拒绝提拔,或可以被人误认为是品行高尚的官场中人,为继续当“两面人”站稳脚跟,为以后的提拔加大权重。

“理想是丰满的,现实是残酷的”,俗话说,“机关算尽,反误了卿卿性命”,当黄华辉、曹鉴燎、吴日晶处心积虑想着如何规避组织审查、蒙混过关和逃避组织处理时,中央反腐败的浪潮一浪高过一浪,“拒绝提拔”的官员们终究难逃“伸手必被捉”的下场。

官员“拒绝提拔”,留给我们的是警示,要么该官员是正直无私的官员,要么是心中有“难言之隐”、害怕“见光”的官员,对于他们,更应该 “放在阳光下暴晒”,用党纪政纪和国法的“洁尔阴”,将问题官员们身上的“难言之隐”“一洗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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