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群众去窗口单位办事,刚要轮到,工作人员就直接挂出了“暂停服务”的牌子,说到了午休时间,等下午上班再来办理。更让他疑惑的是,当他办完业务,准备对工作人员的服务态度作评价时,却发现只有“满意”键可以用。(中纪委机关报 4月15日)
服务评价的本意是让办事群众对服务人员、服务机关的服务质量、工作态度等一个综合性评价,直接反应了窗口部门的干部职工是不是能实实在在做好服务工作、认认真真对待群众诉求、时时刻刻站在群众的立场思考问题、解决问题。
日常办事中,从我们身边总能发现有“聪明”的单位或个人,能够“创新”运用评价器做文章,如只能按“满意键”,甚至是把评价器放在你看得到够不着的位置,每办完一件事,服务人员自行按下“满意”。
这样的100%满意,除了能让自己陶醉“自欺”外,还有什么意义?从服务的角度看,其实这样的“必须满意”也应该算作一种“粗暴”的服务态度,既然让群众评价,就应该让群众充分表达自己的意思。从群众眼中看来,不能让群众选择觉得合适的选项,明显就是一种强买强卖的行为。即使服务人员天天、月月、年年都能得到“百分”满意,却得不到群众的“真心”肯定。
转变作风不但要从行动上转变,更要从态度上转变。只要有真心实意地接受评价的态度,才能在群众“不满意”或“一般”中,看到不足和问题,才能真正转变作风,让服务质量得以提升,让群众更加满意。
作者地址: 四川省成都龙泉驿区龙泉街道公园路25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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