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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货”贪官享用的是“权力盛宴”

[ 作者:杜才云  文章来源:中国乡村发现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6-04-11 录入:7 ]

广东省惠州市公安局原局长洪永林因受贿罪被二审裁定死刑时,居然遗憾地说:“我什么东西都吃过了,可惜‘路易十三’这种酒还没有喝过,今后也喝不到了。”(新浪新闻>2016年04月07日05:07 《廉政瞭望》

俗话说,“人之将死,其言也善”,不管贫富贵贱的人,在临死前,总是要对家人一些嘱托、对不肖子孙一些告诫、对财产如何分割之类的事情有些牵挂和做个了断,这是人之常情。但是广东省惠州市公安局原局长洪永林因受贿罪被判处死刑时,却不是这样做的,他居然遗憾地说:“我什么东西都吃过了,可惜‘路易十三’这种酒还没有喝过,今后也喝不到了。”临时前还挂念吃喝之事,算是“超凡脱俗”的另类。

“贪官只因吃喝起”, 人们一般用“酒色财气”四个字来形容贪官,一针见血地指出吃喝是把官员们“拉下水”的“腐败利器”。其实,贪官不是一开始就是贪官,说不定很多人还是好官、好干部,但自从有人请吃请喝开始,吃了猪肉还想吃牛肉,吃了牛鞭还想吃虎鞭,吃了山珍还想吃海味,吃了天上飞的,还想吃深海里游的,如此,口欲尝遍珍馐,包里欲贪所有钱财,贪官往往是“吃货”,一点不假。

“欲壑难填”,古人对人类贪婪的心理分析得比较透彻,的确,如果一旦打开了贪婪的“阀门”,“胃口”会一次比一次更大,贪得无厌就产生了。我们深信,洪永林喝了“路易十三”以后,还会挂念着“路易十四”“路易十五”“拉斐一百”“XO”那些“洋货”,肯定不会知足,那“可惜”没有喝到吃到的就更多了。

吃喝需要资金,官员们工资有限,要满足“海吃胡喝”的嘴,要么从其他的“路子”弄点钱支付,要么就要请别人埋单,“拿人手短,吃人口软”,觥筹交错之间,原则在丧失,官员的底线也在不断突破。

“吃货”是部分贪官的标配。贪官大体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假廉洁贪官,一类可以归纳为“吃货”贪官。毕竟“假廉洁”装起来是很辛苦的,“吃货”贪官数量应该大得多,一抓就是一大把,比如山西国信投资集团原董事长上官永清长期饮用从韩国空运的牛奶,被批“生活奢靡”;江西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陈安众喜欢喝洋酒,且只喝5000块钱以上一瓶的;万庆良落马前几天仍在会所中大吃大喝;甘肃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陆武成不仅讲究吃的质量,也很注重吃器质量,用金制餐具待客,等等,将奢靡之风演练到极致。

“吃货”官员不仅浪费了国家宝贵的发展资金,还养成了官场上的吃喝不正之风,很多还发展成为贪贿的“导火线”,令人触目惊心,也留给我们太多的警示:一是作为一名干部,管好自己的嘴很重要;二是慎用公权,特别是掌权者千万别将公权谋吃谋喝谋票子;三是为人要淡定,要知足,在生活和工作中,始终要做到“高调做事,低调生活”;四是作为部门领导要管住自己的“嘴”,还得管住手下干部的“嘴”, 加大干部教育力度,不让干部在吃喝问题上出事,不让吃喝风在本部门本单位刮起来;五是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大对吃喝风的打击查处力度,盯住大小酒店,盯住部门单位的账户,要让“吃货”官员受到严肃处理,“乱张嘴就被掌嘴”,查处一例,通报一次,让其他大小官员、干部受到血的教训是很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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