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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文明建设需对领导干部“加担子”

[ 作者:王燕  文章来源:中国乡村发现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6-04-06 录入:7 ]

近日,省委、省政府联合印发《四川省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在责任追究上,四川将建立领导干部任期生态文明建设责任制。此外,探索建立生态环境和资源损害问题线索移送制度,对违背科学发展要求、造成资源环境生态严重破坏的要记录在案,实行终身追责,不得转任重要职务或提拔使用,已经调离的也要问责。

在以往提到的领导干部任期责任制中,经常提到的有经济、文化、稳定、安全等等,生态文明建设还是首次列入领导干部责任制,这无疑对领导干部的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习近平总书记曾多次强调要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地位,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努力建设美丽中国,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要全面认识持续健康发展和生产总值增长的关系,防止把发展简单化为增加生产总值,一味以生产总值排名比高低、论英雄。

“绿色发展”是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的五大发展理念之一,生态环境是人类生存之本、发展之基。生态文明建设强调在人与自然和谐统一的基础上推动社会经济的发展及人民生活水平的提升,实现人类社会经济系统与自然生态系统的平衡与协调。一个地区如果经济上去了,生态垮了,给百姓留下的是千疮百孔的荒山空地,是百年甚至千年才能弥补得起的巨大损害。所以,强化和落实领导干部责任追究制度旨在更严格的落实新环保法,对部分地区不顾生态环境盲目决策、造成严重后果的人,必须追究其责任,实行严厉的“一票否决制”,而且应该终身追究,为领导干部筑起生态文明的党纪政纪红线。

生态文明建设,不仅涉及到对资源与环境价值的重新伸张,更涉及到错综复杂的利益重置。曾经看到听到有一些地方官员为了提高GDP,为了经济利益和眼前利益,不顾当地老百姓生活环境,对空气、水土等资源大肆破坏。制度的出台促使领导干部切实担负起生态文明建设的主体责任和具备推进领导生态文明建设所必须的能力,自觉地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地位,切实担当起政府的监管作用,各地要根据资源环境承载能力,严格管控城镇开发边界,提高城镇土地利用效率,实施城镇生态园林建设工程;在区域管理上,依托自然生态资源,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城镇绿地系统,划定并强化城市绿线管制。对生态文明管理缺失、管理制度缺位、干部作风虚浮、监管手段落后和腐败等根本问题要实行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的法治,才能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可靠保障。

正所谓“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绿色发展是实现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之一,领导干部要切实担当起环保的责任主体,才能让生态文明更加清朗,让蓝天白云、青山碧水长留人间。

作者地址:四川省德阳市旌阳区玉泉路51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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