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今年召开的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上,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向大会作工作报告时说,针对一些地方虚报冒领、克扣侵占惠农扶贫资金的严重问题,部署开展惩治和预防惠农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查办“三农”领域相关职务犯罪11839人,3年查办扶贫开发领域职务犯罪2000多人。(中国网> 2016-03-29 来源: 新华社 )
“用心良苦”。扶贫开发工作是党和国家的一项中心工作,中央投入了大量的项目资金用于扶贫开发,目的就是为了数千万群众能够早日脱贫,与其他群众一道过上小康生活。
部分扶贫开发政策资金成了“唐僧肉”。不能说每一笔资金都被“蝇贪”侵吞,但至少有一少部分扶贫资金在下达前,就被一帮人“惦记着”“盘算着”,在下达后,遭到了涉农部门、乡村干部的侵犯,有一部分惠农资金没有到位,而是“到胃”了。3年来,全国检察机关共依法查办扶贫开发领域职务犯罪2295人,科级以下工作人员和村组干部犯罪占较大比例。
扶贫开发项目惠农资金被贪占,屡禁不止,原因主要有四,其一,基层干部、村社区干部良莠不齐,许多人公仆意识、宗旨观念淡薄,利欲熏心;其二,资金项目制度不完善,漏洞多,容易被别有用心的人“钻空子”;其三,对扶贫开发资金项目使用各个环节的财政资金监督、媒体监督、群众监督力度不够,存在监督“盲区死角”;其四,顶层设计有问题,一些项目资金需要基层配套实施,并且没有项目实施的各种管理费用,基层配套难、实施难,容易发生扶贫资金跑偏的情形。3年来,全国查办扶贫开发领域职务犯罪2000多人,虽力度不小,但“蝇贪”仍层出不穷,“蚕食鲸吞”着扶贫款项,可见是“沉疴已久”“毛病深沉”。
“凡是预则立,不预则废”。要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2020年全面脱贫的决策部署,还得高举“苍蝇拍”,为扶贫开发“保驾护航”,打赢脱贫攻坚战。笔者认为,一要高举党纪、政纪、法治“三大”反腐利器,“有贪必查,凡贪必惩”,形成“合围”打击涉农案件的高压态势;二要完善财政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科学设置使用报销流程,堵塞各种“漏洞”,让“苍蝇”“蚊子”无从下口;三要做好扶贫资金使用公示,在每个环节都要接受党政监督、纪检监督、财政监督、媒体监督、群众监督,把扶贫资金“暴晒”在“阳光”下,铲除“蝇贪”产生的土壤;四要加强对基层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做好各个风险点的防控,让他们“不能贪”;加强警示教育,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时时“敲警钟”,增强部门、基层站所、乡村干部的“红线”意识,让他们“不想犯”;五要建立巡查机制,以组建省级扶贫开发资金专项巡视组,根据扶贫资金项目使用渠道、时间、规模、受益人等情况,“一竿子插到底”,不定期直奔基层查验;六要加大项目资金审计,对于不符合支出标准的要坚决剔除,防止扶贫开发资金流失;七要科学规划好扶贫开发项目资金,由国家全资金投入,并要配套一定的工作经费作工作保障,让基层有能力做好扶贫项目实施前前后后的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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