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贵州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重拳拍"蝇" ,整合县级派驻机构和乡镇纪委力量组建的民生监督组“主力军”, 强力推进“整治铸廉三年行动”,1800余名涉嫌违纪者主动交代问题,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有力纪律保障。(2月15日新华网)
我们先看一组数据: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20日,全国共查处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80516起,处理91550人;2015年中央纪委先后7次共通报979起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点名道姓通报1355人,其中527人移送司法机关。据统计,在点名道姓通报曝光的1355人中,违纪违法人员主要包括村(居)干部776人、乡镇公务人员350人、企事业单位党员干部及其他229人。不难看出,被查人员中村(居)干部比例超过一半。因此,笔者以为,“打虎”和“拍蝇”是一枚硬币的两面,是廉政建设的“一体两翼”,“打虎”是“拍蝇”的强化,“拍蝇”是“打虎”的延伸,二者没有绝对的难易之分,也不会有轻重之别,实现反腐败新成效就得打虎拍蝇同频共振。
一方面,稍稍熟悉中国政治生态的人都知道,“打虎”与“拍蝇”之间有极强的关联性。从以往案例来看,出“老虎”的地方必然也是“苍蝇”群聚之地,与查办高级别腐败官员相伴而生的,是为数不少的基层官员也深陷腐败窝案。十八大以来的反腐案例表明,如今的腐败已呈现出集团化、结构性的特征。为此,“打虎”往往也会采取“剥洋葱”的战略,先打掉与之相关的外围官员,再逐渐深入核心。由此可见,大与小、虎与蝇,在反腐时并非界限分明。
另一方面,习近平总书记和王岐山同志多次强调反腐要“抓早抓小”,正是为了防范一些“苍蝇”因监督不力而逐渐成长为“老虎”。官员的成长是一个漫长的过程,有些领导干部正是在这个过程中腐化变质的——官帽越戴越高,“胃口”也越来越大,“胆子”也越来越大,一步一步地由“苍蝇”变成了“老虎”。中央强调要“苍蝇和老虎一起打”,体现的是一种高瞻远瞩的“动态反腐”的智慧。
总之,反腐就得老虎苍蝇一起打。贪官不论大小,都是党和国家的蛀虫,危害社会和谐健康。保持党的纯洁性,既要严厉打击小贪小腐,更要打击大贪污、大腐败。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坚决清除党内和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腐败问题。既不抓大放小、也不抓小放大,既要打击名不见经传的“小人物”、也要打击位高权重的“大人物”。在贪污腐败问题上,没有大小人物的区别,只要触犯了,就要坚决出手惩治、绝不手软、绝不姑息、绝不给其喘息的机会。
作者单位:四川省绵阳市游仙区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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