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日,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在兰州举行的全国检察机关、扶贫部门集中整治和加强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会议上强调,要立足扶贫领域职务犯罪的基本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工作,做到突出重点、盯住基层,严肃查办和积极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人民网-人民日报2月24日)
从十八大的胜利召开至今,从中央到地方的扶贫工作都开展得轰轰烈烈、如火如荼。随着扶贫工作的深入开展,扶贫领域也相继发生了一些闹剧,像新修公路盖土种土豆、给山坡刷绿漆假冒植被、公路沿线的刷白工程、争戴贫困帽不愿摘帽等。这些闹剧的背后,是发生在扶贫领域的职务犯罪行为。笔者认为,要预防扶贫领域的职务犯罪,还需要把关口下移,直面基层。
扶贫政策,是中央制定的。扶贫工作,省市区都在开展。但真正直面群众,把扶贫政策落实到位的,还是基层干部。说简单点,扶贫项目的实施,从工程的发包到完工,都是在基层完成,而且绝大多数都是在镇村一级完成。
如此众多的项目,从立项的申请到工程的发包,从工程的施工到工程的验收,都是在基层完成。这其中的监管能够到位吗?如果监管不能到位,单靠自觉,干部的底线能够守住吗?如果守不住,发生职务犯罪也就成为了必然。
扶贫工作,是由干部们在具体实施,但其受益者却是广大贫困群众。对扶贫领导是否存在职务犯罪行为,扶贫工作开展得好与不好,扶贫工程质量高与不高,群众最有发言权,群众的发言最有权威。所以,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要把关口下移,盯紧基层。同样,还要充分发挥广大人民群众的力量,发动群众积极参与,主动监督,发现问题立即举报。对问题线索的处理,要纪检监察机关首先介入,查证属实的,对涉案人员严肃处理,对举报者实施奖励;发现有违法行为的,马上把整个案件移交司法机关;经查不属实的,对涉嫌诬告的实施问责。
扶贫工作事关整个国计民生,关系到全面小康能否如期实现,来不得半点虚假。因此,需要把扶贫领域职务犯罪纳入重点监督范围,确保党的政策能够全面落实,真正惠及民生。
单位:四川省资阳市雁江区长顺物业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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