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铲除微官涉黑巨腐需提升基层治理能力

[ 作者:涛红  文章来源:中国乡村发现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8-08-24 录入:吴玲香 ]

原广州市萝岗区刘村村委书记刘永添,盘踞一方十几载,不准外村人染指本地建筑工程,疯狂敛财,积累起数千万身家。(08-16 有道热点)

在实现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中,把基层治理能力现代化作为重心,既有利于化解基层社会治理中的难题,也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

加大打黑除恶力度,增强基层组织建设的紧迫感。村(居)基层干部本应是扫黑险恶的组织者,但个别基层干部尤其是城中村的党员干部,利用手中的权利,与当地罪恶势力相互利用,既欺压百姓,让党的惠民政策打了折扣;又强揽工程建设,看似在维护一方群众的利益,实际上在为自己疯狂敛财,损伤的是党的肌体和人民群众的感情。如广州市在扫黑除恶中,查处了村支部书记的刘永添涉恶、敛财、巨腐的事实,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年,处没收财产五千零二十万元,揭示了小官涉黑巨腐败的真面目,提出了依法提升基层治理能力的新课题。

打黑除恶须挖保护伞,强化基层组织建设的根基。以全面从严管党治党为统领,持续传递压力,强化基层组织建设的责任,把打黑除恶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瞄准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基层拍苍、打击“保护伞”结合起来,既要打掉涉黑涉恶势力,又要挖出其背后的“保护伞”,才能做到险恶务尽。尤其要借鉴广东的经验,以盯住基层建设软弱涣散、城郊村等重点部位,查处个别村两委成员与黑恶势力相互勾结,损害群众利益、破坏重点项目建设的行为。在压实管党治党责任中,优化基层组织建设,不断提升基层管理现代化的能力,既还一方群众平安,又为地方经济建设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提升基层治理能力,基层党组织是关键。既要结合打黑除恶专项行动,对个别村居干部涉黑涉恶的问题绳之以法,不断优化基层组织建设;又要结合整顿农村软弱涣散班子和村居两委班子的换届,不断拓宽选人用人渠道,加强政治审查,把忠于党、服务于民、有干事创业能力的各类人才,配备到村两委干部中,着力夯实基层基础。同时要在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等一线考察、锻炼、识别培养村居两委干部,并运用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加强村居干部的日常管理,对不能与黑恶势力作坚决斗争、在改善民生中畏惧困难、想方设法擦“扶贫油”的干部清除出村居两委干部队伍,警示更多的基层干部培育清新为民的作风,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征程中始终成为群众的主心骨。

(作者单位:盐亭县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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