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国审计机关先后对670多个贫困县及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县开展了扶贫资金专项审计和政策跟踪审计,促进追回或归还资金320多亿元,在脱贫攻坚中发挥了重要作用。(经济日报 4月2日)
俗话说,“出来混迟早是要还的。”不知从何时起,惠农扶贫资金恰似“唐僧肉”,成了不少贪官“瞄准”的肥缺。加之,其审核管理发放或项目审批过程中发生的优亲厚友、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或严重不作为、玩忽职守,导致资金被挪用、骗取、套取、挥霍等渎职犯罪案件频发,实在不可小觑。
不得不说,民生问题一直以来都是我们党和政府关注的一个重点。近年来,随着惠农扶贫政策补贴力度逐年加大,强农惠农投资补贴项目不断增多,补贴资金量逐年成倍增加,为农业发展、农民增收、农村稳定发挥了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但在此过程中,有很多人对这项资金动着歪念头,把罪恶之手伸向了惠农扶贫资金。
“不动真格,难以形成震慑”。那么,怎样才能保障国家的补贴补助政策落实到位,使惠农扶贫补贴补助资金在农村经济发展中真正发挥作用,提高惠农扶贫资金的使用效益,维护广大农民的切身利益,解决惠农补贴资金在发放监管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值得认真探讨和研究。
树欲静而风不止。我们欣然看到,此次集中惩治和预防工作,优先查办三种情形的职务犯罪案件:犯罪金额巨大、损失严重的职务犯罪案件;犯罪金额虽不大,但情节恶劣、涉及面广、危害利益众多,易诱发群体性事件、影响农村和谐稳定的职务犯罪案件;惠农扶贫资金审核管理发放或项目审批过程中发生的资金被挪用、骗取、套取、挥霍等渎职犯罪案件。到底效果如何,相信大众早已拭目以待。
“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加强惠农扶贫专项资金监管,既是提高惠农扶贫资金使用效益的重中之重,也是关系党和政府公允的民生工程。在笔者看来,唯有加强领导,完善管理制度规范,强化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规违法行为,才能确保发挥最大使用效益,赢得群众的赞誉。
(作者地址:四川省三台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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