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扶贫资金、贪污低保户资金、优亲厚友……云南省纪委近日对扶贫领域六起违规违纪问题进行了通报。(新华社 11月8日)
作为一名基层政法干警,看到扶贫领域的种种违纪违规现象,感触颇深,要全面打赢这场脱贫攻坚战,政法系统应全力做好法治扶贫工作。
一、着力营造法治扶贫良好社会环境
1.全力维护贫困地区社会稳定。着力提高预测预警预防能力,对影响农村稳定的矛盾纠纷开展全面摸底调研,逐一建立台账,落实工作责任。对扶贫领域矛盾问题认真研究对策,统筹协调,促进有效化解稳控,防范形成系统性、区域性涉稳问题。坚持维稳和维权、解困相统一,健全利益表达、利益协调、利益保护机制,有效维护贫困群众合法权益。着力健全脱贫攻坚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密切关注利益诉求群体动向,加强预案推演,严防事态升级。
2.切实凝聚法治扶贫正能量。加强网上阵地建设、安全监管,做好正面宣传,坚决打击扶贫领域网络政治谣言,最大限度唱响主旋律,消除噪音杂音。加强对涉贫涉稳舆情监控与研判,充分运用依法处置、舆论引导和社会面管控“三同步”原则有力应对,坚决防止形成炒作热点和敌对势力插手利用。精细做好邪教防范处置工作,防止邪教组织向偏远贫困地区渗透。
3.强化扶贫项目稳定风险评估。认真贯彻落实工作细则,着力做好农村民生政策制定、涉环保工程项目建设的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结合脱贫攻坚工作实际,探索分类优化评估流程,提高工作效率。强化主体责任,找准扶贫项目风险点,科学评估风险等级,精准落实风险防控化解措施,从源头防范矛盾纠纷、促进和谐稳定。
4.大力调处化解涉贫矛盾纠纷。落实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推广网上调、随手调、院坝调解等形式,建立“三人调解小组”,不断加强和改进治安调解,方便快捷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充分发挥“诉非衔接”机制作用,积极推进家事审判方式改革,妥善处置农村产业、邻里纠纷等问题,最大限度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和萌芽状态。着力推进农村人民调解队伍的专业化、职业化建设,不断壮大专业调解队伍力量,打造贫困村全覆盖的专业化大调解格局。
二、加强扶贫领域职务犯罪预防惩治
1.加强乡镇、村社扶贫资金监管。重点关注扶贫资金流向和使用情况,推动健全完善资金、项目监管制度和乡镇、村社财物管理制度,促进规范监督、管理、使用。
2.加大贫困地区微腐败惩治力度。保持对涉扶贫领域腐败犯罪高压态势,依法从严从快查办贪污受贿、失职渎职等职务犯罪案件,从严查处骗取、套取、挪用挥霍惠农扶贫资金等损害贫困群众利益行为,严格适用缓刑、免予刑事处罚,保障扶贫政策落实落地。加强与纪检监察、审计、财政、扶贫等部门衔接,健全违纪违法案件及线索移交移送处理的制度机制,提高案件查处整体效果。
3.强化扶贫领域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加大预防宣传力度,充分发挥预防“五进”活动和廉政警示教育基地作用,加大对扶贫领域一线干部的教育引导。坚持防微杜渐,深度剖析典型案件,以案说法形成震慑效应。选择惠农扶贫领域项目、资金密集的重点乡镇,查找风险点和薄弱环节,充分发挥司法建议、检察建议作用,积极协助发案单位整改,促进面上规范,促进扶贫事业健康发展。
总之,做好以上工作,笔者相信扶贫领域的腐败问题将陡坡式下降,百姓的切身利益也将得到又一次质的升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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