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消息,7月以来,江西省全省共查处扶贫领域违纪问题723件1127人,其中,处分297人,通报曝光389起785人;追究扶贫领域“两个责任”落实不力问题128起,处理251人,处分63人。(人民网 2017年9月4日)
随着脱贫攻坚进入最后的决战时刻,扶贫领域的一些违纪问题凸显,成为阻碍扶贫工作不断向纵深推进的“硬骨头”。如本次中纪委的通报,违纪案件数量惊人,可见亟需解决和预防扶贫领域的违纪。笔者认为须坚持多管齐下、综合施策,以强有力的查处肃清现有的违纪问题;健全好有效的预防机制,防止违纪问题的复发。
以强有力的查处,肃清现有的违纪问题。在案件梳理过程中,做到只要发现一起,就要立案一起,做到坚决不搞形式,坚决不走过场,坚决不听招呼;在案件侦办过程中,做到只要有违规,就要重点督查,做到坚决不泄密、不漏风、不中断;在案件惩戒过程中,做到既查处当事人,又对负有主体责任、监督责任、领导责任的领导干部进行追责,做到坚决不留情面,坚决不法外开恩。办案结束及时通报,注重发挥案件的警示作用。通过多种渠道宣传,形成强烈的威慑力,使纪律成为带电的高压线,一触就亡。
以好的预防机制,杜绝违纪问题的复发。习近平总书记讲到,我们在制定制度的过程中,一定要考虑制度是否行得通,是否有针对性,是否可以长期有效。对实践中行之有效的要继续抓好落实,对一些不适应的要尽快完善修订,形成按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的权力运行机制和工作推进机制。健全的制度机制是预防违纪的有效保障。
惟有既抓当下,预防未来,才能避免扶贫领域的违纪问题再次发生。
(作者地址:绵阳市三台县前锋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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