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发挥纪检监察机关在脱贫攻坚中的纪律保障作用,近日,山西省纪委召开会议对强化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会议强调,各市、县纪委要围绕脱贫攻坚目标,进一步细化措施,共同抓好落实。通过一级抓一级,切实增强做好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强化精准监督,加大执纪力度。(8月21日 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脱贫攻坚,国之大事。近年来,随着脱贫攻坚工作的全力推进,国家脱贫攻坚的政策也不断向基层注入新的力量。随着各项扶贫惠农政策的增多,在基层工作如火如荼之时,扶贫领域的腐败现象也时有发生,尤其是发生在农村基层的“微腐败”,不仅是对全国上下戮力同心扶贫事业的儿戏,更是对贫困人民“好日子”的无情剥削。自脱贫攻坚工作开展以来,从中央到基层,层层责任落实,对向扶贫资金财物“伸手”的严惩不贷,对发现问题不整改的严肃问责,促使扶贫工作出成效。在扶贫领域厉行严肃监督执纪问责,坚决整治和查处扶贫领域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再次表明党和国家以“零容忍”的态度确保扶贫政策不折不扣落到实处、让每一位贫困人口真正享受到应有帮助的决心。
农村基层,是严格监督执纪、预防脱贫攻坚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重点,也是脱贫攻坚等各项农村基层工作的“源头活水”。在脱贫攻坚工作中,之所以出现“小官巨贪”的现象,致使基层贫困民众的权益受到侵害,是因为一些基层干部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弱化敷衍,在扶贫资金财务上监管不到位,导致有些干部利用职权谋取利益。可见在打“老虎”的同时也要坚持抓“苍蝇”,从源头上加强对扶贫领域的监督执纪问责。
防微杜渐,是严格监督执纪、抓住“关键少数”的关键。一是要细化监督措施,将扶贫纪律挺在前面,对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早发现,遏制腐败问题的发生,确保“真,纪律意识淡薄,在扶贫工作中乱作为,或是对扶贫工作心有扶贫,扶真贫”,促进扶贫领域的良好生态。二是要加强对基层干部的监督管理,加强廉洁教育,念好“紧箍咒”,提高基层扶贫干部的预防腐败能力。
严格监督执纪,护航脱贫攻坚,不仅要覆盖全局,更要细致入微。“不以恶小而为之,不以恶小而纵之”,在脱贫攻坚的人民征途上,任何一件小事,对期盼着希望和力量的贫困群众都是切身的大事。以严肃执纪净化扶贫生态“源头活水”,认真做好每一件小事,方能成就脱贫攻坚伟大事业。
(作者地址:绵阳市平武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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