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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要抓住线头顺藤摸瓜

[ 作者:江平原  文章来源:中国乡村发现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7-08-14 录入:实习编辑 ]

近日,丹东市纪委对宽甸满族自治县毛甸子镇宝石村扶贫互助社原理事长程显英等3人挪用扶贫专项资金一案坚决查处,将26.4万元扶贫专款全部追回。这是7月27日辽宁省纪委通报的一起典型案件。(8月11日  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要强化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就要压实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把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同中心工作同步谋划、同步部署、同步推进,始终把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抓在手上,一级抓一级,一级带动一级,将压力传导到村社区、责任落实到干部。各级党组织大力支持纪检监察机关开展工作,把扶贫领域监督执纪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内容,压实党政“一把手”的第一责任、党政班子成员的分管责任、党委的主体责任、扶贫部门的牵头抓总责任、职能部门的主管责任和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责任,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机制。

笔者认为,盯紧“靶心”,坚持问题导向强力推进。盯住具有项目审批权、财物管理使用权的重点部门的重点人,持续传导压力。在基层站所、窗口单位设置监督牌,为干部建立电子廉政档案,开通二维码“一键通”举报平台,实现监督全覆盖、无盲区。

依托“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成果,对扶贫领域问题进行解剖式督导、点穴式检查,抓住线头,顺藤摸瓜,由此发现扶贫领域问题。借助基层“微腐败”专项治理深挖细查,使发生在群众身边的扶贫领域问题浮出水面;用足用好县级巡察,监督触角直接延伸到村,从群众反映集中的优亲厚友、暗箱操作等问题入手,抽丝剥茧发现问题线索。

警钟长鸣产生震慑效果。坚持定期通报案件,市县两级定期发布扶贫领域典型案件,持续释放出“敷衍塞责必定严处,敢动‘奶酪’严惩不贷”的强烈信号。同时,本着“自查从宽、被查从严”的政策,对主动纠正、积极整改的,依纪依规从轻、减轻或免于处理。

作者单位:四川省合江县南滩镇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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