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乡村发现 > 首页 > 三农时评

村支书涉案2亿元警示了啥

[ 作者:杜才云  文章来源:中国乡村发现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7-08-14 录入:实习编辑 ]

8月11日,黑龙江省纪委通报了5期起“小官巨贪”的典型案例,其中一则格外发人深省,其批评措辞之严厉,尚不多见。(8月11日 中国网)

“小官大贪”,就在身边。哈尔滨市南岗区红旗满族乡曙光村原党总支书记兼村委会主任于某祥,在2011年至2012年间,涉嫌挪用公款8520万元;2010年至2016年间,多次以“白条”形式从乡农经中心借款1亿多元,涉案总金额达到2亿元,是名符其实的“小官大贪”行为。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于某祥作为一名村官,违纪违规多次,涉案金额竟然高达2亿元,具有相当的危害性和恶劣影响,在村官队伍来说真是骇人听闻。2017年6月,于某祥因严重违纪,被开除党籍,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已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等待他的还将有国法制裁。该案,对于基层乡镇及广大党员干部队伍来说,具有一定的警示意义。

警示之一,“在其位,谋其政。”常言道:“十口心思,思家思民思社稷”,为群众想事、干事、干好事是当好干部的基本功。但是,于某祥对村上事情不上心,对敛财倒是特别在意,显然是“在其位不谋其政”型村干部,这类人显然是用错了地方的“垃圾。”此案,警示各基层党支部书记,“当官不发财,发财不当官”,既然担任了村干部,就必须按照上级安排和本单位规划,老老实实地干好本职工作,加强村级经济社会发展管理,管理好村级事务,为群众谋福利、提供优质服务,切忌以权谋私,否则党纪国法无情。

警示之二,“正人先正己。”从于某祥个人表现来看,他把村子当成自己的“独立王国”,是胆大妄为的表现;长期不加强自我修养,把党支书职务看成“摇钱树”,是财迷心窍的表现。这样的人员当村领导,党性人品均不合格,他走向违纪违法犯罪深渊,根源在于没有“正己”。此案,警示着各地村级支部负责人,要管好别人,必须先管好自己,不断加强党性修养,强化自我管理,树立“四个意识”,遏制贪欲、物欲,身体力行做好表率。   

警示之三,“信任不能替代监督。”信任是组织或个人对社会成员的主观认定,监督是制度机制对人的约束。于某祥作为一名村干部,在村内既贪又占,且多次把手伸向乡政府,向乡农经中心违规“打白条”,“狐狸借鸡,有借无还”,突显乡镇党委政府监管失职。此案,警示着乡镇党委政府,必须加强辖区干部管理,决不能因他们是“熟人”“自己人”就放松了监督管理;还警示着须对乡镇财政进一步加强资金监管使用,决不能在国家建设资金、项目经费上“玩慷慨”。

警示之四,“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小洞不补,大洞辛苦”,村党支部书记蜕变为“硕鼠”,其背后推手显然是作风问题,小作风问题得不到纠正,必然诱发更大贪欲,从人性的弱点引发党性的淡化,从而滑向犯罪泥潭。此案,警示着各级党组织,务必加强党员干部队伍作风建设,要健全监管制度,从严整饬作风,“勿以恶小而为之”,既要发挥村干部的能动性,又要管住村干部的心、口、手、脚,并将违法乱纪人员绳之以法纪、清理出局,干部队伍绝不容作风差、乱作为之人。

作者单位:四川省北川县委编办


(扫一扫,更多精彩内容!)

免责声明:中国乡村发现网属于非盈利学术网站,主要是为推进三农研究而提供无偿文献资料服务,网站文章、图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不代表本站立场,如涉及版权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