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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取五个方面措施整治基层微腐败

[ 作者:江平原  文章来源:中国乡村发现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7-08-09 录入:实习编辑 ]

公款吃喝、公款购买烟酒;伪造凭证虚报冒领村集体资金;以考察新农村建设为名,组织公款旅游;用村集体资金为个人慈善捐款“埋单”……(8月7日  中国纪检监察报)

当前,全国上下都在整治基层“微腐败”,通过集中整治,使大部分党员干部受到教育有明显改进,让服务对象和广大群众能感受到身边的党员干部有明显变化。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得到明显遏制,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得到明显加强,创新创业发展环境得到明显优化,群众对正风反腐的获得感得到明显提升。然而,浙江省玉环市玉城街道塘墩村党支部原书记苏为作等6名村干部变着法子挥霍村集体资金15万余元被“一窝端”。笔者认为,整治基层“微腐败”,要采取五个方面的措施:

一是严肃党内生活。要回归用党内生活解决问题的优良传统,认真落实党内各项制度,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对待有问题、犯错误的同志,以思想教育和转化工作为主,启发他们作出必要的检查、深刻的反省,帮助他们分析原因找到改正的办法,把他们拉回到正确轨道上来。

二是依靠群众参与。加大政务、村务公开力度,全面公开涉及群众利益的各类政策、项目、资金、保障等信息。畅通监督渠道,开设监督栏,设立监督电话,接受群众监督。微信举报:微信公众号“廉洁”举报专区。各地也要在本地主流媒体公布投诉电话和邮箱。

三是坚持挺纪在前。综合运用批评教育、诫勉谈话、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形式,抓早抓小,动辄则咎。对个人违纪违规问题,落实自查从轻、被查从严的政策。同时要建立健全容错纠错机制,依纪依法保障干部的申诉权利,对故意造谣、诬告者依纪依法严肃查处。

四是强化查处问责。对落实“两个责任”不力导致问题频发,或者对突出问题整治不力、走过场以及查处问题不认真、责任追究不到位等问题,严肃追究党委、纪委的责任;职能部门对职责范围内的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应发现而未发现的,以及发现后不报告、不移送的,要严肃问责。

五是强化源头治理。规范基层权力运行机制,着力构建“三公消费”和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平台;创新基层干部管理约束机制,加强对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完善基层干部激励保障机制,落实工资待遇保障和激励措施;建立基层便民惠民制度体系,形成一整套严谨细致的运行程序和监管办法;依托网络、微信等形式,为群众打造一站式服务。

作者单位:四川省合江县南滩镇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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