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9日,泸州市召开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6周年大会,委决定从今年6月底起集中3个月时间,在全市开展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整治,不断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群众利益无小事,相比“大老虎”,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就似成天在头顶乱飞的“苍蝇”,让人烦躁却又不碍大事。但“微腐败’也可能成为‘大祸害’,它损害的是老百姓切身利益,啃食的是群众获得感,挥霍的是基层群众对党的信任。”基层的味腐败就是蛀嗜大树的驻虫,必须深查细抓,方能保树之万年永青。
整治“微腐败”,首要的是纠正基层干部权力观。很多干部认识不到位,认为自己没有的腐败可能,往往在不经意间就已经触碰了腐败的红线,要加强思想教育,时刻给干部敲警钟,多扯袖子,咬耳朵,从爱护干部的角度多约谈、多提醒,让干部能够及早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整治“微腐败”,其次是要沉下去。要深入基层,多走访、排线索,一件小事一件小事地抓,从恶性服务到暴力执法,从吃拿卡要到贪污民生款项,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要及时解决回复,对隐蔽性问题要深挖细查。
整治“微腐败”,要有长效机制。整治“微腐败”只有进行时,没有结束日。要把整治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来抓,持之以恒的长期抓下去,完善脱贫攻坚、惠农政策等方面的操作规范,构建监督机制,强化村监委会、镇纪委监督功能,推动“微腐败”走向常态化,让微权力也要行使在阳光下。
作者单位:泸州市纳溪区丰乐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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