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西州审计局原副局长黄大健在骗取扶贫资金时都是采用先借支经费,后虚开发票报账的形式。因此,单从账目上看,黄大健做得可谓“天衣无缝”,但天网恢恢疏而不漏,2015年6月,法院以贪污罪判处黄大健有期徒刑四年。(来源:光明网 6月14日)
当前,我国已进入全面决胜建成小康社会的决定性阶段,实现这个宏伟目标,重点在农村,难点在贫困地区。加快推进让贫困群众住上好房子等“四好”全过程,是各级官员职责所在。然而,伴随着越来越多的扶贫项目落实、资金下拨到乡村,脱贫攻坚一线的腐败风险也在逐渐上升,一些扶贫一线“实权”官员、村社干部频频伸出“黑手”,使原本属于贫困户应享受国家、社会补助或捐赠的“资金”“实物”成了他人的“囊中物”,广大群众称这种“实权”官员、村社干部为“家贼”。
俗话讲,明枪易躲,家贼难防。扶贫项目资金之所以被“家贼”惦记,与其监管难已跟进、一些贫困户心存“得一个总比没得好”糊涂认识等因素有着密切关系。除了截留挪用、虚报冒领涉腐“家贼”们惯用的违法手段外,一些“回扣式”腐败,也在成为蚕食贫困户利益的新变种,即“帮你争取项目资金,你得给我一点辛苦费”。于是乎,上门摘取、瓜分“国家资金”就自然而正常了,明“拿”、或以发票报账形式暗“领”。
现实中“家贼”名义上是为政府做事,为百姓分忧,而私底下却为一己私利,不惜以身试纪,利用手中的权力,套取国家的扶贫项目资金,虽金额不大,却伤害贫困户利益,败坏党和政府的形象,给脱贫攻坚工作“抹黑”、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添乱”,在群众中造成了恶劣的影响,令人痛心。
痛定思痛,防范和整治脱贫攻坚工作领域“家贼”也应同步跟进、多管齐下。
首先是强化教育,实现官员干部思想素质提升。重点教育引导使之讲奉献、勤政务实、清正廉洁,和宣传警示使之明法纪、知敬畏、知进退,脚踏实地干事创业、矢志不渝脱贫攻坚、一心一意为民服务。同时,落实好扶贫项目、资金管理责任,实行规范运作、专业管理、定期审计、问题追溯,严格执行扶贫资金专项管理的系列规章制度,确保把扶贫资金用到生活、生产支撑点、把扶贫项目建在关键处,经得起历史的检验。
其次,群策群力,实现问题线索搜集快捷通畅。要相信群众的力量大如天,积极鼓励群众参与、实名举报。实行凡报必查、凡据必核、凡案必究等制度。各级党政机关应保持来信、来访、来电等信访渠道畅通,全面拓宽微信、微博、门户网站举报平台。各地要在扶贫一线搭建起全覆盖、无死角的问题线索“监控仪”,依靠人民群众“可移动的”成千上万双眼睛“摄像头”,使脱贫攻坚全过程公开透明,让“家贼”无处藏身。
最后,严惩重罚,实现执纪问责工作精准亮剑。加大惩治力度,强力推动查处扶贫领域腐败问题,全天候护航精准扶贫,用刚性制度、铁的手腕铲除“家贼”。各级纪检部门要主动走出去,重心前移到扶贫一线,主动收集、掌握问题线索第一手资料,并快速梳理、快速固化,优先查处、绝不姑息,对敢向扶贫项目资金伸手的““家贼””决不放过,精准出击、精准发力,让“家贼”为自己的贪婪行为付出极其惨重的代价。
作者单位:四川省绵阳市盐亭县政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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