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遏制村干部腐败关键要内修外治

[ 作者:栖寒  文章来源:中国乡村发现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7-06-16 录入:19 ]

香河县纪委紧盯农村易出现“蚊叮虫咬”的“小微权力”,通过拉清单、晒流程、抓关键、明责任等措施,扎紧制度笼子,织密监督网,构建农村“小微权力”规范运行机制,强力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在村街进一步压实,为农村党员干部行使权力划定“边界”。(6月13日 未来网)

农村基层组织是党和政府的政治基石,村干部是贯彻落实党的农村方针政策的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他们的行为直接关系到农村稳定和发展。近年来,随着农村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村官”腐败现象屡屡发生,“小村官大腐败”时有曝光,不仅直接侵害了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降低了党和政府在群众中的威信,严重者还引发出干群矛盾甚至群体事件,破坏了农村经济的发展、社会的和谐稳定,成为新农村建设的“绊脚石”。

为此,如何减少或避免村干部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亟待解决的重大问题。笔者认为,遏制“村干部腐败”关键要“内修外治”。

注重“内修”要加强思想教育,使村干部不想腐败。要把“村干部”廉洁教育工作列入党政干部教育体系之内,开展正常的、经常性的和有针对性的教育。要切实加强对村干部的党风党纪教育,使其牢固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增强依法施政意识和廉洁自律意识,从根本上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防止和减少腐败现象的发生。要加强警示教育,针对“村官”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乡镇主要领导及纪检部门要对症下药,进行警示谈话,及时提醒,敲响警钟。结合查办案件工作,通过以案说法,适时进行反面典型教育,使其受到“手莫伸,伸手必被捉”的警示。

强化“外治”要完善监督机制,使村干部不能腐败。严格执行述职述廉制度,村党支部和村委会负责人,每年要在规定的范围内述职、述廉一次,并接受村民代表评议,加大群众对“村官”的监督力度。同时,要定期对村级财务状况进行审查,禁止村主要负责人直接管钱管物,杜绝贪污、挪用行为及不合理开支。不断建立健全各项村规民约,如完善村民选举制度、村务公开制度、惠农资金运行管理制度等,提高村民的法治和民主意识,引导村民积极检举、揭发“村干部”的各种违纪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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