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仇叶:小规模土地农业机械化的道路选择与实现机制

[ 作者:仇叶  文章来源:中国乡村发现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7-03-15 录入:王惠敏 ]

——对基层内生机械服务市场的分析

内容提要:不同于主流理论所强调的土地规模化的农业发展模式,基层内生型机械服务市场的兴起稳步推进了小规模农业的机械化水平,展现了农业发展的另一条道路:以村庄为基本场域,通过对剩余劳动力、闲置资本以及熟人社会关系的再利用,乡村形成了一个资源再调配的次级市场,并在低价水平上生产出适宜于小规模土地的机械服务。内生型机械服务市场不仅有效实现了小规模土地的机械化,而且激活了乡村的已有资源,其本质上是以市场这一经济组织再造了以农民为主体的自我服务体系。基层机械服务市场与当前小规模土地的经营模式都是城乡二元体制的结构产物,这不仅保障了基层服务市场存在的稳定性与长期性,而且两者内在的一致性决定了,它是小规模土地农业化的道路选择。

关键词:二元经济结构;次级市场;农业机械服务;机械化

一、问题的提出

当前,我国农业正处于转型的关键时刻,机械化作为农业现代化的重要一环扮演着关键性的角色,对它的探讨意义重大。

一直以来,无论是学界还是政策界都将土地规模经营视为实现农业机械化的有效甚至唯一的途径。这一观点以经济学的规模报酬作为理论根据,即“各种生产要素按相同比例变化时,所能得到的产量变化”(胡代光等,2000),由于机械这一资本要素具有不可拆分性,为了达到最优效率就必须与规模化的土地相匹配。基于此,不少学者都认为土地的规模化是实现机械化的必要手段(董涵英,1986),相反,小规模土地则阻碍了机械化的有效推进(李燕琼,2007)。他们指出,要实现机械化就必须进一步加快土地流转,以整合产权的形式促成适合机械发展的大规模农场,并用资本实现对小农的替代(王培先,2003)。这套话语也深刻影响了政策界,近年来,国家一方面以行政化的手段推动土地的大规模流转,另一方面培育包括龙头企业、家庭农场等规模化的新型经营主体,无不是想对农地的规模以及农业经营主体进行改造,推动农业的现代化发展。

然而,现实并没有朝理论的演绎与政策的推动方向发展。自1979年家庭承包责任制以来,我国的农业一直都是以家庭为经营主体的小规模农业,土地规模被限制在户均10亩左右的水平。有意思的是,这似乎并没有限制机械化的发展,小规模农业的机械化率始终处于上升的势态。2013年,全国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了50%,比十年前提高了27个百分点,而三大粮食作物,即水稻、小麦、玉米的机械化率超过75%(农业部,2013)。这与理论界的预设很不相同,那么是否意味着农业机械化的路径并非是单一的,在土地规模经营之外存在着小规模土地机械化的可能性与发展路径?

具有突破意义的是,近年来,不少学者在经济学原理上进行探索,打破了规模报酬的理论预设,并论证了以专业化的机械服务市场实现小规模土地机械化的可行性。罗必良(2000)的研究具有典型性,它指出农事活动具有可分性,通过将一部分的农业生产从家庭经营中剥离出来,交给专业化的市场提供中间服务,就能实现分工经济。在分工经济中,农户不需要购买机械,只需要购买与经营规模相符的农机服务就能够实现机械化。以服务市场实现机械化也同时意味着,农业规模经济的获得将从“土地规模经济转向农业的服务规模经济”(罗必良等,2014),小规模土地也同样具规模效率的潜力。此外,向国成(2007)、刘凤芹(2003)也均从经济学原理论证了以机械服务市场实践小农机械化的可行性与效率。

可以看到,罗必良等人侧重从经济学原理的角度对小农机械化的可能性与效率做出了有力的论证,并提出了建立专业化机械服务市场的机械化路径。但是,从抽象经济学原理中的效率市场,到实践的市场发育成熟仍然有相当一段距离:小农机械化的可行性需要在实践层面加以论证。笔者在调研中发现,事实上,农村的机械服务市场已经存在,并且以村庄为基本单位,由本村农民提供机械服务的基础内生型市场具有一定的普遍性。与抽象的经济学不同,本文试图从市场实践的角度,回答小规模农业如何实现机械化这一问题,揭示以内生型机械服务市场实现机械化其内在的机制与必然性。需要指明的是,机械服务市场的生产就是小农机械化的实现过程,因此,对机械服务市场的研究本质上仍然是要回答小农如何实现机械化这一基础性的问题。

二、理论视角与分析命题

(一)二元经济理论

在现代经济理论中,农业现代化,尤其是发展中国家的农业现代化,通常是在“二元经济”的理论框架下进行分析。二元经济理论为伯克(1953)率先提出,由刘易斯进行了系统的深化,后者在《劳动力无限供给条件下的经济发展》(1954)一文中指出,发展中国家普遍存在两个部门,即以传统生产方法进行生产的、劳动生产率和收入水平比较低的非资本主义部门,与以现代方法生产的、劳动生产率和工资水平比较高的资本主义部门,前者以农业部门为代表,后者以工业部门为代表。在刘易斯看来,经济发展依赖于工业部分的积累与再生产,在这个过程中,农业部门的劳动力将不断向工业部门转移,为后者提供廉价的劳动供给。此后,拉尼斯与费景汉(1996)、乔根森(1961)等人进一步对这一模型进行了深化、扩展,尤其强调农业发展以及工农业部门互动的重要性。不过,总体而言,由刘易斯所奠定的对于经济部门的二元区分则仍然作为该理论最为坚实的部分被广泛认同。

由于其巨大的现实回应性,二元经济理论被国内的学者广泛引用并进行了本土化的阐释。二元经济在我国突出的表现为城乡之间的二元结构。尽管改革开放以后城乡区隔有所松动,出现了劳动力大量外流,公共配置均等化等一体化的趋势,但显著的二元经济特征仍然存在,是我国的基本国情(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2014)。并且学者们认为,二元经济结构的一个重要表现和主要内容就是二元市场结构问题,即同一时期,城市现代商品市场与农村落后的传统市场并存,两者的发育程度、衔接程度、要素的聚集程度均有显著地差异(柳思维等,2008)。一般而言,城市经济市场化程度高,聚集优势要素,具有高效率,相反,乡村的市场化程度低,要素分散且效率低下(白永秀等,2013)。这不仅意味着,城市生产要素难以通过市场途径进入到农村部门,同时农村部门的要素也难以在城市经济中实现价值,由此产生农村经济市场被区隔与边缘化(费景汉等,2004)。二元市场不仅表现在刘易斯所提出的劳动力市场的差异,同样渗透进金融、土地等方面,其突出的一个表征即乡村的要素价格明显低于城市要素价格(洪银兴等,2006)。

根据二元经济理论,我们得出以下启示:(1)在二元经济下存在城市与农村两个并行的经济市场,同时,农村市场的市场化水平低,是相对于城市正规经济的次级市场;(2)在次级市场内部,由于乡村的要素分散,不仅城市要素难以进入,而且乡村的要素也无法进入城市,在价格上远低于正规市场。以此为前提,本文利用经典的供需曲线,建立次级市场内部运行的分析模型,对内生型机械服务市场的需求、供给以及交易规则引导下的交易成本进行分析,并设立研究命题。

(二)研究命题与分析模型

在二元经济的视角下,可以发现,当前小农对于机械服务的需求是一种典型的为正规市场所排斥的剩余性需求。它处于次级市场内部,无法进入到正规市场获得满足,因而,必须或着说不得不用次级市场内的资源进行满足。内生型机械服务市场则恰恰实现了次级市场内的剩余性资源与剩余性需求的对接,完成了机械服务的低价供给,推进机械化的发展。据此,本文试图建立以下研究命题:

1.     剩余性需求的生产

在二元经济结构中,正规部门的生产效率明显大于农业,并形成工资上的显著区别。工资的客观差距引发农村劳动力的大量外流,尤其是具有高素质的青壮年劳动力的外流。但是,与拉尼斯设想的不同,在中国劳动力的转移并没有伴随着土地上的放弃,工业部门不稳定的工作机会反向催生出农民对小规模土地的依赖,形成了“制度化的半工半耕模式”(黄宗智,2010)。也就是对中国而言,人口的外流并没有从根本上改变土地小规模经营的特性,农民以家庭分工与兼业的形式保留着这一经营形式(杨华,2015)。

二元经济下的农民兼业,使农村普遍出现了对于实现农业机械化的需求,即以机械提高农业生产的劳动效率,降低农业对劳动力的占用量应对劳动力的外流。并且,当前农户对于农业机械服务的需求已经相当迫切,且具备了一定的规模水平(张宏宇等,2015),这是专业化市场发育的重要基础。但是,二元经济下不彻底的人口流动则使得机械化的需求有着浓厚的小农色彩,具有自身无法克服的困难。首先,它小而分散的特性对机械服务的需求产生了很大的负向影响(王钊等,2015)。在人多地少的资源限制下,小农经营的土地面积规模偏小,而经营主体则众多。同时,分散化的经营导致的种植品种、收割时间的差异使机械服务需求进一步细碎化,很难形成规模与聚集效应。其次,需求价格的弹性过大。农民仍然属于低收入群体,支付能力相对有限,他们对于价格的变动非常敏感。更重要的原因则是,农村的就业机会不充分,大量的在村劳动力都处于相对闲置状态(黄宗智,1992),服务价格升高很容易引发农民以劳动力替代机械,造成需求的大幅度萎缩。

一项需求只有在获得有效供给的情况下才能实现。小规模土地小而分散的需求不仅增加了包括耗油、磨损、劳动时间等直接性的生产成本,同时,巨大的交易成本更是可观。而在需求价格的高度弹性的限制下,要维持一定的需求规模又必须将价格维持在农民可接受的范围之内。不难想见,高成本与低价格结果必然是农机服务利益空间的狭窄,而这种稀薄的利益空间显然难以吸引城市要素的进入,并顺利转化为有效需求。或者相反来说这也意味着小农的支付能力无以承担正规市场的供给价格,偿付其所需的工资与利润。因而,小规模农地对于机械化的需求就成为了正规市场无法满足的剩余性需求。

由此,我们提出命题1:二元经济结构下小农对机械服务需求是无法进入到正规市场获得有效供给的剩余性需求,即其需求价格远低于正规市场的供给价格。若以曲线S表示正规市场的供给价格,曲线p表示机械服务的需求价格,则在命题1下,p<S,曲线S不与p相交,对于任何可能的交易数量下都不存在均衡价格,在这种情况下,p是无效需求。

2.     无法出清的剩余性要素与剩余需求的有效化

二元经济结构的出现,从根本上来说即城市部门还无法吸纳农村的所有要素,使后者处于完全出清的状态。这些没有被正规市场所吸纳的要素,就构成了累积于次级市场的剩余要素。它意味着:首先,农村仍然具有可兹开发的生产要素,并且从总量上看,数量庞大,是非常重要的资源;其次,相比于乡村,城市经济的工资、利润率都高于乡村,一般而言,大量的优质要素都被城市吸纳,而留在乡村的大多是为城市所排斥的次一级资源,这也是剩余性的含义所在。

具体于机械服务的需求而言,次级市场的剩余要素突出表现为农村的剩余劳动力与闲置资本。当前中国仍然留存着大量的剩余劳动力,据孟令国等(2013)估算,2011年中国的剩余劳动力仍有1669万人次,不过大多是因为无法为城市经济所排斥的中老年劳动力。其次,则是乡村的闲置资本。随着农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农民已经有了相当的储蓄能力。但是,这些储蓄由于相对小额,农民又缺乏足够的投资理财的意识与能力,除银行以外,农民的积累很难通过正规性的金融系统吸纳(董晓林等,2012),从而成为沉积在乡村的剩余资本。

在正规市场,当工资与利润低于平均水平,劳动力与资本就会发生转移。然而,这首先就意味着这些要素具有替代性的选择。对积淀于乡村的剩余要素而言,其最大的问题是大量的剩余劳动力无法转移,小额的资本难以寻觅可投资的市场,即缺乏获得在正规市场中实现价值的空间与机会。因此,这些市场要素的机会成本低,在价格上也远低于正规市场的工资与利润。所以,当乡村出现未被正规市场所占领的小农的机械服务市场需求,尽管利益空间狭小,但对于剩余性要素而言则已经构成了其进入市场获取利益的驱动力。购买机械是农民重要的投资渠道,而农民也成为了购买机械的主体。(吴昭熊等,2013)从供给成本的角度,则意味着剩余劳动力与闲置资本的生产成本相对较低,利用它们能够实现机械服务的低价供给。事实上,正是由于是剩余性要素,它们才会与小农的剩余性需求处于同一次级市场,位于相对一致的价格水平,小农机械服务的需求才有可能够有效化并获得满足。

由此,我们提出命题2:二元经济结构下存在无法出清的剩余劳动力与闲置资本,其供给价格远低于正规市场,内生型机械服务市场利用剩余要素实现了对剩余需求的有效供给。以s作为剩余要素的供给价格,则命题2为:s<S,且与p相交。如图2,s与p在价格为p0时达到均衡,成交量为Q0。显然,对s而言p是有效需求。

3. 熟人社会与供需的低价均衡

二元经济下,城市化引发大量的农村劳动力进城务工,但这离市民化仍然有相当的距离。进城的农民很难获得在城市定居的经济保障,农民仍然脱离不了乡村:不仅大量的留守人口在村,即使是外出打工的青壮年也“往返于城乡之间进行循环流动”(王子成等,2013)。更为重要的是,在城市缺乏价值归属的小农仍将农村作为主要的价值依托,社会保障的缺位也将导致农民对于村庄内互助网络的依赖。基于以上客观原因,乡村社会将伴随二元经济长期存在,并将继续保持“乡土性”(陆益龙,2015),是与陌生人社会相区别的熟人社会。这构成了内生型机械服务市场所嵌入的场域,后者必然会对前者产生渗透与影响。

正规经济的市场化程度高,人与人之间高度陌生,其所遵循的必然是理性人的原则,倾向于将个体利益最大化。相反,以村庄为场域的内生型服务市场,其买卖双方都是本村的村民,彼此之间熟识,交往密切,有稳固的血缘与地缘关系作为联系纽带。一般而言,关系密度越大,信息的流动性越强,成员之间对彼此的关系有稳定的预期,更容易达成规范形成共识(徐建等,2010)。这点对于机械服务市场意义重大:通过利用其所在的社会网络,机械服务市场能够减少了交易时的各种协商成本;从更积极的角度,农户之间的沟通协商,甚至能达成一致性的收割时间,在一定程度上整合细碎的需求。可见,无论是润滑社会关系还是整合需求,嵌入于熟人社会的内生型服务市场都能够基于这一优势进一步降低生产成本与交易成本,使供需在更低的价格水平实现均衡,扩大市场范围。熟人社会构成了机械服务市场重要的组织资源,是机械服务达到低价均衡的有利条件。

由此,我们提出命题3:由于内嵌于熟人社会,内生型机械服务市场的成本将进一步降低,从而导致总供给价格的下降,机械服务供给量的增加。如图3,供给价格的降低使供给曲线s向右平移至s’,并与p相交于p1达成新的均衡,交易量为Q1。显然p1<p0,而Q1>Q0。

通过以上三个命题可以清楚地看到,基于小规模农地的特点,它对于机械服务的需求是很难由正规市场进行满足的,必须依赖于内生型机械服务市场对乡村资源进行再利用,实现机械服务的低价供给。可见,以内生型服务市场作为小规模农地机械化的路径内涵于二元经济中:一方面,二元经济结构不断生产出小规模农机机械化的需求,但却无法吸纳城市的要素对其满足,使其成为剩余性的需求;另一方面,二元经济结构又不断生产出剩余性的要素,保留了乡村社会的“乡土性”。内生型机械服务市场就是一种实现供需对接的资源组织形式,是次级市场的一种具体表达与实践,是农民进行自我组织与自我服务的一种有效尝试。

三、典型案例与实证分析

(一)家庭经营的小规模土地

范村位于河南南部淮河上游,是典型的农业型村庄,因地处南北交接地带,形成了稻-麦轮作的种植格局。该村下辖6个自然村,现有人口640户,2855人,耕地面积5188亩。分田到户以后,该村就形成了人均1.6亩,户均8亩的以家庭为单位的小规模农业。90年代中期,范村的农民开始外出务工,并逐渐形成规模。目前,该村的务工人员达到了1000多人次,占总人口的40%,留村的农民主要为50多岁以上的中老年人以及儿童。

大规模的人口流动推动了该村土地的流动,并逐渐形成规模,当前该村的流转面积已经达到2000多亩。[2]但是,这没有从根本上改变范村小规模的土地经营格局。将范村流转后的土地经营规模列表如下:

表格 1:范村土地经营规模

土地规模(亩)

10以下

10~20

20~30

30~50

50~80

 户数(户)

132

176

74

23

12

百分比(%)

31.7

42.2

17.7

5.5

2.9

注:数据来源于与村干部及小组长的访谈资料

从表1可以发现,土地流转后,村庄内的人地关系相对松弛,农户的经营面积普遍增加,经营面积发生了一定的分化,呈现出从10亩以下到80亩之间不同水平的经营规模,但是总体而言,范村仍然是家庭经营的小规模土地。首先,农业经营主体仍然是家庭,并以夫妻作为主要的劳动力。一般而言,土地经营面积超过30亩就会出现少量的雇工,但都是农忙时间的临时性雇工以作为家庭劳动力的补充,并没有突破家庭经营的范畴。其次,从总体比重上看,大部分经营面积保持在20亩以下,50亩以下的占到97.1%,仍属于小规模的自耕农(贺雪峰,2011)。最后,也是最为重要的一点则在于,范村的土地流转都属于一年一口头协定的非正规流转,不仅租期短,具有不稳定性(黄延信等,2011),并且不涉及水土改造,因而,尽管面积增加,农户的土地并不集中连片,仍然保持家庭承包制所设定的小规模土地的分布状况。

(二)机械化需求的兴起与满足困境

范村自90年代中后期开始兴起打工经济,2008年以后周边的就业机会也开始增多,由此,不仅青壮年劳动力从村庄向城市涌进,而且在村的农民也积极寻找就业机会。这些经济形式的变化都引发了农民对于机械化的强烈需求,并集中表现在以下几类群体中:

一是老年劳动力。与全国大部分地区一样,范村外流的劳动力大多是青壮年,中老年劳动力成为了土地经营的主体。根据我们的统计,范村的劳动力平均年龄达到了55岁,60岁以上的老年人占到了总数的35%。这些弱质劳动力难以胜任农业生产中的重体力活,他们依赖于机械降低劳动力强度与劳动时间。

案例一:曾新峰,65岁,两个儿子都在外打工。他和自己的老婆种了7亩地,两老只负责一些比较轻松的管理环节,收割与旋耕则都请机械。之所以愿意请机械是因为曾的年纪大了,腰椎不好,“做不动了”,虽然请机械比较贵,但比不种地还是强很多。

二是农村的兼业户。范村50~60岁的农民大部分都在农闲时间打工,不少60岁以上的只要身体允许也都加入到这一队伍中,打工时间在1个月到10个月不等。对他们而言,使用机械能够节余劳动力时间,并在市场上实现更高的价值。

案例二:范明云,54岁,两夫妻种了10亩田。一个儿子结婚后在外打工,留下了一个3岁的孙子要照顾。范和老婆的劳动力都很强,但是范的老婆要照顾家里,范是泥瓦匠有技术,一般都在附近承包工程,每天的收入在150元左右。为了不耽误打工,范家的土地全部用机械,连插秧也是请人。

三是规模经营户。在土地流转以后,农民的耕种面积相对增加。一般经营面积超过20亩,自己家的小机械就难以胜任,需要大机械辅助以实现规模经营。当前,范村经营面积超过20亩的农户达到了四分之一,他们对于机械都有相当强的依赖性。

案例三:周建礼,64岁,四个儿子均外出打工。儿子们的地都由周和妻子种,共计32亩。土地面积大了,小机械很难胜任,他就需要机械服务补充,其中收割环节全部机械化,旋耕则一半请机械,一半用四轮机自己操作。

可以说,当前农民对于机械化的需求总量是相当庞大且成规模的。但是这种总量上的需求增多无法掩盖的则是背后需求高度的细碎化与脆弱性。从土地规模来看,范村的户均仅从8亩增加到了11亩,土地仍然规模小而经营主体众多。并且由于分散经营,作物的品种很多,范村就至少存在水稻、旱稻、直播稻三个大的品种,其成熟期都不一致。更为重要的是,即使是同一户土地也很少是连片的,而是相互插花,高度分割。以案例二中的周建礼为例,他的32亩土地被分成了7块,其中水田5块,2块大的为6亩,大部分都在1~3亩左右,最小一块的面积不足1亩,旱地2块,面积在4亩左右。在范村周的这种情况并不少见,由于当时分田时为了公平性,各个小组分地都讲究肥瘦搭配,土地的细碎化程度非常高。

因而,尽管范村在90年代末期就对于机械化产生了很强的诉求,但其满足与提升的时间却相当滞后。2000年江苏的大型收割机在范村出现,并提供机械服务。需要注意的是,这些机械并非是由企业经营,也是农民个体购买的机器以谋取收入。机手们的收入不稳定,也没有社会保障,类似于黄宗智(2010)提出的非正规领域就业。这种类型的机械服务从供给价格上来看也是低于正规市场的,因而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实现服务供给。但它对于提升小农的机械化水平具有很大的局限性,在其鼎盛时期,收割环节的机械化率也仅达到50%,旋耕的机械化无法展开,这一点到现在还是一样。原因在于,小农细碎化的需求与这些机械队的利益诉求存在很大张力的。为了保障利益,专业的农机手在全国范围内收割,跟随作物的成熟期快速移动,以获取最大的作业面积和最高的收入。这也就意味着:第一,它在单个村庄停留的时间非常短暂,只在集中成熟期供给服务。第二,它只进行连片收割,要求面积达到10~20亩才提供服务,否则就要提高价格。第三,它不提供旋耕服务,原因在于旋耕服务的需求量相对较少,且耗油量比收割大,利润相对稀薄。在利益最大化的考量下,农机手们必然只吸纳相对成规模的、有足够利益空间的需求,相反的,小农因为人多地少、农作物的成熟期不同、土地分散而造成的小规模、小利益的需求则被排斥在外。在当时,为了应对机械化的不足,范村的村民不得不以小机械延长劳动时间,或是将外出打工的青壮年劳动力叫回家中,严重影响了农业生产的效率。

(三)内生型机械服务市场的形成与需求满足

2004年,由于国家补贴力度的增强以及外部机械的示范作用,范村内生型的机械服务市场开始兴起。有两类农民成为了机械服务市场中积极的供给方。一类是村庄中的富裕农民。他们一般在村庄从事一些经营性的工作或是收入较高的非农职业,例如开车、经营农资店等,经济条件略好于普通村民,有一定的剩余存款购买机械。

案例四:方城耀,今年59岁,家里的承包地只有10亩。他在村里开了一家超市,一个儿子原来在外打工,05年回来以后,父子两个用儿子打工攒的钱和开超市的钱,买了一台收割机和旋耕机。平时两父子经营超市,农忙的时候就开机械赚点额外收入。

另一类则是土地面积超过50亩以上的规模经营户。由于土地经营面积超过50亩,有了一定的规模效应,农户的资本投入比例明显提高(陈义媛,2012),有很强的机械化的需求。但相对机械而言,他们经营面积仍然偏小,提供农机服务可以说为他们减少机械的闲置率,加快资金的回流提供了重要的途径。

案例五:何文建今年56岁,因儿子长期患病不得不留在家中。他有承包地10亩,2003年开始流入打工农民的土地,2005年达到了28亩,2009年达到53亩,当年他购买了一台收割机。2012年,流转的土地面积达到了63亩,又购置了一台旋耕机。何每年在搞完自己地里的时后,都会为本自然村的农民提供机械服务。

这些本地机手与外地机手存在两个非常显著地不同。首先,本地机手一般都是兼业服务,提供机械服务仅仅是他们主要收入以外的其中一项。种田大户的主要收入集中于农业,而富裕农民一般有经营性的收入。对前者而言,购买机械主要是自我服务,提供机械服务是为了提高投入资本的使用效率。对后者而言,其所有的资金额度较小,如果不投入到农机购买中,很可能就成为储蓄而被沉淀。因而,他们提供农机服务很大程度上是为了进一步充分利用在主业以外的剩余性劳动力和闲置资本。其次,本地机手作为本村人,他与服务的对象共同处于熟人社会中。他们可以积极利用熟人社会中的信任关系,不需要与村民之间过多的议价、核定面积,并且能够一定程度上协调服务的时间与需求。例如不少机手都会与与农民对收割、旋耕的时间进行沟通,尽量一同收割提高效率。

本地机手的这些优势使他们很快适应了小规模土地细碎化的特点。相比于外部市场,本地机手延长了收割的时间,并且具有很强的灵活性。如同上文指出的,农民种植的差异性很大,不存在标准化的服务时间,尤其是水稻收割,范村的收割季长达一个月。内生型的机械服务市场提供的服务可以依据成熟时间而定,谁家要收割了只要在前一天晚上打个招呼就能够达成交易。其次,内部机械不排斥小块土地与分散土地,并且价格灵活,按照平方计价。外部市场一般都不愿意为这些类型的土地提供服务,即使提供也要求增加机械费用,不足一亩合计一亩计算。内生型的服务市场则不然,只要是本村的土地一律提供服务,且价格均一。此外,农民的地如果分片,只要不是离得太远,农机手也愿意提供同等价位的服务。需要指出的是,本地机手的这些做法很大程度上使他们的服务成本高于外地机手,而其服务规模、服务的时间则大大低于专业机手,但正由于其兼业的特性与基于熟人社会的协调作用,在一定程度上实现利益的平衡。

基于这些显著的优势,内生型机械服务出现以后,获得了迅速的发展,并开始替代外地市场,占据了主导地位。从2004年到2010年,范村经历了内生型服务市场快速发展的阶段,村庄内的机械数量获得了大幅度的提高,并都供给农机服务。10年,该村的机械数量达到了30台之多,其中收割机18台,旋耕机12台。10年以后,村庄内的机械量出现了相对回缩,但在13年以后稳定在19台左右,其中收割机12台,旋耕机7台。数量的回缩主要在于,周边几个村都出现了自己的农机与农机手,范村对外的辐射空间减少。[3]因而,这一收缩属于自然收缩,且恰恰表明内生型机械服务市场的边界确立,进入了更加稳定的阶段。于此同时,范村农业的机械化水平也获得了长足的进步。在外部机械服务市场阶段,该村的收割率只有50%,旋耕的机械化率为零。内生型机械服务市场快速发展阶段,收割的机械化迅速率攀升到了100%,旋耕率也达到了15%。在2015年笔者调查期间,收割的机械化率继续维持稳定,旋耕的比例已经到达了30%,并有进一步提升的空间。

四、结论

为了探寻我国小规模土地农业机械化的可能性与路径,本文对基层内生型服务市场进行了分析,并得出结论,认为基层内生型的机械服务市场是实现我国小规模土地机械化的有效途径。这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内生型机械市场稳步推进了小规模土地的机械化水平。实践表明,内生型机械服务市场的形成与发展与小规模土地的机械化水平的提升具有内在的一致性,它不仅可以在不改变土地规模样态的情况下,实现小块土地的机械化,而且,相比于其他市场形态,能够相对克服小农需求细碎带来的成本问题,在低价水平上灵活机动的满足小农差异性的需求,从而最大程度的提升小农的机械化率。

第二,内生型机械市场有效利用了已有资源,充分体现了农村内部实现发展的潜力。机械服务市场由乡土化的要件构成,实现了对农村剩余劳动力、闲置资本与乡土规则的有效利用。其实质就是利用市场这一经济组织形式,实现了对乡村内部资源的整合与优化,构筑了一套以农民为主体实现的分工与自主服务体系。因而,它不仅能够实现小规模土地的机械化,而且提升了乡村资源的利用效率,激发了乡村活力。

第三,内生型机械服务市场具有长期性与稳固性。城乡二元体制下,乡村与城市产生一定的区隔,乡村作为剩余要素的聚集地带存在,而农民则以半耕半工的经济处境往返于城乡之间。正是这一经济处境不断生产出内生型机械服务市场的需求与供给以及协调市场关系的社会场域,因此,它的存在具有结构上的稳固性。事实上,小农与内生型服务市场都是城乡二元体制的产物,两者是同一结构的共生物,这就必然导致两者具有内在的一致性。

由此可见,内生型服务市场在效果上表现出高度的适应性,在路径具有本土性,而在结构上则呈现为稳固性与一致性,它理应作为小农小规模机械化的道路选择。

农业机械的道路并不存在定式。舒尔茨指出,农民是新要素的需求者,农业的现代化就是培育新要素并使之适应于该社会的农业条件(舒尔茨,2003)。我国有自身发展的特点,有自身的优势与弱点。无论是机械化还是现代化,都需要在考虑现实的情况下,寻找适合于自身的发展路径。当前,我国人多地少,城市化发展较为缓慢的客观条件限制了走大规模农业的可能性,小农的小规模农业必然长期存在。如何挖掘小农潜力,如果在现有的资源约束条件下实现现代化与机械化乃是当前农业的关键性问题。

致谢:本文的成文得益于与杨华、印子、贺苏园的一同讨论,他们为本文提供了宝贵的修改意见,特此一并致谢!

参考文献:略

作者单位:华中科技大学中国乡村治理研究中心

中国乡村发现网转自:《农业经济问题》2017年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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