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农村社会资本存在着性质上的公共物品与私人物品、功能上的积极社会资本与消极社会资本、现状上的传统社会资本与现代社会资本三方面内在张力,这些张力对农村社区治理产生了不同的作用,成为影响农村社区治理的关键因素。 因此,要发挥农村社会资本对农村社区治理的积极功能,就要处理好农村社会资本的内在张力,因地制宜地采取相应的措施整合这些张力。
【关键词】农村社会资本;内在张力;融合;农村社区治理;行动逻辑
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实现城乡统筹发展,我国进行了第三次农村管理体制改革,实行农村社区体制。如何对农村社区① 进行有效治理,一直是学界关注的热点。本文试从社会资本的角度, 探讨农村社会资本②的内在张力及其对农村社区治理的影响,以期揭示出农村社区治理的行动逻辑。
一、社会资本: 农村治理的一种解释范式
(一)社会资本与农村治理的概念
“社会资本” 这一概念由法国社会学家皮埃尔·布迪厄在 1980 年首次提出,后被经济学家、社会学家、政治学家等广泛采纳并用来诠释各自研究领域的问题,成为一个具有很强的包容性、解析力的概念。关于社会资本的定义,代表性的解释有布迪厄、科尔曼和普特南三种观点。布迪厄认为社会资本是“实际的或潜在的资源的集合体,那些资源是同某种持久性的网络的占有密不可分的,这一网络是大家共同熟悉的、得到公认的,而且是一种体制化关系的网络”。[1]科尔曼则认为社会资本“包括社会结构的某些方面,而且有利于处于同一结构中的个人的某些行动;和其他形式的资本一样,社会资本也是生产性的,使某些目的的实现成为可能, 而在缺少它的时候, 这些目的不会实现”。[2]而普特南却认为“社会资本是社会组织的特征,例如信任、规范和网络,它们能够通过协调和行动来提高社会效率”。[3]综观社会资本的不同定义及相关研究,可以给社会资本下一个总括性的定义: 社会资本就是处于一个共同体之内的个人、组织(广义上的)通过与内部、外部的对象的长期交往、合作互利形成的一系列认同关系,以及在这些关系背后积淀下来的历史传统、价值理念、信仰和行为规范,[4]它具有社会结构资源的性质,其中,信任、规范和参与网络是它的三大基本要素。
“治理是各种公共的或私人的个人和机构管理其共同事物的诸多方式的总和,它是使相互冲突的或不同的利益得以调和并且采取联合行动的持续的过程。 ”[5]治理的最佳状态是善治,其本质特征在于政府与公民对公共生活的合作管理。 “农村治理,就是农村公共权威通过管理农村社区以增进社区公共利益的过程。 农村治理中的公共权威既可以是官方的,也可以是民间的,或官方与民间机构的合作。”[6]维护农村社区的安定,增进村民的公共利益以及促进农村的公共事业,是农村治理的基本内容。 农村治理的最终目标是形成政府、村民、自治组织、民间组织等多元主体相互合作管理农村公共事务的善治状态。
(二)社会资本与农村治理的逻辑关联性
由上述概念中可以看出,社会资本与农村治理都是由一定社会范围及物质生产条件下所形成的人与人关系中衍生出来的,实现不同社会主体之间的和谐是其共同的目标。 两者之间相互促进、相互补充,存在着严密的逻辑关联性。
一方面,社会资本是实现良好的农村治理的必备条件。 社会资本的存在是实现农村治理的基本前提,只有农民普遍具有团结、合作和信任的公共精神,具有高度的主体、权利和参与意识, 农民才能作为农村治理的主体参与到农村公共事务的管理。 社会资本的提升可以促使制度环境更加公平,加速基层政权的良性重构,使农民的合作能力不断加强、合作成本不断降低,使农村治理赖以开展的生产性条件得到充分保障,促进 村良性互动和自愿合作的良好治理局面的实现。
另一方面,良好的农村治理能够促进社会资本的形成和发展。良好的农村治理,可以通过制度、法律和政策等正式规则,确保农民与其他农村社会主体的权利,建构平等参与的法理基础。 良好的农村治理还能够为农民提供社会安全保障,进一步增加相互间的信任和共识, 信任的加强能不断扩展合作空间, 社会网络关系也可从封闭走向开放,有助于形成更高层次的社会资本。
二、 农村社会资本的内在张力:影响农村社区治理的关键因素
在农村社区,社会资本极其复杂,存在着性质上的公共物品与私人物品、作用上的积极社会资本与消极社会资本,以及现状上的传统社会资本与现代社会资本的三方面内在张力,而每一方面张力都给农村社区治理带来不同的效应,成为影响农村社区治理的关键因素。
(一)公共物品与私人物品的背离
社会资本在性质上究竟是公共物品还是私人物品,这是一个存在争议的问题。科尔曼和普特南从供给不足是公共物品所具有的特点出发,论述社会资本是一种公共物品。 而福山、波茨等人则从合作事实上是实现个人利己目的的必要手段这个角 度,论证了社会资本是一种私人物品。 这两种观点都有偏颇之处,实际上,社会资本有些属于公共物品性质,有些属于私人物品性质,不能简单地断言。对一个共同体而言,公共物品性质的社会资本对其有正面作用,而私人物品性质的社会资本则要作具体分析,既有正面影响,也有负面效应。农村社区的社会资本既有公共物品性质,也有私人物品性质,两者对农村社区治理的影响是不同的。
第一,信任。信任包括制度信任和人际信任。制度信任是以人与人交往中所受到的规范准则、法纪制度的管制和约束为基础的信任;而人际信任是以人与人交往中建立起的情感联系为基础的信任。制度信任属于公共物品性质的社会资本,而人际信任属于私人物品性质的社会资本。 在农村社区治理中,制度信任借助于制度的强制性约束,使得村民的行为方式和交往方式规范化和模式化,从而在集体行动中达成一致,促进了农村社区治理。 人际信任对于农村社区治理的影响有两方面:一方面,农村社区内人际关系良好,相互信任,就能促进村民在信任的基础上开展合作,积极参与农村社区的公共事务,有助于农村社区治理。 另一方面,如果农村社区的村委干部及乡村精英滥用村民信任, 为自身谋利而损害公共利益或他人利益时,就会导致村民丧失对其信任,对其所领导的农村社区公共事务也会持消极或排斥的心态,从而给农村社区治理带来负面影响。
第二,规范。社会资本中的“规范是人类致力于建立秩序和增加社会结果的可预测性的努力的结果。 ”[7]规范包括正式法律制度规范和非正式的伦理道德约束两种规范,无论是何种规范从性质上来看都属于公共物品性质,其最显著的特点是制约性。 在农村社区,《农业土地承包法》等正式法律制度规范社会 资本具有法律强制力,有利于农村社区在法治的轨道进行有效地治理。而伦理道德规范等非正式制度规则,是村民在长期日常生活的横向交流中逐渐形成的, 具有较强的自我约束力,对于增强农村社区成员的合作互动、规制村民的行为,提高社区的治理效率、维护社区的和谐与稳定等起了极其重要的作用。
第三,参与网络。农村社区有两种性质的参与网络,一种是农村社区组织参与网络,这种类型的参与网络在性质上属于公 共物品或准公共物品。农村社区组织参与网络对农村社区治理的影响是积极的,农村社区组织参与网络越密集,越利于农村社区内成员之间更好的沟通和协调,越利于农村社区治理;另一种是农村社区私人参与网络,这种参与网络私人物品性质颇为明显,主要体现在个人或家庭参与网络之中。 一旦个人或家庭利益与农村社区公共利益发生冲突,这种私人参与网络就会阻碍公共事务的集体行动,有害于农村社区治理。如果两者利益相一致,或者是个人或家庭支持农村社区公共事务,这种私人参与网络越丰富,就越有利于农村社区治理。因此,要具体分析农村社区私人参与网络对农村社区治理的影响,不能简单地肯定或否定。
(二)积极社会资本与消极社会资本的抵牾
社会资本在功能上分为积极社会资本与消极社会资本。积极社会资本,就是指不同参与网络的信任、互惠规范、参与和合作有利于参与网络内成员利益实现或者有利于网络内成员集体行动的达成,甚至有利于网络之间集体行动的实现,反之则是消极社会资本。对于农村社区治理而言,积极社会资本有利于促进农村社区治理,符合农村社会和经济发展的要求,消极社会资本则可能不利于农村民主治理与善治的实现,妨碍农村社会和经济的发展与进步。
第一,积极社会资本。 在农村社区,信任、规范、参与网络等社会资本,相互促进、相互依赖、相互影响,构成了农村社区治理的内源基础,能促进农村社区治理。 积极社会资本对农村社 区治理的促进作用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促进了农村社区治理主体的顺畅产生。 农村社区治理强调多元主体相互合作,共同管理农村公共事务,但是,在农村社区治理过程中,尤其是在决策与管理等关键环节,村委干部和乡村精英等农村社区治理精英处于主导地位,而村民处于被动位置。 农村社会资本参与到村委干部的选举,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选举的竞争性,有利于被选出的村委干部行使的治理权力得到了广大村民的认可和承认。 而且,由于农村社会资本的支持, 农村的乡村精英有着越来越多的机会分享治理权力,这为吸纳乡村精英加入到公共权威机构、参与到农村社区公共事务管理提供了非制度性途径。
(2)推动了农村社区治理结构的合理配置。 在当前村民自治框架下,农村社区治理结构主要包括村党支部、村民自治组 织以及民间组织这三种力量,而农村社会资本影响农村社区治理的三方公共权威的内部结构。 由于参与网络的存在,村民对公共权威机构的人员构成有了更多的发言权,而且不同的参与网络代表着不同的利益团体, 他们之间力量的牵制与平衡,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治理权力的相对平衡,有利于保护农村社区的整体利益。而且农村的乡村精英和民间组织参与到治理过程中,可以对村两委的互动尤其是处于冲突状态中的两委起着牵制和平衡的作用,各种民间组织还可以发挥着一定的公共管理职能,辅助完成农村社区治理。
(3)保障农村社区治理过程的有效运作。农村社区治理包含从选举、决策、监督等治理的基本过程到具体的治理内容。农村社会资本参与到农村社区村委干部选举的整个过程,可以调动村民参与选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增强选举的竞争性,并且对整个选举环节起着监督作用。 同时,农村社会资本对于农村公共事务的决策和管理,对于社区纠纷、社会治安以及日常生活秩序等都起着积极的作用,从而保障了农村社区治理过程的有效运作。
第二,消极社会资本。 在农村社区,社会资本并非只有促进、推动农村社区治理的正面效应,它也对农村社区治理产生负面作用。消极社会资本对农村社区治理的负面作用主要体现 在以下几个方面。
(1)制约农村社区治理主体的公平产生。 虽然农村社会资本在村委干部的选举中起到一定的积极作用。 但是,正由于社会资本的参与,给村委干部的公平选举也带来了负面影响。 农村社区中有着强大关系网络的大姓家族往往因为人数众多而在选举中获胜,实际上这就剥夺了其他小家族或其他村民获取公共权力的机会。 同样,乡村精英凭借其丰富的社会资本的支持也可以轻松地赢得选举。尽管形式上农村社区内的所有村民都有可能获得村委干部的选举,是公平选举,实际上,由于社会资本的参与,注定了农村社区内的大姓家族或乡村精英能赢得 选举,客观上制约了农村社区治理主体的公平产生。
(2)导致农村社区治理结构的失衡。 农村社会资本对农村社区治理结构起到平衡作用,但如果农村社区内不同参与网络之间力量悬殊,则容易造成权力的不均衡分配,最终导致失衡的治理格局。 不仅如此,如果农村社区内社会资本分布非均衡性过强,私人、团体的社会资本整合过强,局部、团体之间的“链合”太弱,长此以往,农村社区就被割裂成一个个小团体,村民以小团体各自为阵,对农村社区的公共事务无心参与,这就使得有力量制约公共权力的团体组织无法发挥其积极作用,导致农村社区治理结构的失衡。
(3)加剧农村社区治理过程中公共利益的偏离。 在农村社区,社会资本的占有量和种类上占有优势的家族或组织,极易形成较大的影响力,在公共事务的决策过程和舆论导向方面倾向于他们, 导致了公共事务的决策偏离农村社区的公共利益。 大姓家族和乡村精英凭借其强大的社会资本支持而获得了公共权力,一旦涉及到自己利益、自己所在参与网络成员利益或家族利益与公共利益发生矛盾时,往往会为了私利而损害公共利益,或者在碰到自己所在参与网络成员或家族成员与其他参与网络成员之间出现利益冲突时,往往不能够公平对待,而偏向自己参与网络的成员,从而偏离农村社区的公共利益,不利于农村社区治理。
(三)传统社会资本与现代社会资本的冲突
中国正处于由传统社会资本向现代社会资本转变时期。传统社会资本是指以家庭、家族等延发而形成的血缘和地缘关系为核心、建立在特殊信任基础上的,主要依靠伦理道德来调节的社会资本。 现代社会资本则是建立在普遍信任基础上的,以现代公民的权利和义务为基础,体现更广泛社会层面的普遍信任与合作的社会资本。我国农村社区正处于深刻地变革与转型之中,处于传统与现代因素的夹杂之中,传统社会资本正在消融,而现代社会资本正在生长,两者都对农村社区治理带来影响,呈现出不同的价值取向。
第一,传统社会资本。在农村社区,传统社会资本主要表现为四种形式:家族宗族网络的社会资本、功能型网络社会资本、 象征性符号网络的社会资本和一般人际关系网络的社会资本。 这四种形式的传统社会资本,不论哪一种形式的传统资本或者是几种形式交叉而形成的的传统社会资本,都对农村社区治理 产生巨大地影响,体现在阻碍作用和促进作用两个方面。
(1)传统社会资本对农村社区治理的阻碍作用。在农村社区,传统社会资本对农村社区的公共事务、公共精神缺乏关注, 而对以家庭、家族和小团体为边界的共同体利益却极其忠诚和维护,这就极易在经济活动中形成小圈子、家族主义和团体主义等现象,在政治活动中,容易导致农村社区公共权力的获得和行 使信赖人治而非法治,这对农村社区的有效治理是一种障碍。 在农村社区,传统社会资本分布在不同的家庭、家族和小团体中,呈现出不均衡性状态。 这种状况决定了它对圈外人的天然排斥, 妨碍农村社区内不同群体间成员相互合作和联系, 影响社会资源的正常流动, 不利于农村社区的社会经济发展。传统社会资本分布的不均衡性状态还会扼杀人的独立精神,造成社会屈从与盲目崇拜。 对权力拥有者盲目屈从,而农村社区权力拥有者通过权力的滥用,使社会资本更快速地集中到他们周围,形成了恶性循环。在农村社区,由于传统社会资本相对封闭、延伸半径较小,特别注重人际关系,村民相互间的权利、责任和义务的确定,主要依靠习惯或传统得以确定和保证,村民间难以形成相互间的最大认同和接纳,难以整合成社区整体社会资本,这对农村社区治理是不利的。
(2)传统社会资本对农村社区治理的促进作用。 传统社会资本对于农村社区治理并非只有负面效应, 在一定条件下,也可以促进农村社区治理。 传统社会资本的血缘亲缘信任,有利于保持农村社区的稳定,也利于抗击自然灾害和相互间的劳动互助。 农村社区中家族、宗族参与网络一旦被调动起来参与到农村社区治理,对于增强农村社区选举的竞争性、监督选举进程、完成公共事务会产生一定的正面作用。 农村社区中的乡村精英,由于得到村民的信任,一旦这些精英掌握了农村社区的公共权力, 倘若这些精英能真诚地为农村社区的公共事务服务,有利于带领全体村民致富,同时由于这些乡村精英人缘好、 威望高,对于调解社区纠纷、完成农村社区的公共事务都是有益的。
第二,现代社会资本。在农村社区,现代社会资本表现出与传统社会资本不同的特点:信任是一种普遍信任;规范既是一 种在沟通理性上发展出来的社会自我规范,也是一种以法理规范为底线的契约型规范;而参与网络是一种建立在平等基础上的横向互动型网络。由于现代社会资本是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以及村民自治制度相适应的一种社会资本形态,与农村社区治理存在着天然契合,极大地促进了农村社区治理。
(1)现代社会资本的有效运作能提高农村社区治理绩效。 现代社会资本的参与网络为村民、干群、政府、企业的相互合作提供一个沟通和参与的平台,为村民利益表达和协调提供多种渠道,促进了农村社区治理成本的减少以及“善治”局面的形成。 同时,现代社会资本为农村社区构建了一个培育村民合作团结精神、民主法制等公民精神的平台,促进了村民有序地参与农村社区公共事务的管理,提高治理绩效。
(2)现代社会资本有助于解决农村社区集体行动的困境。 现代社会资本能够使村民之间、组织之间、干群之间产生普遍信任关系,正是这种信任关系,使得农村社区的多元利益主体为达成某个共同目标而采取联合和合作的行动,从而克服农村社区集体行动的困境。 而且,现代社会资本为农村社区成员之间的互动提供了交往渠道,有效地化解了农村社区个人利益与 公共利益的矛盾,促成农村社区集体行动的达成。
(3)在缺乏正式强制力控制的前提下,现代社会资本具有规约人们行为的功能。现代社会资本促进了农村社区村民的合作互动,在密集而持续的互动、协调、沟通、合作过程中,经过反复多次的重复博弈达到互利的统一,形成了惯例、规范等村规民约以及遵守村规民约的行为模式,促进农村社区共同体秩序的自生自发,改善了村民的生活质量,从而为农村社区创造了一种和谐的人际氛围。
三、 整合农村社会资本的内在张力:农村社区治理的行动逻辑
上面我们分析了农村社会资本存在的三方面内在张力以及这些张力对农村社区治理的影响,当然,这些张力之间存在着一定的交叉关系,只是囿于分析角度,我们没有对这些张力的交叉部分作进一步的考察。农村社会资本作为影响农村社区治理的关键因素,要使农村社区治理达到善治状态,最关键的就要发挥农村社会资本对农村社区治理的积极影响,避免其消极影响,而要做到这一点,就要处理好农村社会资本的内在紧张关系,既要看到这几对范畴对农村社区治理的背离吊诡的一面,也要看到相互间可能存在的一致性和依存性。 要根据农村社区治理的实践需要, 具体分析农村社区的社会资本状况,发 挥公共物品性质的社会资本对农村社区治理的促进作用,避免 私人物品性质的社会资本对农村社区治理的阻碍作用;调动积 极社会资本对农村社区治理的正面影响,避免消极社会资本对 农村社区治理的负面影响;挖掘传统社会资本对农村社区治理的积极作用,避免其消极性,培育现代社会资本以促进农村社区治理。要因地制宜地采取相应的措施来整合农村社会资本的内在张力,不能简单对待农村社会资本,或者偏执于这些张力的某个方面。 具体而言,可以从下面几个方面来整合农村社会资本的内在张力,促进农村社区治理。
第一,加强制度建设,推进法治进程。“现代社会是一个抽象社会,由各种理性化的程序和制度构成。 这些程序和制度不是从每个人的日常生活中内生出来的,而是由一些不在场的机构权威根据普通人所不熟悉的逻辑建构出来的。 ”[8]而法治秩序的建立,不能单靠制定若干法律条文和若干法庭,重要的还得看人民怎样去应用这些设备[9]。 中国传统文化重视非正式的社会关系和非正式的制度安排,这在一个狭隘和封闭的社会历史时期的确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但从现代社会整体和长远的角度来看,并不利于形成市场经济发展所必需的稳定的制度 结构和稳定的行为预期,也不利于社会治理。在农村社区,加快制度建设和法治进程,可以通过制度、法治的基本方式来确定农村社会关系和社会结构中产生的各种社会资本要素,充分发挥制度和规范社会资本对农村社区治理的标尺性作用,为现代社会资本提供制度化保障,使社会资本逐步从传统的封闭状态走向现代的开放格局。 而且通过制度和法治,可以逐步杜绝公共权力向社会关系和人际关系的介入,使个体的自利行为在理性的指导下进行博弈,防止个人利益对农村社区公共利益的侵蚀,这对于扩大农村社区公共物品性质的社会资本、发挥积极社会资本对农村社区治理的正面影响是极其重要的。
第二,提高公民意识,培育公共精神。现代社会的任何重要机制,无论是市场经济,还是法治社会和农村治理等,都需要现代公民意识的支撑。公民意识是现代法治下形成的民众意识, 它是一个具有多维结构的有机统一体, 包括公民的主体意识、 权利意识、社会责任意识、参与合作意识等。 公民意识的增强, 能有效地促进全社会公共精神的形成。 在现代社会,公共精神 的强弱体现着公民彼此心理认同、相互团结、信任合作、互惠互 利的水平,可以说是整个社会资本水平的重要表征。 在农村社 区,由于村民的公民意识和公共精神阙如,使得当下农村社会 资本发展中出现了公私不分、义理人情倾向以及内在张力的一个重要原因。因此,在农村社区中,大力培育公民意识和公共精神,对于整合农村社会资本的内在张力、发挥农村社会资本的积极作用、促进传统社会资本向现代社会资本的转型提供了源源不断的动力。
第三,培育民间组织,发展参与网络。民间组织的健康发展,可以为人们提供一种信息传递,建立彼此信任,以及在互利互惠基础上达成共识的横向交往网络,能够为社会提供足够的弹性空间,是社会实现善治的重要媒介和载体。在农村社区,大力培育商会、农村互助会等志愿性民间组织,可以突破狭隘的家族意识,培养村民参与意识,让人们从家庭里走出来,融入社会。 而且这些组织还具有社会服务、社会沟通、社会评价、社会调节、社会协理等功能,能够很好地解决当前农村社区的“留守 儿童”教育问题、老人抚养问题、社区治安、公共产品建设问题等,充分地发挥社会资本对农村社区治理的积极作用。 同时通过民间组织,农民扩大了参与网络,农民间的横向交流增强,跨组织、跨种族、跨文化、跨地区的合作受到鼓励,农民在组织中能够修正甚至放弃自己的狭隘目标而与其他组织达成某种妥协,相互宽容和相互理解,从而形成良好的社会规范与秩序,促 进了农村社区治理。 不仅如此,由于民间组织的大力培育是现代社会资本的表征之一,因此,在农村社区大力培育民间组织,对于整合农村传统社会资本与现代社会资本的内在张力、促进传统社会资本向现代社会资本转变无疑是一种推动。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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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乡村发现网转自:《理论与改革》2012年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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