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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发敏:如何做好农村道路养护管理

[ 作者:宋发敏  文章来源:中国乡村发现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6-12-23 录入:实习编辑 ]

农村道路是公益性最强的公共基础设施,是典型的农村公共品,是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农村道路对农村地区的交通运输的便捷性以及运输成本的高低有着直接影响,是新农村建设的重中之重,而加强道路建设与养护则是增加农民收入的有效途径,“要想富,先修路”、“道路通,百业兴”的真谛已经集中体现在了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和广大农民生活中。因此,针对新农村建设新形势和农民的迫切需求,搞好农村道路设施公共品的供给与养护管理,对于巩固农业基础地位、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增加农民收入,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本文将分析农村现阶段道路养护与管理现状,谈谈自己的一点粗浅认识。

一、农村道路建设的养护问题

(一)群众缺乏道路养护意识

重视道路的建设而轻视养护工作,这种现象在我国广大的农村是很普遍的,并且由于对道路的管理和养护工作不到位。导致了侵占道路的现象越来越严重。很多乡镇存在一种误区,认为只要修好了道路方便了百姓就完成了任务、就造福了百姓。然而道路修建好之后的后期使用养护工作由于是“出力不讨好”而无人问津。并且有些甚至认为现在的路面都是水泥混凝土的,无需进行养护,养护就是一种浪费资源的行为。正是这种养护意识的缺失导致的不积极不作为使得农村道路养护成了一大难题。

加之道路沿线的群众公共设施以及交通安全的保护意识较为淡薄,缺乏相关执法部门的监管,以致超载车辆、外来车辆随意行驶,私搭乱建、占道经营的现象非常普遍,这也是影响当地的治安状况,造成道路破坏的原因之一,不但将晾晒的杂草谷物堆在路边,更有甚者占道堆放,这样就为行车以及行人的出行安全带来了隐患。

此外,由于政府没有落实道路建设的宣传教育工作,大部分村民认为道路的养护是政府应当承担的职责,只要不刻意去破坏道路就已经尽到了自己对所在区域内道路的保护责任,对道路的养护没有明确的概念。

(二)道路养护资金严重不足

道路养护所需的不仅是专业人士的素养和百姓的意识。更多的是来自政府的经济支持。农村公路养护资金以县、区人民政府投入为主,省、市人民政府补助为辅。而这些资金往往只能对养护员基本工资进行保障,有的甚至连工资都无法保证,更不要说维护的管理人员和相应的养护设备了。农村道路即使出现了病害也无法及时的进行维修或者根本就无法维修,道路的稳定性无法得到保护和维持,继续发展下去就是再进行新一轮的道路建设,如此一来资金投入不但会加大同时也给群众的生活以及出行造成了不必要的麻烦。所以道路养护,需要政府强大的财政支持,以及相关部门合理的规划。

(三)养护队伍素质偏低、队伍稳定性差

各个乡镇虽然按照规定对道路的养护队伍进行了编排,但是道路养护员的工资普遍较低,并且养护人员的年龄大多偏大,有的甚至已经是花甲之年的老人,根本无法很好的完成道路的养护工作,也无法对养护质量进行保证,更不要说养护水平的高低,养护的水平以及质量都无法保证就使得道路的养护工作几乎成为了纸上谈兵。

(四)缺乏专业技术指导

工作根据调查结果显示,大部分政府工作人员并不确定养护道路的工作究竟该由谁来完成,怎么完成。且由于缺乏专业的技术指导,没有合理的道路养护制度,养护的人员配备和设备采购也只能凭借地方政府的主观判断去进行,因此难免出现资源浪费或者人员、设备不足以完成道路养护的情况,要做到合理编制人员和配置养护设备是比较困难的。

二、解决措施

(一)建立起一个完整的养护机制

建立一个完整的养护机制,对管理内容以及运行体制进行明确规定,以县级单位为主,通过统一的领导分级负责来开展工作。建立一个良好的道路养护队伍,明确其工作职责,加大监管的力度。通过对农村养护队伍的机构进行建立,职责进行明确,对机构的设置以及人员的配备进行科学的管理,并对管理工作所需要用到的工具和设施进行配备,并对其工作进行定期的考核。

由县交通运输局对农村的道路养护专门成立养护管理的办事机构。其具体职责就是对农村的道路养护工作进行组织协调以及监督和检查,并且还对养护资金的拨付进行审核,对下级道路养护机构进行监管。

地方道路管理站负责对乡道养护、村道管理养护进行技术指导、监督检查和考核工作;路政大队增设路政中队,负责乡道的路政管理工作,监督检查村道的路政管理工作。

所属乡(镇)设立专(兼)职路政员,具体负责辖区村道的路政管理和路产路权保护工作,并协助做好乡道的路产路权保护工作,接受路政大队业务指导和考核,接受区交通运输局的监督。

各乡(镇)人民政府要设置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所,负责乡(镇)辖区内乡村公路的日常养护和管理工作,明确一名分管领导,确定专职人员作为从事农村道路管理养护的监管人员,切实加强对乡道、村道的管理养护。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所要有固定办公场所,并配备必要的办公设备和养护机械。

(二)建立健全养护管理制度,以制度引导养护工作

以建养并重的原则,切实纠正道路重建轻养的倾向。根据目前的情况,制定相关的激励机制,制定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及考核细则,政府每年从财政拨付资金为乡村公路养护专项资金,此项资金用于支付农村公路养护工补助资金和道路维修补助资金,由交通局年终对各乡镇验收,鼓励在农村道路养护上下功夫的单位,对农村道路养护好的给予重奖,对不重视养护管理工作的单位给予经济惩罚。

(三)多渠道的筹措养护管理资金,建立稳定养护资金保障体系

规范农村道路养护资金管理使用除去两大资金来源,地方政府为解决困扰农村道路建设资金的瓶颈问题,首先可以广泛联系当地的知名人士、社会名流、成功企业,鼓励其为家乡的道路建设出资出力;其次,省市级财政、交通部门对地方农村道路建设应给予更多的资金支持,建立省市级农村道路建设专项资金,对贫困县区予以补贴,多元投入,共同完善农村道路建设机制;此外,还可以向外来车辆、频繁使用道路者(如货物运输业者)收取一定的费用。针对资金管理问题,有关部门需制定相应管理制度,对地方政府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有效监管,实行专账管理、专账核算、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截留、挪用和超范围使用,严格执行各项要求,防止资金浪费,提高资金使用率。

根据省委省政府的要求,除了省补资金以外,市、县、乡级政府合理安排财政预算,统筹养护资金。村民委员会要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解决投工投劳和短缺的资金,为农村道路养护提供充裕的资金保证。

加强监管,管好用好农村道路管养资金。区交通运输局会同区财政局制定农村道路养护管理资金的使用管理办法,完善农村道路管养资金申请、拨付、使用等各个环节的工作制度,确保资金的使用效率和安全,确保专款专用,并接受区纪检、财政、审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接受省、市农村道路建设纪检监察巡查组的监督检查。通过规范农村道路养护资金管理使用,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杜绝挪用、挤占农村道路养护资金现象的发生,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确保农村道路养护资金的安全。

(四)认真做好农村道路养护管理培训工作

要全方位、多层次对路政管理人员、养护技术人员和施工作业人员进行培训,特别是要加强对乡镇农村道路管养人员的培训。由于目前农村道路养护管理人员大多是非专业人员,因此必须加大对现有的养护管理人员组织培训,使其迅速地掌握一些农村道路养护的基本知识,如道路的基本知识、桥梁的基本知识、道路基本数据的采集和路况的评定等。以尽快适应农村道路养护工作的需要。

加强有关部门对农村道路建设的指导。建立农村道路建设领导小组,协调各职能部门,统一规划农村道路建设,指导跨村、跨县道路建设问题,打破县、乡、村的界线,进行统筹规划,防止画地为牢,造成边缘村、镇互不联结,无法实现对农村经济发展的带动作用。在农村道路建设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各职能部门应加强横向联动,打破部门间互不联系、各自为政的局面,从而保障道路建设符合宏观政策的要求,使道路建设与通信、电力等基础建设的相协调。

(五)建立健全稳定的农村道路养护管理队伍

各乡镇虽然建立了农村道路养护所,但大多数为兼职人员,把养护管理各种业余化,因此,有必要建立一支养护管理专业队伍,负责对道路建设和养护管理,路政、路产维护工作的组织、监督和指导。通过承包方式解决农村道路养护的散、差、乱现象。逐步打造一支过硬的农村道路养护队伍,尽快推进农村道路养护真正走向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

(六)加强农村公路养护透明化、公开化

为全面推进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真正落实管养责任、机构人员、确保养护质量,实现管养能力、路况水平、服务质量。建立健全农村公路养护信息公开制度,对纳入公路统计范围的农村公路,全部建立起长效养护机制,在每条农村公路的两端或公路相交处等显著位置规范设置养护公示牌,便于社会监督。公路养护公示牌内容需载明路线名称、路线标号、修建年限、养护里程、养护单位、养护负责人及养护责任人姓名、监督单位和监督电话等项内容。

(七)加强宣传教育,注重农民参与

政府应通过当地媒体,加强道路养护的宣传教育,让农民真正意识到修建养护道路是惠及自身的民生工程,并让农民认清自己的“主体”地位,取得他们的支持并号召他们主动加入修路养路的队伍。同时,政府应意识到,道路养护只有在农民参与的基础上,才能真正做到路为民所用、路为民所有、路为民所爱,才能在修路、养路、护路、集资、出力等全过程中得到广大农村居民的拥护。在决策过程中,只有保证信息公开,真正做到让农民参与,才能尽可能多的实现农民的利益诉求,才能使不利于社会稳定的事件发生的概率降到最低。

综上所述,由于农村地区道路建设问题多、制约多的特点,农村道路建设一度非常困难。然而道路是连接地区间、城乡间的桥梁,道路不仅可以为农村居民带去更多的物质文明,而且还能极大地丰富农村居民的精神生活,使得城市反哺农村变为可能。因此,农村道路建设对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意义不容忽视。由于农村道路的公共产品属性,所以很长一段时间以来,农村道路建设都被理所应当的认为是政府的责任。但随着道路建设过程中不断出现的问题,以及我们对问题理解的不断深化,我们逐渐意识到,在农村道路建设养护的过程中,调动起村民的积极性是尤为重要的。村民是道路建设的最终受益者,只有让他们真正从道路建设中获益,才能积极主动参与到道路的建设和养护中来,从而收到良好的效果。

作者单位:湖北秭归县委党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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