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乡村发现 > 首页 > 三农论剑

郑文芝:因地制宜丰富农村文化生活

[ 作者:郑文芝  文章来源:中国乡村发现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6-12-05 录入:实习编辑 ]

2013年以来,安徽省本着“建成一个乐园、带动一片区域、活跃一方文化、幸福一批群众“的目标,启动了以“一场两堂三室四墙”(一场指综合文体广场,两堂指讲堂、礼堂,三室指文化活动室、图书阅览室、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室,四墙指礼堂四壁设置展览墙)为标准的农民文化乐园建设。如今,步入园内,映入眼帘的是简洁大方的舞台广场、宽敞明亮的礼堂、整洁美观的宣传墙、琳琅满目的健身器材、错落有致的绿化带……这些景观与乐园里熙熙攘攘、欢声笑语的人群构成一幅和谐、美丽、宜居的山乡田园画卷。(12月3日《经济日报》)

我们不能否认,随着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不断建设和农村物质生活水平的逐年提高,农民群众对精神文明的渴望更加强烈,追求文明健康生活方式的愿望更加强烈。但由于农村的文化活动总量偏少,文化队伍力量薄弱,建起来的农村文化站、文化室由于人才的缺乏而出现“空壳化”现象,致使农民的文化生活仍然是单调枯燥,闲暇之时除了看电视之外,最主要的消遣活动是串门、打牌、喝酒,而一些“不良文化”则趁虚而入,影响了农民文明思想观念的形成,还给农村增添了不稳定因素。安徽省建设农民文化乐园的做法无疑使人眼前一亮,为各地因地制宜地丰富农民业余文化生活提供了样板。所以,各地应借鉴安徽省的做法,结合当地实际,采取规范管理、培育队伍、资金支持、艺术辅导等多种形式,建立完善丰富农民文化生活的长效机制。

首先,各级党委、政府要把丰富农民业余文化生活作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内容,明确有关职能部门和县、乡(镇)、村的各自职责,通过一级抓一级确保文化建设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同时,要加强对农村文化建设工作的考核,把硬件的投入、场所的类型、活动的多少等都纳入考核范围,作为评价地区发展水平、衡量发展质量和领导干部实绩的重要指标,从而促进责任落实。

其次,文化部门要在继续组织文化下乡的同时,根据农村的自有资源,积极挖掘优秀的民间民俗文化,培养农民文艺骨干。同时要经常派出专业人才培养农村文化骨干,指导乡村组建农民歌唱队、农民舞蹈队、农民军乐队以及各式各样的乡风民俗展示队等,并根据农民的不同需要、爱好和特点,适时举办编织、书法、绘画等知识讲座,从而培养一批农民“歌唱家”“舞蹈家”“音乐家”“书法家”和“画家”,从而使有表演天赋的农民参加表演活动,没有表演天赋的农民则可在读书、画画中找到快乐。

第三,要针对存在于农村的一些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在挖掘与传承上下功夫,使之成为丰富农村文化生活的产业项目,这样既可活跃农民业余生活,又可增加农民收入。同时,要充分利用农闲时机和传统的民俗节日,有计划地组织非遗项目的展示、传统民俗的展演,有条件的地区还可组织具有浓郁地方特色、喜庆祥和的优秀民间文艺节目进行比赛,使广大农民在欢笑中感受到泥土的芬芳,从而增强喜庆、祥和、健康、温馨的文化氛围。

总之,只要我们上上下下都来重视农村的文化建设,方方面面都来关心农民的文化生活,就一定能够像安徽省那样,实现建成一个场所、组建一支队伍、带动一片区域、活跃一方文化、快乐一批群众的目标,从而在广大农村营造一个文明向上、和谐发展的文化氛围。

作者单位:郑州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


(扫一扫,更多精彩内容!)

免责声明:中国乡村发现网属于非盈利学术网站,主要是为推进三农研究而提供无偿文献资料服务,网站文章、图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不代表本站立场,如涉及版权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