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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才云:干群关系应止于搭伙求财

[ 作者:杜才云  文章来源:中国乡村发现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6-11-16 录入:实习编辑 ]

3年合伙骗2000万元,一个棚改项目“放倒”18人——四川查处多起套取征地拆迁款案的背后 (新华网>2016年11月13日)

所谓干群关系,是无产阶级政党的干部与人民群众之间的关系,即干部和群众的关系,领导者与被领导者的关系,服务与被服务的关系。事实证明,正常的干群关系,对当地革命和建设事业具有强大的推动作用,反之,庸俗化的干群关系,将给党的事业带来更大的危害。

“贪如火,不遏则自焚。”四川攀枝花市东区发生一起非法套取国家征地补偿款窝2000万元的大案,涉及干部16 人、村民16人,共计32人,他们相互勾结,串通一气,“合作”得“非常愉快”,仿佛“干柴遇到烈火”一般,可谓干群“合作”的典型案例。

俗话说:“君子爱财,取之有道。”钱是个好东西,但是获取钱财,还得依靠正规手段,才符合社会最起码的正义公理。老百姓想发一笔“猛财”,是因为他们不是党员也不是干部,以至有“心存侥幸”之念。但乡村干部受到“当官不发财、发财不当官”原则约束,本应该有贪念,但他们经不起诱惑,起了心发不义之财,纯属党性丧失、初心淡忘。

这起乡村干部和村民“携手”共发“拆迁财”违纪违法案件,缘于该棚改项目设计的征地拆迁有大笔资金,部分乡村干部想从项目中“揩油”,部分村民们也想在项目中“揩油”,他们有“搭伙”的思想基础;同时当地在征地拆迁中,存在对实物量数据掌握不清,对乡村干部教育不够,更对征地拆迁过程监管不够,让村干部们有机可乘,有了“搭伙”的机会,“求财”也就顺理成章。他们在“合作”中胆子越来越大,在违纪违法犯罪的道路上也就越走越远。

的确,乡村干部与群众相互勾结起来贪腐,比他们单枪匹马贪得的资金还要多,“手脚”做得还要周密,案件更不好查,其对国家危害性和社会的负面影响可见一斑。

乡村干部与群众一道勾结起来谋财,“一窝疯”似的侵吞国家项目资金,破坏了当地良好的政治生态,必须要坚决遏止。要让干部群众止于“搭伙求财”,一方面要加强对项目资金的监管,做好项目资金概算,加强项目和资金公示,让群众知晓项目和资金数据的真实性,做好资金审计工作,不给别有用心的人有编造项目、数据作假的机会;另外一方面是加强对违纪违法干部群众的教育和惩处力度,依纪依法对在资金项目上“乱伸手”予以严肃处理,并收回被侵占的资金,使这些可耻的“搭伙求财者”空欢喜一场,以纪律和法律铁腕遏止贪欲的蔓延。

作者单位:四川北川县委编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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