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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爽:对落选村干部打人事件的一点思考

[ 作者:陈爽  文章来源:中国乡村发现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6-09-28 录入:实习编辑 ]

近日,由宁蒗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肖某涉嫌故意伤害案一审宣判,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肖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这原本是一起寻常的故意伤害判刑事件,却因为事件起因引起广泛的社会舆论。原来肖某是云南省宁蒗县某村委会原村主任,已经连任四届,2016年又是“村两委”换届选举年,村主任候选人分别是肖某和马某,肖某是志在必得,结果选举当天,乡政府和派出所工作人员经过统票,宣布马某当选新一届村委会主任。肖某得知自己落选后心生怨恨,怀疑马某的亲属有拉票行为,便质问马某,并在路边捡起石头殴打马某头部,将其打倒在地,马某的两个亲属前来劝架,也被肖某用石头打倒。

2016年被称为“换届年”,全国省市县乡四级领导班子正在陆陆续续进行换届。一个地方的换届风气直接反映了当地政治生态环境状况,也直接关系换届工作的成败。笔者认为,换届风气不仅仅是竞选风气,还应包括落选后的风气。少数干部落选后心理失衡,不能正确对待群众的选举,采取种种借口或不正当手段来干扰新班子的各项工作,甚至由怨恨心理变成过激行为,像本案一样最终导致犯罪发生。要解决落选后的风气问题,笔者认为除了主管部门做好思想安抚和情绪疏导工作外,更重要的是落选者应该摆正心态。

诚然“不想当将军的士兵不是好士兵”,落选对干部而言肯定是有影响的,尤其对一些连任多年的干部来说,能否以平常心面对进退,是对干部自身心理素质的考验。能力有大小,水平有高低,差额选举必然产生当选和落选。无论是当选还是落选,都应该以包容的、积极的、正常的心态对待,尤其是在别人进步的时候,要学会看到他们的长处,对比自己的不足,正确行使监督权力,尊重和团结干部,积极支持工作,展现党员干部的胸怀和气度。落选并不是绝路,虽然工作的岗位发生了变动,但一样是为人民服务,只要我们保持那一颗为人民服务的“初心”。

解铃还须系铃人,只有真正摆正心态,正确认识落选,做到淡薄名利,客观审视自己、改进不足,而不是落选后一味的气馁、抱怨和发泄情绪,才不会再次发生“肖某落选打人事件”。

作者单位:峨眉山市环境保护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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