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系列具体的保障措施,都旨在尽快实现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的改革目标。无论是实现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还是对贫困地区带来均衡发展,都需要不菲的经费投入,这就凸显出经费之于义务教育发展的重要作用。为实现国民素质提高和国家长远发展,经济必须反哺教育。政府应该把更多精力投向基础教育,并加大中央财政转移支付力度,尽快实现区域间的教育均衡。
近日,中央财政下达2016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1345亿元,比2015年的1305.8亿元增长了3%。按照要求,今年,中央财政在继续落实好“两免一补”(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家庭学生免杂费、免书本费、逐步补助寄宿生生活费)、“特岗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政策的基础上,要进一步巩固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相关政策,提高经费保障水平,促进城乡义务教育资源均衡配置。
一直以来,有关教育的话题从未淡出公众视野。而义务教育更是被视为教育工作的重中之重,早已被赋予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中具有基础性、先导性和全局性的重要作用。特别是在近年来国家层面屡屡释放统一城乡义务教育,以期实现一体化发展的改革基调下,义务教育领域的政策动向无不牵动各方神经。此次2016年度中央财政城乡义务教育经费的大幅提升,其背后显然有着加速推动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的深层用意,而这一安排正是对近来不断加码的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的政策贯彻。
经费安排侧重三大方面
按照财政部有关要求,2016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将在以下三方面着力。一是统一城乡义务教育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中西部地区普通小学、普通初中每生每年分别为600元、800元,东部地区普通小学、普通初中每生每年分别为650元、850元。对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含民办学校)按照不低于基准定额的标准补助公用经费。同时,要求地方在安排资金时向寄宿制学校、规模较小学校、接受农民工子女较多学校和薄弱学校倾斜,并与学校规划布局相结合,集中资金解决最突出、最急需的问题。
二是完善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地方试点中央补助方法。中央财政根据上一年度地方财政投入、组织管理、实施效果等因素核定当年奖励补助资金。同时,要求各地在扩大地方试点范围时,优先考虑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
三是适当调整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综合奖补政策。要求有关省份加快实施连片特困地区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增设综合奖补标准调整系数,加大中央财政补助资金与各省份政策落实情况的挂钩力度。
实际上,今年的经费安排正是对前期政策的具体落实。2015年11月28日,国务院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下称《通知》),即明确了要从2016年起进一步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其中经费保障的统一正是第一步,2017年,还将实施统一城乡义务教育学生“两免一补”政策、向城市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并推行部分教科书循环使用制度、对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给予生活费补助等政策;以后年度,《通知》明确要根据义务教育发展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适时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相关政策措施。
义务教育城乡一体化势在必行
不难看出,国家层面一直坚持用动态的眼光审视教育事业的发展,正是出于对我国教育事业之于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做出实时调整的客观事实,在政策层面,基于实际变化作出的政策调整不乏多见。
仍以教育经费为例,早在若干年前,教育经费都由县级统筹,且不能伴随生源流动,然而,在实际操作中,县级统筹的经费下达和拨付出现过各种各样的问题,比如不按要求下拨经费等,又如伴随人口流动频繁程度增加,随迁子女问题早已上升为社会问题,一方面加大了生源流入地的经费压力,另一方面也让生源流出地白白获得大笔经费保障,对于这一现象,坊间教育学者早就呼吁应对此加以规避。
对于经费管理的保障机制,财政部和教育部在2012年就曾联合发文,提出省级财政和教育部门应当按照“经费省级统筹”的原则,明确辖区内各级财政应承担的义务教育经费,落实省级财政投入,合理安排中央和省级对下转移支付资金,对辖区内义务教育经费管理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旨在对虚报学生人数套取财政资金、挤占挪用教育经费等加以约束。
而对于随迁子女的经费保障,《通知》提出,统一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实现“两免一补”和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资金随学生流动可携带。这无疑将彻底改变长期存在的生源流出地和流入地间的经费保障不匹配的现状,实现生均教育经费真正下达到人。
应该说,一系列具体的保障措施,都旨在尽快实现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的改革目标,2016年5月20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统筹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会议指出,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对缩小城乡教育差距、促进教育公平具有重要意义。要针对突出问题,在合理规划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布局建设、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统筹城乡教育资源配置、提高乡村教育质量、稳定乡村生源、保障随迁子女就学、加强留守儿童关爱保护等方面推出务实管用办法。要加大对乡村特别是老少边穷等地区义务教育扶持力度,让贫困地区的孩子们都有机会接受公平、有质量的义务教育。要注意结合地方实际,因地制宜选择发展路径。
用好义务教育投入是改革关键
对于统一城乡义务教育发展,显然应将其置于城乡一体化发展的大格局下看待,毕竟,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到来之际,尽快补齐原本在教育领域的欠账,对于全面小康的实现有着决定性作用。
而对于一体化发展,补齐短板至关重要。就我国义务教育发展现状而言,不同于东部地区的义务教育要解决如何更好地确保学生享受优质教育比例提升,对于广大中西部地区尤其是集中连片贫困地区而言,解决基本教育问题对于实现城乡一体化发展的要求目标而言,显得更为迫切。
早在2015年1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国家贫困地区儿童发展规划(2014—2020年)》中就曾提出,明确以健康和教育为重点,对集中连片特困地区680个县的农村困难家庭儿童给予从出生开始到义务教育结束的关怀和保障。其旨在为在健康和教育等方面发展水平明显低于全国平均水平的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的4000万儿童,带来均衡发展的新契机。
显然,无论是实现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还是对贫困地区带来均衡发展,都需要不菲的经费投入,这就凸显出经费之于义务教育发展的重要作用。华东师范大学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研究所研究员吴遵民此前在接受中国经济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坚持城乡教育一体化改革的方向,必须切实用好义务教育投入,其中经费的投入和使用正是弥补欠账的关键所在。
之所以说义务教育阶段存在欠账,与我国发展阶段不无关系。众所周知,自1986年《义务教育法》颁布实施以来,直至2011年所有省区市完成国家“普九”验收,我国用了25年时间才全面实现了城乡义务教育在真正意义上的免费。而之所以历经25年才最终实现义务教育的免费,根本原因就在于资金的匮乏。但随着教育投入占GDP4%目标的实现,资金投入已有所保障。
应该说,随着一系列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建立,实现义务教育经费投入到人的目标指日可待。在吴遵民看来,摆在各级教育部门面前的问题是,如何用好这些投入以促进义务教育均等化更快实现。吴遵民认为,现阶段,保障广大中西部贫困地区的基础教育条件,将现有九年义务教育更好地贯彻和落实十分迫切。如何落实好资金投入,避免层层扣除,导致资金最终难以落实到基层的问题出现,是决策部门必须要引起注意的。
此外,需要值得强调的是,现有强调了省级统筹、县级管理的经费保障机制,实际上对率先在县域实现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形成利好。毕竟,在较小行政范围内释放县级义务教育经费管理的自主性,对于协调县域内的城乡义务教育发展而言势必带来正向促进。
在吴遵民看来,为实现国民素质提高和国家长远发展,经济必须反哺教育。政府应该把更多精力投向基础教育,并加大中央财政转移支付力度,尽快实现区域间的教育均衡。否则,现阶段遍布我国东、中、西部的基础教育差距,势必继续造成社会未来的不公平。他强调,“教育经费的使用一定要以公开透明为前提向基础教育倾斜”。
中国乡村发现网转自:中国经济时报
(扫一扫,更多精彩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