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组部、中宣部、司法部、人社部四部门日前联合印发了《关于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意见》,对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作出全面部署。(新华社4月7日)
我们常说,政治路线确定后,干部就是决定因素。依法治国作为“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重要内容,如何贯彻落实的关键就看各级国家工作人员如何带头。日前,四部门联合印发的《意见》给全面依法治国的推进指明了方向,细化了内容、完善了制度、严格了要求,为推进依法治国向纵深发展抓好国家工作人员这个“关键群体”提供了制度保障。
习近平总书记曾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发表的重要讲话中说:“全面依法治国必须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放到整个国家、整个社会层面,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还需要抓住国家工作人员这个“关键群体”。我们要充分认识到,国家工作人员在法治意识和实际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需要严格按照法律程序来完成的事情,常常受到国家工作人员的人情关系、社会角色的影响。
有问题才能唤起思考,有思考才能提出方案,有方案才能解决问题。必须肯定,自全面依法治国提出以来,各级国家工作人员在推进依法治国进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也必须承认,在现实生活中,存在一些国家工作人员法律意识淡薄的问题。正所谓:“法之不行,自于贵戚。”受到古代人治的深远影响,公务活动中的人情味道从未消散,时常会出现有法不依、违法不究、知法犯法等现象,有的人不屑学法、心中无法,有的人以言代法、以权压法,有的人执法不严、粗暴执法,甚至有的人干预司法、徇私枉法,或利欲熏心、贪赃枉法。就是存在如此种种,才有了“蛀虫”、腐败滋生,才有了“老虎”、“苍蝇”被打。
法治不彰,党无宁日,国无宁日。众多事实表明,在国家机关里存在的权大于法和国家工作人员身上存在的“法律懈怠”,不仅恶化了一些地方和单位的政治生态,更影响了党和政府的形象和威信,甚至带动了整个社会的法治秩序,损害了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文明领域的正常运转。这些问题不解决,全面依法治国就难以真正落实。所以,“关键群体”必须警醒起来,党纪国法不能成为“橡皮泥”、“稻草人”,违纪违法都要受到追究。
火车跑得快,全靠车头带。国家工作人员作为国家事务的管理者、作为社会事务的处理者,其思想、行动,都决定了全面依法治国的推进程度。只有在国家机关中全面做到了依法执政、依法办事,才能带动全国、全社会了解法律、掌握法律、遵纪守法。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曾对各级领导干部提出的明确要求,做尊法的模范,就要带头尊崇法治、敬畏法律;做学法的模范,就要带头了解法律、掌握法律;做守法的模范,就要带头遵纪守法、捍卫法治;做用法的模范,就要带头厉行法治、依法办事。
法立,有犯而必施;令出,唯行而不返。国家工作人员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基础性工作,是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切实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的有效途径。在法治社会逐步走向完善的大环境中,只要我们国家工作人员尊崇宪法、敬畏法律、信仰法治,自觉为全社会作出表率,我们就能朝着法治中国的目标扎实迈进。
(作者单位:宜昌高新区党工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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