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9月19日,华东理工大学中国城乡发展研究中心主任熊万胜,在第九届县乡干部论坛暨农民资金互助组织2015年年会中的发言。
大家下午好!昨天我们去参观了六家合作社,今天我们又听了六位互助合作组织的领导人的发言。感谢他们分享他们的经验。我来自于华东理工大学的,在我们长三角一带,农村金融合作组织发展形态与这里不太一样。通过两天来的学习,让我对农村资金互助社发展的“梨树现象”也引起了一些思考。资金互助社为什么会在梨树县乃至全国部分地区能够遍地开花,这到底应该怎么理解,我谈点粗浅的认识,我谈三点:
第一点,这里的资金互助社植根于微型金融的肥沃土壤。这里的农民贷款,不仅为了满足生活贷款的需要,还为了满足比较旺盛的生产经营的需要,并不是每个地方都如此旺盛。因为有的地方家庭经营收入占农民收入来源当中的比重已经很低。像梨树这样,家庭经营还比较传统,每家有一公顷左右的土地,比较普遍地发展家庭养殖业,这在全国各地并不普遍。实际上我们这里的家庭经营比较发达,有一定的规模,同时家庭经营在所有农民收入当中占很大比重。所以,在这样的纯农业乡镇,大家能看到所谓的金融一条街,有信用社,有小额贷款,有担保公司,有我们的资金互助社,都在那,这是有这么一个土壤。
第二,资金互助社充分发挥出了这种金融组织的制度优势。这个制度优势用一句话概括就是“小的社区性的信用的合作的金融组织”,这一句话里包含了四个特点:
一是小。我想资金互助社和既有的信用社的区别是什么?可以从信用社与联社的关系来看,我们本来各个乡的信用社也是一级法人,与农民有更密切的关系,但是改革使得乡镇里面的信用社变成了县级联社的基层社,失去了法人资格,也就失去了小的优势。所以这就启发我们,我们将来怎么处理好资金互助社成员社和联社的关系,我们不能把成员社变成基层社,否则也很糟。
二是社区性的。我们今天谈的特别多的要发展全方位的服务,这个服务其实就是带社区性的范围内,充分利用本乡本土的人脉的关系,我觉得这一点,这个社区性极其重要,就是你不要跨出社区,贪大是很糟糕的。一定要强调社区性。不管是乡社区还是村社区。
三是信用合作。我注意到我们的贷款主要是信用贷款,而不是抵押贷款,两者之间是有区别的,在社区内部怎么搞抵押,这个事情还是蛮难的,无论是商业银行还是社区的合作金融都不容易。为什么我们应坚持信用贷款为主,这个道理在哪里,我自己还不太理解,还要继续学习。
四是坚持合作性。资金互助社不能变成几个老板开一个银行的性质,如果是这么一个概念,我相信这样的金融组织将来既不能坚持他的小,也不能坚持社区性,恐怕将来也会失去信用的优势,将来会失去合作性。所以一定要坚持合作性,让农民成为股东,而不仅仅是存钱和贷款人。
所以说这个制度有这么四个特点,小的社区性的信用的合作的金融组织。
第三点,我们的梨树现象,包括资金互助社能够在各位所在的组织遍地开花,它最大的优势是什么呢?它最大的优势在于充分地真正调动了农民的积极性,是农民自己想干,即使没有国家的补贴,甚至反过来还有政府的限制也要干。只有农民想干而不只是政府想干的时候,这种事业才能够真正地长久。从这点上来讲,它彻底摆脱了我们以往经常常见到的乡村建设与发展“上动下不动”这样一种格局。
总之,我对中国农村的这样一种互助金融组织的发展抱有很大的信心,非常感谢各位给我带来的收获,也祝愿大家的资金互助社将来越办越好,谢谢大家!
中国乡村发现网转自:北京农信之家
(扫一扫,更多精彩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