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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5月3日 星期六

仝志辉:合作社治理与联合社功能

[ 作者:仝志辉  文章来源:中国乡村发现  点击数:1156 更新时间:2015-09-23 录入:12 ]

农村合作社近年快速发展,一场倡导资金互助组织加强行业自律、呼吁政府加强监管,为农民资金互助组织发展提供健康环境的会议——“第九届县乡干部论坛暨农民资金互助组织2015年年会”月9月19日在吉林梨树召开。中国人民大学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仝志辉做《合作社治理与联合社功能》的主题演讲。

以下为演讲实录:

谢谢大家!我是非常容幸来讲这个,因为我知道你们从事的是阳光事业,而且是决定中国前途命运的事业,能参与其中,我觉得很荣幸。我有一个简单的PPT。我听了刚才老师讲的,我的体会是现在确实是非常重要的时刻,不仅需要实践开拓创新,也非常需要理论的深耕细作。这两个方面要密切配合,我们对实践过程的了解其实非常初步。梨树我是第一次来,珠海我也是去了短短两三天时间,对这个事情体会很弱,所以我还是从小角度切入,但是我在追求上和他们的。

我想讲的题目是合作社治理与联合社功能。他们两位讲的实践路径的目前阶段,怎么理解这个事。目前阶段是什么阶段呢?就是合作社的发展从挂合作社牌子的这些机构来说没有展现出希望。2007年到现在有137万家,而且今年4月底到现在肯定是突破140多万家。但是没有给农民看到希望,也没有让党安心,所以我们从党中央国务院还在不断出文件,就是对农村改革做一些边缘性的不是体系性的改革,因为我们国务院也在改变农业发展方式,他只是从农业问题上焦虑,但是没有看到我们长远的问题,农民问题也走到了十字路口。所以我想从合作社问题出发讲一下合作社联合的重要性。

讲合作社的问题出在哪,这个合作社我们从外部治理和内部治理上讲一下现在的思路。最后讲一下联合社如何能帮助解决这个问题。

我们把联合社做扎实了就能发挥联合社赋予它的各种功能,让功能相互促进,共同推动我们想要的农民合作化,农民组织化的最终落实。

现在合作社,存在的问题,大家都在我们的身边能看到,首先就是假的合作社,实际上是公司。再就是空的,拿政府的前不干事,就挂个牌子,人都找不到。再就是很弱,合作社做不了什么事。再就是很小,规模很小,人数有限。也就是说真正从合作社得到好处的人非常少。这个跟我们从党中央国务院对合作社所赋予的职责和对它的性质的认定,完全是不相匹配的。我们对合作社怎么认识,说是农村新型经营主体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的主导力量,是农业服务体系的有效载体。是实现农民组织化的主要形式。这些根本没有做到。就是说我们这个事做的不好。我觉得我们在法律、政策上出了问题,法律就是把合作社的规则合而为一,在规则上模糊不清,在合作社的原则上我们自己不是定位的非常清楚,一个是对于农民成员的规定不是很清楚,哪些人可以加入,然后允许非农民成员加入,虽然设定了人员比例,比如在实际中起的作用,也就是一些大户企业进来以后法的作用,在比例投票权上做了限制,从赢余分配的数量上做了限制,但实际上这个合作社是无中生有,我没有合作社,我们具体规则是处在生成过程中,你把主体拉进来以后就阻碍了这个过程,实际上没有决策。这样非合作社的力量,我还不是担心农村的大户,主要是企业。我们同时在不太明晰的规则的同时还规定了合作社各部门对它要扶持,就是在合作社法里面有几条都规定了,财政部门、工商部门。所以合作社一出,就出了各种支持政策。支持政策核心,第一就是给钱。第二就是我去扶植产业,我非常希望能见到合作社把农业产业发展好。政策法律下以财政扶持和产业扶持为主要的政策就是使它的缺陷放大了。真正是政府应该说农民怎么做合作社,怎么做真正的合作社,然后适度对它规整、辅导,让它慢慢成长起来,这样的成长思路是真的合作社,让农民看到希望。虽然它是一步一步发展起来的,但农民觉得它有帮助。它通过部门来搞财政扶植和产业扶植的时候,部门又利益化。从年度规划,“十二五”、“十三五”规划,农业部说要发给我多少钱,科技部也说要支持,人民银行都要支持。实际上合作社的规则是左右摇摆,只会评示范社,示范社仍然是假的,越示范农民越失望。实际的情形就是这样。这种情况下发展的合作社就是说表面上做大做强了,实际上是资本的实力增加了,把农民合作社真正发展的空间挤压了。我们要做真合作社的话面临的问题就是要受到的阻力更大。我说的外部扶持不当的情况下。

内部,实际上合作社不合作,貌合神离,这个让农民自己解决问题,希望非常小,因为这涉及到农民之间的关系,就是说用政府的合作社的框架扶持政策,我是强者为强,强者不一定愿意放弃这个利益。农民本来是我要合作的法律状态下越来越变得貌合神离。就是邻里相害,无法相亲。我觉得合作社的问题是一个治理问题,我们从外部治理来说是国家对乡村社会的治理,从内部来说是乡村自己形成一个治理秩序的问题。我们曾经对它有很高的期待,但现在却走向歧途,走上不归路。这时候就要换一种思路了。因为我对合作金融了解不多,我讲一个政策上现在改进的思路。

现在说合作社+信用合作,就是合作社内部搞信用合作,实际上我们梨树的资金互助社实际上也在这个框架下发展。按这个框架,实际上我们在短期来说是有利的,一个是你要让它发金融牌照以后,它从监管上束缚你,你内部搞合作,我资金合作社可以挂起来牌子,我可以不断壮大社员。如果我们把合作社内部加信用合作做起来以后,我们最终做的合作社还是综合性的,所以合作社的牌子不用丢,但我们换种思路把已经被败坏的合作社发展趋势扭转回来。这样我们国家也不会抛弃合作社,下面就是要修改合作社的问题,要按照正确的方向来把合作社这个事真正做真做实的问题。

这还是有风险的,一个是法律政策的风险。这个法律政策的风险不仅仅来自立法者,我觉得来自昌平老师说的你的竞争者他们去鼓动着你这个事情,这个有问题。比如现在立法思路上有这么几个选择,一个是在《合作社法》里把信用合作加进来。第二要单独立农村的金融法,第三是立一般性的《合作社法》,不管是农村还是城市都要立,一个《合作社基本法》。这三个立法思路可以在理论上争论,但实际上背后是一些利益集团在争。再加上我们立法者对实践了解很少,我接触了一些做合作社咨询的学者,我觉得他们自己对情况很少了解,我跟他们一对话,发现他们比我了解的还少,他们无意中就被利益集团把控,耽误了合作社发展的历程,所以我觉得对立法不乐观。在实践过程中,立法具体的执行也会被竞争对手勾结,所以这个风险始终存在,就是压制你的空间,甚至经常来查你,这是一个问题。第二就是经营上的问题,对这方面还需要加强学习,就是内部经营上有风险问题,如果规模不大,然后你组织不规范的话,在你存在之间,如果你存在太多,在一定的时间范围或者你存的少,需求多,一个是风险的累计。第二个是发展并不能一直比较顺。

我觉得通过合作社的联合可以解决上述说的风险的问题,就是我们一定程度上可以缓解这些问题。通过合作社联合,因为我昨天没去公主岭看,可能公主岭的联合发展更好,他们实现资金互助社的发展和合作社联合的发展的同步发展,这个是我们原来不是很能想到或者说在具体技术环节上不是很掌握的。他是说两个要推动互相发展,而不是资金互助社必须把它发展到一定阶段,从资金互助社的开始建立就开始在联合社的辅导之下进行规范,然后它的发展壮大和联合社的发展壮大是同步的,这是可以解决这些问题。

合作社的联合,它的基本功能,我觉得仅是在用合作社这个框架在内部做资金互助的意义上,我觉得一个是以自律求规范减少政策法规的风险。我们自己先把我们的规范问题解决了,不要等别人来挑我们的毛病。第二,调剂资金,以解决合作社运营成本,控制风险。如果我们单个合作社提这个风险储备金可能我们就占很大一部分,我们联合社呢?我们提供到他们的范围,我们可以调剂使用,那么我们就每个社出的就非常少,进一步便于我们扩大规模。这当中还有一些更细致的需要进一步操作。第三个就是通过我们联合社可以扩大流通服务和技术服务,这样实现服务的规模化。我们说服务、服务再服务,但是有一定规模的时候我们才能搞多种服务,这个服务形式才能不断壮大,而通过服务的规模化我们让农民看到合作的希望,这个合作的事情才能真正往前推进。我觉得现在就要掌握好节奏,对我们来说合作社发展与联合社的发展要搞好,因为他们找毛病无非,现在我们把这个纵向体系初步搭建起来,每个环节都可以挑些毛病。如果我们每个层次做不好,都有问题,同时节奏要匹配好。我觉得联合社是以成员社发展需求为目标,这个要掌握好,尤其在新的联合社发展的初步阶段上要掌握这一点。联合社未来它的功能是非常全面的,它有它独立的一种操作的空间。但是目前要以成员社的需求为主要目的。这是比较稳妥的,也样也方便联合社形成一种民主治理的结构。第二联合社在帮助合作社上做大做强做真要同时并重,有时候我们要把联合社做起来,我们允许一些不规范的现象,但要保留进一步规范它的空间,就是做真做大要同时做,这也是我认识到前面两个风险。第三就是合作社要在社区做实。实际上到底是从村还是从乡开始,到底是村级的农民合作社还是乡域的农村合作社,我觉得有地域的不同,但乡也是社区。比如在资金上面,起码从现在听到的情况下,我没有到农户那里问,就是这十个发起人,他对全乡的范围很了解,是熟人社会,起码在能人之间,不只是发起人,就是这些大户,他们有经济利益往来的,他们熟人网络是很大的,但村域的特征,它和土地,就是农民的更加充分的资源、资产,他们这些方面的连接更加紧密,这个优势非常明显。我绝得刚才昌平老师讲的要深向,这个肯定要做,但技术形式上是可以有不同的组织的名称、叫法,而且我们要把各地的经验都看一下,根据我们发展阶段的需求来科学设计,我觉得完全可以解决这个问题。

最后,就是联合社的筹划和外联功能。如果我们把握以上原则,我们可以在联合社的层次上,实际上有一个规划的功能,不仅是为成员社服务,就是联合社要成为我们推进农村组织化的一个基层的司令部,在县域范围内的司令部,他要步步为营,踞乡连镇,县内联合以自立自强。但我们说的组织化是经济化的组织化,不是要搞割据。

第二是通过服务农民组织农民。刚才讲到核心的概念就是农民组织化,服务农民。这些东西确实需要深究细究,我们现在是通过服务农民来组织农民的道路,最直接的是金融服务,所以我们这个可以快速承载。最后要落实在农村组织化,而且要落实在实实在在的农民组织。这个农民组织的内在原则,我觉得是合作制。什么是合作制?就是农民作为所有者和服务对象是统一的,就是我自己给自己提供服务,而且合作社是农民的,我觉得这是唯一的合作社原则,其他的民主管理、赢余分配这些都是从这儿出的。如果合作社不是农民的,如果是企业的话,虽然叫合作社,但肯定不是合作社,就是他不给农民提供服务,服务的主要对象不是农民。企业给自己服务或者把农民的钱搞过来贷款到别的地方。就是所有制和惠顾者统一,这才是合作社,你只有把握这个原则才能把农民组织在一起。

第三,中国的农民,我想实际上他比较安稳,我觉得所谓社区就是这个意思,要在本地。合作社是真正可以使一方水土真正养一方人,而且是真正养一方农民,就是农民本地就业,本地消费,当地的人富足起来和提升其精神,这是我们的最终要达到的状态。甚至整个中国,中国就是一个小资产阶级的社会主义,每个人都有资产,但相互差距不要太大,这是中国的前途,这是合作社对中国的意义。现在农村的就是要这样,不是农民都要国工业,都做最赚钱的。这当然是后话。

第四,这个联合社外联上要对接国家财政资源和其他金融资源,以我为主发布外部市场关系,实际上我们构筑了一个内部市场,在和其他的外部市场主体进行衔接,这样我们合作,但要以我为主。我们内部,是和农民一体化,是合作组织。这个时候这个事情就可以长远发展,农村就可以长治久安。


中国乡村发现网转自:吾谷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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