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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国英:城乡界定与新农村发展观

[ 作者:党国英  文章来源:中国乡村发现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2-10-31 录入:朱烨 ]

在农村调研中常常能碰到一种情形,调研所在地推荐的参观点其实不是乡村,而是城市功能区,甚至就是一个小城市。有的地方向调研者提供的支农项目,仔细辨别之下,也可发现它们其实是城市建设项目。在乡村振兴工作中,不同的人对城乡的理解不同。基于对我国城乡发展实践的观察,针对上述情形中所反映的问题,笔者提出要科学界定城乡概念,建立新的农村发展观。

一、科学界定城乡很有必要

目前我国的城乡界定主要用来适应行政管理需要,与实际人口布局观察的需要不一致,没有形成一套稳定的区划规则。城乡界定方面的问题会对国民经济管理产生误导,其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城乡界定不科学不利于形成精准政策指向。

(2)城乡界定不合理也不利于引导社会资本合理流动。

(3)城乡界定的含糊同样不利于引导人口合理流动。

(4)城乡界定的含糊还不利于产生合理的国际比较结论,甚至使决策信息发生系统性紊乱。

二、国际机构关于城乡界定的建议

2021年,欧盟、联合国粮农组织、联合国人类居住计划、国际劳工组织、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以及世界银行等六大国际机构形成了一个关于城乡界定的研究报告《城市化水平判定——国际比较中定义城市、市镇和农村的方法手册》(以下简称“准则”)。准则中不再将居民点所在的地域空间划分为城市与乡村,而是划分为以下三个类别:

(1)城市:在连续的若干单元中,每个单元的人口密度大于等于1500人,居民点相互连接,人口总量超过5万人,且至少一半人口处于地理上完全连续的中心区。

(2)市镇及人口半稠密区:在连续的区域中人口密度大于300人,小于1500人,总人口大于5000人小于5万人,且市政设施覆盖的中心区域的人口不超过半数的区域。

(3)农业区:以上两类区域之外人口密度小于300的区域。

我国的人口布局统计方法改革可以采用六大国际机构提出的这个建议。这个建议的好处是没有简单地仅仅划分城市与乡村,而是在二者之间加上了一个“市镇与人口半稠密区”,从这一点看,它也比较符合中国国情。

三、建立新的农村发展观

我们需要建立跳出农村看农村的发展思路,把农村发展看作均衡城市化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

(1)中国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目标区域应该是两个部分,即包含市镇在内的半人口稠密区和农业区。

(2)促进市镇高质量发展。

(3)市镇要均衡布局。

(4)农业产业链的布局重心要下沉。

(5)看待“饭碗端在自己手上”的条件,必须由数量视角转变为数量与效率相统一的视角。

四、效率、平等与稳定的一个简化解释模型

一个正常的社会,总是在资源可能性的边界内,形成效率与平等的某个组合。当这种组合能被社会所接受时,社会稳定便成为可能,社会就有了发展的基本条件。经济效率、平等与社会稳定之间的关系如下图所示:

1.png

这个关系所揭示的政策运用的基础是:

(1)平等的构建是一个历史过程。

(2)不能离开效率增进而独立推进社会平等;将平等与效率兼顾起来,才能产生形成有意义的关于社会文明的价值。

(3)构建合理的反映平等与效率之间关系的指标,使平等与效率同时获得改善。


(作者系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资深研究员;本文为党国英研究员在“2022中国农村发展学会乡村规划专委会年会(首届)”发言的主要内容;中国乡村发现网转自:中国农村发展学会 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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