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赋能、赋权—资本积累”的贫困治理分析框架
中国共产党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在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进程中与贫困做斗争,实现了消除绝对贫困的庄严承诺。我们基于发展经济学理论构建了一个“赋能、赋权—资本积累”的贫困治理分析框架,以期从理论和实践层面探究中国共产党消除绝对贫困的内在机理,并结合实际,提出“十四五”时期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衔接乡村振兴战略的贫困治理取向建议。
一、“赋能、赋权—资本积累”的贫困治理分析框架
从资本积累视角审视致贫的机理过程可以看出,贫困源于个体或家庭资本积累能力不足所引致的原始资本存量不足以及发展权利被剥夺所引致的资本积累路径受阻。因此,贫困治理应遵循提升资本积累能力(赋能)和保障发展权利(赋权)的实践逻辑。在中国共产党百年治贫的伟大征程中,贫困现实与党的奋斗目标之间的巨大差距为贫困治理提供了逻辑起点,积极谋求发展的治理观为党开展赋能贫困治理提供了导向性前提,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观为党开展赋权贫困治理提供了正当性基础,坚持党的领导则为贫困治理提供了根本保证,从而构建起党通过赋能、赋权推动资本积累的贫困治理分析框架,以此剖视中国共产党百年来贫困治理的集体行动过程。
二、中国共产党开展贫困治理的历程演进分析
(一)制度革新推动赋权、赋能的初步探索(1921-1948)
这一阶段,党实施了武装革命推翻旧社会制度与制度革新赋能、赋权同步推进的治贫方针,通过土地革命、构建农村公共服务体系为农民赋能,通过重塑法律体系、建立基层政权网络、开展互助合作运动等为农民赋权。虽然长期战乱和落后生产方式的限制使整体性贫困没有缓解,但中国共产党领导广大农民和工人阶级推翻了“三座大山”的压迫和剥削,消除了根源性的致贫风险,为推动社会主义制度改革和大规模减贫奠定坚实的政治基础。
(二)制度建设推动赋权、赋能的进一步深化(1949-1977)
这一阶段,党以消除制度性贫困为基础,延续了制度赋权、赋能的贫困治理思路,建立起包括社会主义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计划经济体制等制度赋权体系,以消除两极分化的制度根源;同时继续以土地革命赋能,并基于按劳分配保障农民在合作化生产中的经济权利。人民公社体制建成后,党和政府实施了一系列赋能民生工程,并建立起以救“急”救济为导向、以保障社会权利为目标的社会保障制度,具有中国特色的农村“五保”供养体系初见雏形。但由于“大锅饭”的负向激励及以农补工战略的限制,整体性贫困仍未得到实质性缓解。
(三)经济增长赋能、体制改革赋权的大规模减贫(1978-1985)
这一阶段,党确立了以经济增长赋能和体制改革赋权开创益贫性发展,进而推动大规模减贫的治理路线,通过改革开放创造经济增长红利,并基于“涓滴机制” 赋能贫困人口;同时开展专项扶贫计划,解放和发展区域生产力,推动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从而间接“涓滴”赋能贫困人口。体制改革赋权方面,实施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通过调整分配制度赋予农民获得农业生产剩余的经济权利,以激发劳动积极性,提升农业生产效率;同时通过调整统购统销等政策来纠正以农哺工的发展路线,缓解城乡要素交换不平等的问题,改善农民平等贸易的经济权利。益贫性的经济增长和体制改革实现了跨越式发展,使贫困状况得到有效缓解,但区域性整体贫困的问题开始显现。
(四)区域发展赋能、益贫性制度改革赋权的区域扶贫开发(1986-2010)
这一阶段,党实施了以区域瞄准为基础,推动区域发展赋能、兼顾农村益贫性制度改革赋权的治贫方略。县级区域瞄准阶段主要聚焦区域发展的赋能减贫,基于对贫困县的识别,将宏观区域赋能和微观家户赋能相结合,以解放和发展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的生产力,推动资本积累。县级和村级区域双瞄准阶段则基于对贫困村和贫困县的识别,建立起宏观、中观、微观齐发力的多层次赋能体系,以加速贫困治理进程;同时通过退耕还林计划、“三补”制度和取消农业税等益贫性制度改革赋权。贫困人口的温饱问题得以巩固和解决。但剩余贫困人口的分布变得愈加分散,以区域瞄准为基础的赋能、赋权治理模式开始显现弊端。
(五)以瞄准到户到人为基础,精准赋能、赋权的脱贫攻坚(2011-2020)
这一阶段,为彻底消除绝对贫困,党建立起瞄准到户到人的精准赋能、赋权政策体系和实施机制,组织领导了一场规模空前的脱贫攻坚人民战争。精准赋能层面,多举措打破外部性约束,以解放生产力;围绕“一超过两不愁三保障”脱贫要求实施精准帮扶,以发展生产力;创新“扶志”赋能治理,以培育内生动力,为可持续脱贫奠定内在基础。精准赋权层面,通过健全乡村治理体系、创新扶贫权责机制、完善多维考核评估机制来维护政治权利,通过强化社会福利兜底力度来保障社会权利,通过健全生态扶贫的转移支付机制来维护经济权利。截至2020年底,绝对贫困人口全部脱贫、区域性整体贫困得到有效解决,反贫困斗争取得重大历史性成就。
三、在“十四五”战略过渡期的贫困治理取向选择
(一)赋能治理取向:提升脱贫人口的内生动力
“十四五”时期,赋能治理取向应聚焦脱贫人口内生动力的提升,以推进资本积累的动能内化。一方面,通过推动公共服务供给 “提质扩容”来提升脱贫群体的人力资本积累;另一方面,通过强化基层党建、完善制度设计等激发脱贫群体的主观能动性,以实现内生增长和可持续发展。
(二)赋权治理取向:统筹推动城乡一体化体制改革
“十四五”阶段,赋权治理取向应聚焦城乡一体化融合的统筹发展,以体制改革为抓手,一方面,通过完善要素市场运行机制和产权保护制度来维护城乡要素平等交换的经济权利,同时多举措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以消解城乡发展权利差距;另一方面,通过建立城乡一体化的低收入群体帮扶体系和相对贫困治理体系来推进相对贫困治理,并最终实现共同富裕。
(作者汪三贵系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扶贫研究院院长,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教授;黄奕杰系中国人民大学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博士研究生,中国扶贫研究院研究助理;郑丽娟系中国人民大学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博士研究生,中国扶贫研究院研究助理;中国乡村发现网转自:《中国人民大学学报》2022年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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