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城乡人口分布不尽合理问题,不仅与城市化对乡村人口吸纳不足有关,也与乡村人口空间分布过于离散有关,这使得乡村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难以有效覆盖,乡村土地资源、劳动力资源和产业难以优化配置,乡村建设和发展难以高效推进。
这种状况的改变,既要通过城市户籍制度和农村产权制度的联动改革来解决,又要通过乡村人口空间布局的优化来解决。要通过系列性配套改革,使乡村人口的自然分布向经济分布和市场分布转变。要着力打造生产生活生态一体、公共服务有效覆盖的乡村群,使其与城市群相衔接,实现乡村美化与优化。
实现乡村人口空间布局的优化,必须对乡村进行全域土地治理。乡村全域土地治理不仅关系到农村全域土地与自然资源的优化利用,而且与农村土地制度和农民权益密切相关,涉及农地、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和其它农村土地资源与生态资源的综合治理。
规划先行。应根据每个村庄的资源与区位特点、人口状况和产业发展情况,进行分类与规划,按照具体类别分别进行特色村保护、中心村和新社区建设、城中村和镇中村改造与搬迁等不同的乡村建设规划。
示范带动。人口搬迁和村庄整合这类工作,对农民最具说服力的就是抓实试点、重视示范,着力打造广大农民满意、可操作的示范点,获得农民群众的广泛支持。
保障农民利益。要在农村集体产权“三权分置”基本制度架构下,把综合治理后的土地指标、资金和资源,优先用于农业农村发展,并且通过公共服务改进、产业门类拓宽、就业机会增加等途径,做到不仅不让农民吃亏,而且使广大农民群众得益。
发挥农民主体作用。乡村人口空间的相对集聚,关系农民切身利益,因此应在科学规划、政府支持、示范引领的同时,充分发挥农民主体作用。要不断完善乡村治理体系和机制,高度重视农民意愿和农民参与,力求做到“重大问题程序化、程序问题民主化、民主问题公开化”。
作者系浙江大学中国农村发展研究院院长
中国乡村发现网转自:《大众日报》2020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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