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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金华等:不同农地整治模式对农户生计策略的影响研究

[ 作者:谢金华  杨钢桥  许玉光   文章来源:中国乡村发现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8-12-14 录入:王惠敏 ]

——以江汉平原和鄂西南山区部分县市为例

一、引言

“三农”问题的核心是农民问题,而农民问题的实质是农户收入问题。因此,农户生计问题已成为“三农”问题中亟待解决的核心问题。由于生计策略是分析可持续生计的核心,目前很多学者都在关注农户生计策略问题。但现有研究既没有充分考虑农地整治对农户生计策略的影响,也没有分析不同农地整治模式对农户生计策略的影响。而不同农地整治模式由于实施主体与运行机制不同,其实施效果存在差异,对农户生计策略的影响也不同。因此,本文利用湖北省天门市、潜江市以及恩施州宣恩县、咸丰县的农户问卷调研数据,探讨不同农地整治模式对农户生计策略的影响。

二、分析框架

本文运用可持续生计理论,构建农地整治对农户生计策略影响的分析框架。农地整治对农户生计策略的影响通过直接和间接两条路径来实现。以农地流转为前提的农地整治项目,农户将农地流转给合作社或农业企业后,由合作社或农业企业自主进行施工建设;项目竣工后,若由合作社或农业企业将整治后的农地返租给农户,则将直接影响农户生计策略。农地整治间接影响农户生计策略的路径是:农地整治首先影响农户生计资本,农户生计资本决定了农户生计策略选择的能力,能力发生了变化,生计策略自然会随之改变。农地整治影响农户生计资本的路径具体如下:第一,农地整治对农户自然资本的影响主要体现在农户拥有农地资源的数量和质量上,农地整治既可以通过小块并大块、废弃沟渠和道路整治、废弃宅基地复垦而增加农地,也可能因修建道路沟渠、建设农村新居民点、对原有居民点的基础设施和生活服务设施进行配套建设而减少农地,进而影响农地数量;农地整治还可以通过配套农田水利、道路、农田防护设施,降低田块坡度和改良土壤等措施,来提高农地质量。第二,农地整治通过参与农地整治项目影响农户家庭劳力的技能水平,进而影响农户人力资本。第三,农地整治通过村庄整治工程影响基础设施,进而影响农户物质资本。第四,农地整治通过影响农地的综合质量和价值,进而影响农户贷款的方便度和贷款额度,最终影响农户金融资本。第五,农地整治通过对农户家庭劳力参与社区组织、与亲朋好友和左邻右舍的信任与互助情况产生影响,进而影响农户社会资本。

本文结合已有研究成果,将农户生计策略界定为农户生计活动的组合,将农户生计活动划分为以下四种类型:第一,传统小农经营,是指农户家庭投入部分或全部劳力,进行小规模、分散的农业生产经营活动。第二,农业规模经营,是指农户进行农业规模化经营,主要包括两种情形:第一种情形是家庭农场经营,是指农户转入农地,独自扩大种植业、养殖业或林果业生产规模,投入家庭部分或全部劳力,开展规模化的农业生产经营活动;第二种情形是“订单式”农业经营,是指农户可能转入农地、也可能不参与农地流转,与农业生产企业或农业合作社签订技术与产品购销协议,投入家庭部分或全部劳力,开展“订单式”农业生产经营活动。第三,本地打工经商,是指农户家庭部分或全部劳力在本地的企业或合作社从事农业或非农业生产活动,或在本地给非企业或非合作社的单位和个人帮工以及在本地独自经营商业门店、农家乐、民宿等非农活动。第四、外地打工经商,是指农户家庭部分或全部劳力在外地(主要指城镇)从事打工经商的活动。

三、数据概况与研究方法

本文研究所用数据来自课题组于2018年初在上述县市3个新型经营主体主导模式的农地整治项目区和4个政府主导模式的农地整治项目区及其周边未整治区进行的农户生计问卷调查。课题组总共收回有效样本问卷483份,其中整治区有效样本问卷282份,未整治区有效样本问卷201份。在整治区282份有效样本问卷中,新型经营主体主导模式样本问卷122份,政府主导模式样本问卷160份;平原有效样本问卷396份,山区有效样本问卷87份。

本文选用DID模型考察农地整治对农户生计策略的影响。由于农地整治项目的建设需遵循一定的原则,因此,是否参与工程或政策可能具有内生性,导致结果偏误。本文采用固定效应法解决该问题。同时,因利用DID方法的前提是处理组和控制组需满足共同趋势假设,即如果不存在农地整治政策,整治区与未整治区农户生计的变动趋势随时间变化并不存在系统性差异,且该假定很可能无法满足。本文利用Heckman et al.(1997)提出并发展起来的双重差分倾向得分匹配法(PSM-DID)来解决这一问题。

四、实证结果与分析

本文通过分别对整治区和未整治区、整治区整治前后、不同农地整治模式整治前后农户生计策略的描述性统计分析可知,农地整治导致选择传统小农经营的农户明显减少,选择农业规模经营、本地打工经商的农户明显增加,选择外地打工经商的农户变化不明显;政府主导模式农地整治对农户生计活动选择无影响;新型经营主体主导模式农地整治对农户生计活动选择有影响;平原与山区农地整治对农户生计策略的影响具有差异。

计量分析结果表明:农地整治能抑制农户选择传统小农经营生计活动,促进农户选择农业规模经营、本地打工经商生计活动;与政府主导模式农地整治相比,新型经营主体主导模式农地整治更有助于农户选择本地打工经商生计活动,更能抑制农户选择传统小农经营生计活动,对农户选择农业规模经营生计活动有一定促进作用;平原和山区农地整治对农户选择传统小农经营均有一定的负向影响,但平原农地整治对农户选择传统小农经营的抑制作用、对农户选择农业规模经营的促进作用均要优于山区农地整治;而山区农地整治对农户选择本地打工经商的促进作用要优于平原农地整治。

五、结论及政策启示

结论:第一,农地整治可以促进农户生计策略由传统小农经营生计策略向农业规模经营生计策略转变,由务农生计策略向本地打工经商生计策略转变。这在一定程度上说明,农地整治可以促进农业生产方式由分散化经营向规模化经营转变、农村产业由单一产业向复合产业转变。第二,不同农地整治模式对农户生计策略的影响差异较大。相比较于政府主导模式农地整治,新型经营主体主导模式农地整治更能促进农业生产方式由分散化经营向规模化经营转变,更能促进农村产业由单一产业向复合产业转变。第三,不同地貌类型区农地整治对农户生计策略的影响差异明显。平原农地整治更能促进农业生产方式由分散化经营向规模化经营转变,山区农地整治更能促进农村产业由单一产业向复合产业转变。

政策启示:第一,应继续加大农地整治的投资力度,不仅要聚合政府各类涉农资金,而且更要发挥政府资金的聚集效应和撬动效应。第二,应创新农地整治实施模式,逐渐缩减政府主导模式的农地整治项目,鼓励和引导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参与农地整治。第三,应因地制宜地实施新型经营主体主导模式的农地整治,平原地区农地整治应适当加大土地平整工程建设,提高农地整治与农地流转的耦合度,山区农地整治应重视村庄整治工程,围绕乡村休闲观光旅游、农村产业融合发展开展农地整治,以优化农户生计策略,提高农户生计水平。

作者单位:华中农业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中国乡村发现网转自:《中国农村经济》2018年第11期 微信公众号(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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