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必须坚持群众路线,切实尊重农村建设的规律,认真倾听农村群众的心声。
想给贫困户盖些房子,得先走10多道审批手续;想好好修缮一下祖宅,得先交危房鉴定费和设计费……当前许多农村地区发展意愿强烈,但普遍面临审批限制过多、机制不畅、收费不尽合理、政府服务不足等困难。在力倡乡村振兴的背景下,让“放管服”改革红利惠及基层末梢,时不我待。
乡村振兴离不开基础设施建设,农村的传统文化传承、特色产业发展、人居环境改善等事宜都需要以项目建设为基本保障。可是在乡村振兴的号角声中,乡村建设并不是一帆风顺、高歌猛进,有些村干部说即便是修建公共厕所也要招投标,甚至还需要设计图纸,如果想修缮下祖宅,没有动土之前光走流程就要花费几十万,如此高昂的经济成本和时间成本无疑是乡村振兴的绊脚石,这会导致经济基础薄弱的农村发展更加举步维艰。
乡村的建设项目长期以来都是村民主导,主要是因为乡村建设项目普遍比较小规模,资金投入小、技术含量低、施工时间短。村民主导只要商量好了就直接开工,这些农村泥瓦匠们有着非常丰富的农村房屋建设经验,他们还因为身处熟人社会,基本不会偷工减料自砸招牌,他们既能在技术上过关,也非常熟悉农村建设的风俗禁忌,最重要的是节约了很多时间和金钱,还能够给家门口的村民提供创收机会。也许农村工匠们的劳动成果没有专业设计师的艺术水准,可是却具有很强的实用性,对于收入不高的村民而言,结实耐用比艺术美感更重要。
尽管尊重乡村建设的客观规律最契合群众的心愿,可是乡村建设照搬城市思维的现象却逐渐增多,采取城市建设思维的主要目的是促进乡村建设的规范性,以程序性的监督方式减少乡村建设的腐败机会,然而让乡村建设完全照搬城市建设的程序,已经出现水土不服。
对乡村建设的监督程序过于复杂,无疑会导致在高昂的监督成本之下,大多数的乡村建设项目无法开工,农村基层组织自身的经济实力和协调能力都不足,根本无法承受比例过高的程序性成本,也难以协调各级执法监督部门,这些都是乡村建设面临的最现实、最迫切的问题。让“放管服”的改革红利及时惠及乡村,就应该制定符合农村建设规律的新制度,新制度要在加强监督与节约成本之间寻找最佳平衡点,最大限度地尊重农村群众的自主选择,既不能放任自流,也不能一管就死。
乡村建设照搬城市思维,原因还在于不少基层干部的不担当、不作为,其少有向上反映、为民请命、认真倾听的情怀,一味僵硬地执行法律制度,没有真正实现良法善治,严重忽视基本的发展规律。乡村振兴战略关系亿万农村群众的福祉,绝对不能停留在口号中和文件里,也不可能敲锣打鼓轻松实现,乡村振兴必须坚持群众路线,切实尊重农村建设的规律,认真倾听农村群众的心声。
中国乡村发现网转自:人民法院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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