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要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序、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改革开放以来,关于城乡发展的关系定位、理念与布局,我们由“统筹发展”走向“融合发展”,这不仅体现了我们党对城乡发展有了更加科学的认识和定位,同时也为乡村振兴指明了方向和道路,而且将有助于推动从根本上解决“三农”问题。
从“统筹”到“融合”是我们党对城乡发展更加科学的认识和定位。从理论层面来看,“城乡融合发展”是马克思恩格斯“城乡融合”理论中国化的最新成果,也是在中国大地上的伟大实践。从“统筹”到“融合”就是要“结合城市和乡村生活方式的优点而避免两者的偏颇和缺点”,反映了我们党对城市与农村定位的再认识,对乡村价值的重视。从实践层面来看,从“统筹”到“融合”与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转变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是一致的,由于长期的历史欠账以及多种限制因素,当前我国城乡发展不平衡不协调的矛盾已成为城乡关系主要矛盾,与此同时,我国经济社会平稳快速发展为推进城乡从统筹发展到融合发展积累了坚实的物质基础。基于此,党的十九大报告跳出了“城市带动农村”的发展范式,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城乡融合发展。
从“统筹”到“融合”为加速乡村振兴、农村发展指明了新的方向和道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十九大提出的一个新战略,就是要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序、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要走城乡融合发展之路。关于如何融合发展,在十九大报告着重强调了“两个融合”:一是要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二是要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这就为乡村振兴和农村发展指明了方向和路径,即乡村要振兴,农村要发展需从内外两个层面着力。在外部,农村需要做好与城市的融合,在明确农村与城市各自的发展定位的前提下,同时又要体现出对农村的重视和倾斜,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在农村内,要促进一二三产业的融合,在巩固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完善农业支持保护制度的前提下,培育新型农业经主体,健全农业社会服务体系,支持、鼓励农民就业创业,拓展农民增收渠道,助力实现农村产业兴旺,确保农民生活富裕。
从“统筹”到“融合”将有助于推动从根本上解决我国“三农”问题。长期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三农”问题,十九报告再次强调,“必须始终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当前,我国“三农”突出表现为“农业产业效益低,农村发展速度慢,农民收入水平低”,这既由于农村区位条件的限制,更是由于长期城乡二元失衡发展旧体制引起城乡发展不平所造成的。从“统筹”到“融合”就是要打破成员二元体制结构障碍,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与政策体系,在秉持城乡各自的特点和空间的基础上,吸收先进因素,相互融合,双向演进,最终实现“城市,让生活更美好,农村,也让生活更美好”,从根本上推动解决“三农”问题的解决。
作为城乡发展的新高度,城乡融合发展并不是要消除城乡差别,更不是乡村的城市化或者城市的乡村化,而是习近平总书记所指出的那样,“要把工业和农业、城市和乡村作为一个整体统筹谋划,促进城乡在规划布局、要素配置、产业发展、公共服务、生态保护等方面相互融合和共同发展。”新时代里,推进城乡融合发展更需着力在城乡居民权益、公共服务、收入水平、要素配置、产业发展等方面推进融合。
(作者单位:广元市利州区大石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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