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不少发达国家日益重视现代农业园区建设,将现代农业与休闲旅游有机结合,推动农业产业升级和乡村经济发展,其建设经验值得我们借鉴。
澳大利亚
用途管制规范园区经营
澳大利亚现代农业园区的平均规模达到四五万亩,大部分农场实行农牧业生产相结合。该国现代农场配备了多种类、多功能、大马力的生产机械。不仅如此,以优势农业为依托,澳大利亚开发农业旅游产品组合,促使农业向二、三产业延伸,实现农业与旅游业的协同发展。
澳大利亚土地高度国有化,72%的土地产权为公有。因此,家庭农场租赁公有土地进行农牧生产的现象较为普遍。少数农场主拥有私有土地,且一般自己经营,很少出租。租赁公有土地的农场主付给政府年租,获得的是公有土地的使用权。租期可长可短,到期可申请延期,且一般都会得到批准。租赁期长的土地,经政府审批准许后可以转租,在一定条件下也可以抵押。
租赁期间,政府不干预租赁者的生产经营。如果租赁者通过改良土地获得增值收益,归租赁者所有。但是,政府规定了土地租赁者必须满足的租约条件。比如:为公共用途政府可以有偿收回土地,租赁人不得私自买卖土地等,否则政府会予以处罚或停止租约。
同时,政府严格限制土地用途,并实施农业生产环境保护制度。为了加强用地监管,政府还实施了配套管理措施。土地租赁者要每年向政府提交土地利用和改良情况报告,如果报告弄虚作假,政府同样会予以处罚。
日本
政府扶持建设农业公园
日本的现代农业园区,多数在政府兴办的大型农场内,如观光农园、农业公园、体验农园等,将游览与生产有机结合,寓教于乐。
日本的观光农园大多处于城郊,主要采用先进的农业技术打造一些名、特、优、新作物园。农业公园则按照公园的经营理念,将农业生产场所、农产品消费场所和休闲旅游场所有机结合起来,具有生产、科普、旅游和休闲等多项功能。
体验农业园区是近年来日本重点建设的,让居民直接参与农业耕种、日常管理、收割等活动,鼓励全民参与农业体验活动,在体验中了解农业的重要性。为推动大面积体验型市民农园的发展,日本实施了《市民农园整备促进法》,规定农园的土地可以租借,一次租借以5年为期。这一法案的颁布,使农场主不仅可以赚取高额的土地租金和管理费,还可以获得农园的农产品。
不仅如此,日本还颁布实施了《农山渔村村宿型休闲活动促进法》,推动绿色观光体制、景点和设施建设。
美国
大中型农场数量规模不断扩大
有研究表明,美国农场的规模越大,其盈利能力就越强。比如:绝大多数中型和大规模家庭农场的平均经营利润率、资产和资本回报率均为正数。因此,越来越多的家庭农场主开始通过租赁土地,扩大农场规模。近年来,美国小型家庭农场的数量在不断减少,大中型家庭农场的数量相对固定且规模不断扩大,土地经营进一步集中。
为促进农业规模化发展,美国从制度层面给予了保障。美国允许私人购买国有土地,比如颁布《农业经济制度》,规定将公有土地低价卖给农户建立家庭农场。其后,美国政府又相继颁布了《荒地法》《新地开垦法》《土壤保持和国内配额法》《联邦土地政策和管理法》等法律,以国家立法的形式明确家庭农场的土地产权,以及对土地的开发、利用与保护责任。当然,该国也界定了政府对家庭农场土地的管理控制权,以及行使这些权力的限制性条件。
另外,美国建立并完善土地交易市场,允许土地自由交易。美国政府采用信贷支持、价格补贴、利息调节等经济手段和优惠政策,鼓励土地向经营有方的家庭农场集中。同时,建立严格的地籍管理、地产交易、捐赠、继承、仲裁等管理制度,确保土地资源配置高效、有序进行。
德国
土地流转建成生态园区
当今,德国现代农业园区建设已走在全球前列。在园区建设过程中,德国以市场为导向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形成了高效生态特色农业。特别是该国构建了农业作业机械化、农业生产专业化、农产品质量标准化体系,减少并逐步淘汰农药、化肥的使用,积极推广有机肥耕作法,生产绿色健康食品,发展生态农业。
为建设生态规模化农业园区,德国加大农地流转与农村劳动力转移力度,降低农业生产成本,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同时,该国鼓励土地等生产要素进行流转,对购买土地的农场提供政府低息贷款,对出售和出租土地的农民给予现金奖励和贷款支持。此外,为了鼓励规模经营,德国政府对不同规模的家庭农场给予不同利率、不同期限的贷款支持。
在此基础上,德国大力扶持农业经营主体。比如:该国对农业企业实施了特殊的信贷管理政策,向农民提供低息贷款,并通过补贴、资助等方式扶持农业合作社的发展。这些政策很大程度上促进了德国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以及规模化经营的形成。
以色列
现代科技创造农业奇迹
以色列在土地资源和水资源严重匮乏的背景下,不仅实现粮食基本自给,水果、蔬菜和花卉甚至出口欧美市场,创造了令人瞩目的现代农业奇迹。
以色列95%的土地为国家所有,私人土地仅占5%。农业用地实行长期租赁制度,每个农户租用土地基本规模为75亩。对于新开垦沙漠土地的农户,政府予以扶持奖励,经营土地规模可大于75亩。而且,每开发一片土地,农业专家和农民都会架设滴灌和喷灌设备,实施改土技术,循序渐进地扩大各种耐旱作物在沙化土地上的覆盖面。随着耕地面积的不断增加,户均种植规模也逐渐增加。当然,这也得益于以色列农业生产由机械化向自动化、智能化发展。在以色列,现代科技已经渗透到灌溉、施肥、种子、栽培、管理、节水灌溉等各农业生产环节。
以色列农业的成功,还得益于灵活的农业经营模式。目前,基布茨(公有制集体农庄)、莫沙夫(农业合作社)和莫沙瓦(个体农户)三种形式并存。集体农场的生产资料包括土地归集体所有,收入也归集体所有,农民按月领取津贴。农业合作社是以家庭为基本生产单元的村庄,土地和水资源所有权归属国家,经营权归属家庭个人,其他生产资料和收入均归农户。个体农场独立经营,自主采购生产资料,一般经营规模在数百亩。
中国乡村发现网转自:《国土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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