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第十八届中纪委第六次全会上指出:“‘微腐败’也可能成为‘大祸害’,它损害的是老百姓切身利益,啃食的是群众获得感,挥霍的是基层群众对党的信任。对基层贪腐以及执法不公等问题,要认真纠正和严肃查处,维护群众切身利益,让群众更多感受到反腐倡廉的实际成果。”
党的第十八届中纪委第七次全会强调,加大对“村霸”和宗族恶势力的整治,决不允许其横行乡里、欺压百姓,侵蚀基层政权。
2017年1月19日,中国最高人民检察院印发的《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依法惩治“村霸”和宗族恶势力犯罪,积极维护农村和谐稳定的意见》中强调:各级检察机关要坚决依法惩治“村霸”和宗族恶势力刑事犯罪,突出打击为“村霸”和宗族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职务犯罪。
“村霸”一般指为祸乡村的恶势力,这些恶势力包括农村的地痞、流氓、无赖、宗族恶势力。以前这些“村霸”总是以十分霸道的方式祸害乡里。而现在有些“村霸”却已不再是满脸横肉、鱼肉乡里,而是“斯斯文文”干着违法的勾当。
在半月谈网站发表的《警惕!村霸戴上了新面具,如何才能遏制农村黑恶势力?》一文中,记者记录了村霸的几种新的“变形”:在集体经济空壳村,有钱人借财上位谋取政治地位,“赌王”靠着给村民送钱赢得“大善人”名头,并当选村主任;在拆迁村,“村官”煽风点火、挑起村民内斗,然后伪装成“民意代表”与政府交涉,牟取私利。这些现象,折射出“村霸”正向农村基层政权进行渗透,他们借此给自己披上光鲜的政治外衣,掩盖自己的违法行为。村干部如何才能拒绝“村霸”、不做“村霸”?我认为他们要过好以下三关。
一是过好选举关——从源头上遏制“村霸”。
今年是我省村级换届之年,我们要充分利用全国上下整治“村霸”的大好时机,将“村霸”彻底挡在村支两委人选之外。我们要把那些政治素质好、带富能力强、有奉献精神、公道正派、廉洁自律、群众公认的优秀人才选进村支“两委”班子。严格按照“两推一选”、“九不选”和“八联审”来确定候选人,在整个换届过程中,严格执行“八个严禁”的换届纪律要求,建立健全电话、信访、网络、手机短信“四位一体”的举报平台,发挥各级“两代表一委员”以及各级纪检监察和村务监督委员会的作用,对村级换届选举进行全方位的监督。
二是过好权力关——从思想上拒绝做“村霸”。
习近平总书记说:“马克思主义权力观概括起来就两句话——‘权为民所赋’、‘权为民所用’”。拒绝“村霸”,村干部首先要认识到,自己手中的权力是全体村民给的,而不只是那些给自己投了票的人给的。在用权的时候,要真正做到,手中的权力为全体村民所用,而不仅仅只为投自己票的人所用。做到依规、依法用权,不以权谋私,不侵害村民合法权益。
三是过好民主监督关——从行动上拒绝做“村霸”。
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是村干部拒绝“村霸”的良方妙药。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纪委第二次全会上指出:要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村干部只有把自己关进制度的笼子里,才能利用制度的笼子保护自己,免受“村霸”的拉拢腐蚀和威胁。只有把自己关进制度的笼子,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才能避免自己蜕变为“村霸”,受到党纪、国法的惩罚。
党的十八大以来,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已经逐步形成。我们村干部,只有过好三关,拒绝“村霸”,勤政为民,才能把党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落到实处。才能坚定地带领全体村民朝着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奋勇前进。
(作者单位:城步党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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