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社会治理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障。近年来,费县从全县发展实际出发,坚持民生导向、问题导向,从解决影响农村发展稳定的源头性、根本性、瓶颈性问题入手,积极推进农村社会治理方式改革创新,探索实施了“3+4”农村治理保障体系,推动农村社会治理向精细化、制度化、系统化转变,探索出一条具有费县特色的多元化新型村级治理之路。
背景
费县是农业大县,总人口88万人,其中农村人口占72%。2014年,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了县级党员领导干部“村村到、全覆盖”大调研活动,33名县级党员领导干部对全县421个行政村居(社区)进行了逐村调研,共征求各类意见建议4772条,梳理群众反映迫切要求解决的热点难点问题1316个,主要表现为“三难两多两少”。
“三难”,一是村级班子建设难,表现在后进班子“整治难”、先进班子“保持难”、村干部“人选难”、合并村“融合难”、党员作用“发挥难”五个方面。二是村集体经济发展难、增收难,村集体经济普遍比较薄弱,2013年底,全县村集体年收入5万元以下的占71.5%,其中空壳村占8.9%,无钱办事问题非常突出,有的甚至难以维持正常运转。三是群众办事难,群众普遍反映,出门办事“两眼一抹黑”,不单单是“门难进、事难办”的问题,甚至根本就找不着门,即使好不容易找着门了,由于不懂办事程序,往往一个简单的事要跑好多趟。“两多”,即村干部违法违纪多,村官腐败问题相对比较突出,农村财务管理不够规范,村干部在惠农政策落实等方面存在办事不公、作风粗暴,甚至以权谋私,挤占、挪用、贪污惠农补贴等现象;村级矛盾纠纷多,群众上访问题成为困扰基层干部的一大难题,特别是个别缠访、闹访户,处理起来非常棘手。“两少”,即农村基础设施、公益事业投入少,由于村集体没有收入,各级财政没有投入,农村事业的发展陷入了空白区;农村困难群体保障少,基本医疗、养老、低保等保障水平相对偏低,一些因病因灾致贫的特困户靠现有的保障体系不能很好地解决。
主要做法
(一)建立“三项”社会治理机制
一是农村基层班子建设长效机制。明确了村级班子建设“八有”目标,制定了“三年攻坚”计划,坚持一年一个主题,层层推进、逐项攻克。目前,68个后进村班子已全部完成整治;全县支部村委按期换届100%,正常运行率100%。二是农村财务有效监管机制。实施会计电算化和阳光村务公开,夯实农村财务管理基础。截至2016年底,全县代管村集体资金余额1.34亿元;累计账前会审41129村次;村级非生产性开支降低64.7%;开展村级资产资源招投标工程664项,增加村集体收入882万元,节省资金900万元,被评为“全国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示范县”。三是农村基层社会矛盾有效调处化解机制。按照“4355”工作思路,实现基层社会矛盾排查调处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截至目前,全县12个乡镇全部建立了社会矛盾调处化解四级网络,建成各类调解组织434个,各类调解人员1405名,建立品牌调解室25个;共调解各类矛盾纠纷7066件,调解率达99.63%;2016年全县信访总量比2014年下降79.21%。
(二)筑牢“四条”民生保障线
一是农村基层班子运转保障线。县财政每年拿出当年公共财政预算的2%作为基层组织建设专项资金,乡镇按照不低于上年地方财政收入的5%设立村级组织建设工作专项经费,对年集体经济收入5万元以下的薄弱村进行专项补助。2014年以来,共统筹财政资金1亿余元,用于集体经济薄弱村运转、村级办公场所建设及村干部待遇保障,村干部工资报酬提高了1倍以上。二是农村特困群众救助保障线。在低保、医保等常规救助的基础上,对等钱救命、没有救助就无法生存的特困群众进行兜底式救助。充分利用社会和市场的力量,成立县慈善总会,筹集资金6640万元。同时,通过县财政每年列支300~500万元,向上级争取公益机构赞助等多渠道筹集临时救助资金。目前,累计救助1220人次,其中大病托底救助40人,平均每人发放救助金7.5万元,最高的达33万元。三是农村公益事业和基础设施建设投入保障线。自2014年开始,县财政每年列支3000万元专项资金,乡镇配套20%,用于补助农村公益事业和基础设施建设。2014年以来,共下拨专项资金1.3亿元,实施农村水、电、路及城乡环境整治等项目1100余项。四是村级群众事务代办保障线。从大学毕业生和基层后备干部中,公开考选220名村级便民服务专职代办员,每人服务1~2个行政村,实现全县421个行政村便民服务代办全覆盖。在县、乡设立村级群众事务代办中心,在村居设置便民服务代办点,构建起县乡村三级便民服务体系。截至目前,已累计为群众全程代办事项26.5万余件,解答各类咨询40.7万余件次,直接为群众节省交通费、误工费5000余万元。
“3+4”农村治理保障体系实施两年来,“三项”社会治理机制支撑起了农村基层治理的平台,“四条”保障线兜起了农村群众基本需求的底,初步实现了“核心作用更加明显、财务监管更加透明、社会关系更加和谐、班子运转更加顺畅、基础设施更加完善、社会救助更加有力、服务体系更加健全”的目标。
几点体会
要抓住基层组织建设这一核心,夯实农村发展的根基和堡垒。党的基层组织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是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各项工作任务的战斗堡垒,必须站在事关党的执政根基稳固的战略高度,坚持不懈地抓好基层组织建设。费县坚持把基层党组织的建设和运转作为关键环节,一年一个主题,通过对村级班子分类施治,落实党建经费和村干部工资待遇,实施“四抓两提升”工程,对农村党员干部实行“三个全员”等措施,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向心力、战斗力显著增强,战斗堡垒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要坚持城乡一体的工作导向,推动公共资源更多地向农村倾斜。农村社会治理是整个社会治理中的薄弱环节,这个“短板”能否补好,关系到农村社会的稳定,关系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的能否如期实现。要推动经济社会整体向前发展,必须强化系统思维,统筹兼顾,全面协调,既重“城”,更重“乡”。费县坚持城乡一体化布局、一体化谋划、一体化推进,促进生产要素、公共资源和公共服务更多地向农村倾斜,解决了农村基础设施投入难题,让群众真正得到了实惠,充分激活了农村发展动力。
要树立全面系统的治理思维,吸引社会各方共同参与。当今农村社会正在发生深刻变化,社会构成更加多元多样,必须改变政府对于乡村社会的行政性管理或控制,让乡村内部的自主性力量在社会秩序维持、冲突矛盾化解等领域发挥基础性作用。费县充分调动政府、市场、社会组织、民间力量等各方资源,推动治理手段从单一行政管理向行政、法律、经济、教育、文化等多种手段综合转变,形成了政府与社会力量互联、互补、互动的多元化社会治理网络。特别是通过构建“4355”矛盾调处化解机制,实现了“小事不出村居、大事不出乡镇、矛盾不上交”,夯实了农村社会和谐稳定的基础。
要筑牢一心为民的执政理念,让群众共享改革发展“红利”。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坚持共享发展,必须坚持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费县建立“3+4”农村治理保障体系,每年需要投入1亿元以上,极大地促进了农村社会的繁荣稳定和长治久安,改善了党群干群关系,赢得了群众的真心拥护和支持。全县每年用于特困救助和便民服务代办的资金大约2000万元,打通了党委政府与群众之间的“连心线”,畅通了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作者系山东省费县县委书记
中国乡村发现网转自:中国农村网
(扫一扫,更多精彩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