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农户在面对土地流转时常常困惑:“土地(经营权)流转给别人,以后要不回咋办?荒着起码还是自己的。交给大户打破户与户之间界限,规模化种植,地界都没了,以后咋找俺的地?”。村里土地确权前,一些进城打工的村民宁愿把地撂荒,也不愿意流转。其实,土地流转,流转的是土地的经营权。而另一方面,种植大户也郁闷不已,一片地,就那么三五户,自己不种也不流转,没法成方连片,耽误了规模化作业。土地是农民的命根子,村民们其实在担心自己的承包权。
2016年,中办、国办印发《关于完善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办法的意见》,提出完善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简称“三权分置”。分置后,对经营人和承包人分别有什么样的影响?要防范什么风险?
经营者可以“借地生钱”。这在以前不可想象,承包权和经营权没分开时,农户可不允许租地人用自己的地去抵押贷款呢!过去想扩大规模却融不到资金。如今,农村土地权属由原来的集体所有权、承包经营权“两权”变为“三权”分置,租地的种植大户有了融资新渠道。合作社、种植大户借人家的地去贷款,万一经营不善怎么办?农民会吃亏吗?“还不上贷款,到最后处置抵押物时,也只是处置的这块土地的经营权,对农户的承包权没有影响。”比如,银行通过寻找下家“接盘”再来搞土地经营,照样还得付给农户当初约定的土地租金。三权分置,经营权可抵押贷款,有利于盘活农村的资源、资金、资产,增加农业中长期和规模化经营的资金投入,促进农民增收致富和加快发展农业现代化。
要想放活农村土地经营权,就得保障好农民对土地的承包权。现在为农民的土地确实权,颁铁证,给农民吃上了定心丸,保障好农民权益,让土地流转更顺畅。
交易环节的保障异常重要。比如在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大厅的电子屏上,不断滚动显示土地、实物等出让和供求信息。设置交易咨询、申请受理、资格审查、资产评估、抵押登记等窗口为农民办理业务。私下进行的土地流转不规范,权益得不到保障,构建“省、市、县、镇”四级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体系,制定交易规则,加强交易监管,提供交易鉴证。使得土地经营权、林权、水域滩涂养殖权、农村集体股权等都可以交易。以土地经营权流转为例,农民只需参与申请和合同签订两个环节,其余工作均由产权交易中心负责,交易过程全部免费。出价高者中标,进一步保护和提高了土地转出方权益和收益。有了农村产权交易中心,供需双方可以较快找到合适的对象,流转效率有了大幅提高。以前得到处打听,价格也得和村民反复商量。现在在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登记需求信息,不久就能有回音。
不少农户只有三五块“插花地”,地块太小,即使挂到农村产权交易中心,也很少有人“接盘”。比如针对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公示但未能达成交易的土地,胶州探索成立“土地银行”。“农民提出土地流转申请,如无人报价,都由土地银行进行托底接收。”据介绍,土地经营权存入“土地银行”,农民可以收取存入的“利息”,等收储多了起来,“土地银行”再将整块土地“贷”给种植合作社、种植大户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通过“零存整贷”的形式,不仅不让农民的土地撂荒,还实现农村土地的规模化、集约化经营。
所以只要我们始终坚持集体所有权的根本地位,严格保护农户承包权,加快放活土地经营权,就能够提高土地产出率、劳动生产率和资源利用率。当然这就要求在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的基础上建立健全土地流转规范管理制度,构建新型经营主体政策扶持体系并完善法律法规。
作者单位:中共秭归县委党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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