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7日,2016年中国金融年度论坛在北京举行。中央财经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清华大学中国农村研究院副院长韩俊围绕推进普惠金融发展问题发表演讲。
以下是演讲全文:
各位来宾:
根据会议安排,下面我想着重围绕推进普惠金融发展问题谈几点意见。
普惠金融(Inclusive Finance)这个概念是2005年联合国正式提出来的。在联合国的倡导和推动下,越来越多的国家做出了发展普惠金融的承诺,并把发展普惠金融纳入国家金融发展战略和政策框架之中。20国集团还正式提出了推进全球普惠金融发展的9项行动准则。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正式将发展普惠金融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今年1月15日,国务院正式印发了推进普惠金融发展规划,提出到2020年建立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适应的普惠金融服务体系。这个规划明确了我国发展普惠金融的总体战略框架和重点政策内容。
普惠金融的基本含义是:金融体系必须能够有效地、全方位地为社会所有阶层和群体提供服务,尤其是,要把那些目前金融体系并没有覆盖到的社会人群作为重点,为他们提供有效的金融服务。
当前,普惠金融是我国金融体系的“短板”,突出表现在:正规金融机构在农村还远不能满足农户、农村小微企业和贫困人群的信贷服务需求,农民“贷款难”、“贷款贵”问题仍未有效解决。
我在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工作时,曾组织开展过一项大型抽样调查,发现:超过60%的被调查农户有资金融入需求。调查显示,在希望从正规金融机构借贷的农户中,没有获得贷款的农户占到了40%;在获得了贷款的农户中,35.6%的农户指出,贷款不能满足资金需求。这说明,农户面临的正规信贷约束是很大的。近几年,我们积极推动深化农村金融改革,农业银行“三农”金融事业部改革试点已覆盖全部县域支行;邮储银行已经正式组建了“三农”金融事业部,正在打造专业化为农金融服务体系;农业发展银行在不断强化政策性功能定位的同时,审慎发展自营性业务;大力发展新型农村金融机构,丰富农村金融服务主体;积极探索新型农村合作金融发展的有效途径;国家层面农村土地经营权和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担保贷款试点工作正在展开;大力发展政府支持的“三农”融资担保和再担保机构,完善银担合作机制;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发行“三农”专项金融债,等等。这些改革调动了银行业金融机构将更多金融服务资源向“三农”倾斜的积极性,正规金融机构对“三农”的覆盖面和渗透度都有所提高。但是,总的来看,金融服务体系不完善依然是制约“三农”发展的主要瓶颈之一。
从今年来看,金融机构各项贷款8月末同比增长12.97%,而涉农贷款同比增长8.3%,涉农信贷出现增长乏力迹象。
目前,参与为“三农”服务的金融机构,有商业性、合作性、开发性、政策性等金融机构;有中小金融机构,也有大中型银行。它们各自服务的重点和发挥的作用各不相同。总体情况是:(1)农村中小金融机构挑着大梁。到8月末,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合计涉农贷款余额8.5万亿元,比年初增加5728亿元。目前(6月末)已经组建农商行1038家。全国还有1259家农村信用社未改制。村镇银行1412家,覆盖67%的县。(2)商业性银行作用举足轻重。到8月末,农行涉农贷款余额2.7万亿元,今年增加1587亿元;邮储银行作为最大的零售银行,其涉农贷款保持加快增长,8月末余额8663亿元,今年增长1270亿元;(3)政策性金融和开发性金融的作用进一步强化。农发行8月末涉农贷款约高达3.8万亿元,比年初增加4627亿元,同比增幅27.8%。今年以来,国开行的涉农贷余额增加了161亿元。(4)其他商业性银行也参与了农村金融服务的提供。如,工农中建交合计涉农贷款约比年初增72亿元,股份制银行增1222亿元。
大家注意到了,目前在统计中,我们是使用“涉农贷款”这个指标,它的口径是很宽泛的,我们发现,这个指标不是考量金融机构为“三农”提供金融服务的一个恰当的指标。到8月末,涉农贷余额为27.4万亿元,其中农户贷款6.8万亿元,分别增长8.3%和14.8%。今年中央一号文件已明确要求,要完善“三农”贷款统计,要突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扶贫贴息贷款等,以便更加准确反映“三农”金融服务状况。
在现行信贷政策条件下,担保抵押资产是否充足,是决定银行贷款的主要条件。大量农村小微型企业、普通农户和贫困人口,他们缺乏抵押品,又难以找到担保方,他们的贷款需求最难得到满足,这是发展普惠金融最应该关注的问题。
在拓宽农民抵押品范围和改进农村担保体系方面,我们已经取得了一些重要进展。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开展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和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经报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涉法问题的授权后,相关部委出台试点暂行办法,分别在232个县(市、区)和59个县(市、区)开展试点。到6月末,232个农地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地区,贷款余额为134亿元;59个宅基地使用权抵押贷款试点地区,贷款余额131亿元。抵押权是处分权的表现形式之一,应该赋予农地抵押权。但“两权”抵押改革能否从根本上解决农户贷款难?似乎不应太乐观。“两权”抵押能否见效,不仅取决于农民的愿望和政府的态度,还取决于金融机构是否有积极性。总的来看,因担心抵押失败后农村土地处置难,金融机构开展此项业务还有不少顾虑,意愿不足。发展普惠制金融,满足大量缺乏担保抵押的农户、农村小微型企业和贫困人口的信贷需求,不能简单套用现代商业银行实行的一套贷款审批制度。发展普惠制金融,就是要体现会平等,同时,普惠金融又不能搞成“慈善金融”。那么,怎样才能走出一条兼顾公平和商业可持续的真正惠及广大农户、农村小微型企业和贫困人口的普惠金融之路?
这方面,有很多有益的探索。我可以介绍一下邮储银行在宁夏固原市一个贫困村的试点经验。从2008年开始,邮储银行在蔡川村,紧扣产业实际,贴近群众需求,帮助村民发展特色种养业,8年来,已累计向蔡川村发放贷款1800笔9000余万元,迄今没有出现一笔不良贷款。邮储银行实施的“整村推进”金融扶贫试点,加快了贫困群众减贫摘帽步伐,该村农民生产生活条件发生了巨大变化。2015年全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6300元,是2008年的3倍多。
8年、1800笔9000余万元贷款,迄今没有出现一笔不良贷款,这是怎么做到的?根据对该村的调研,最主要的经验是:充分利用了农村“熟人社会”的优势。在试点过程中,他们注重发挥村“两委”和致富能人引领作用,村干部发起成立合作社,采取“银行+合作社+农户”模式。合作社不仅为社员提供优良品种、养殖技术和市场销售等服务,还为养殖户做贷款担保,并负责农户借款的用途审查和监督管理。由于村干部和合作社对全村家家户户家产状况、信誉情况了解清楚的缘故,在银行向社员放贷时,很好地充当了过滤介质,这样就打消了银行对农户偿还能力的质疑。农村社会由于圈子小、亲戚连带,村民之间彼此熟知,真要失信,也很难在村上立住脚。邮储银行在这个贫困村的试点经验表明,利用好农村熟人社会重视个人信誉和便于相互监督的优势,把农民、乡村精英和合作社的利益捆绑在一起,既可以为规避信贷风险发挥积极作用,同时对传承优良民风起到了示范,可以实现多方共赢。
发展普惠金融涉及面广,是一项具有全局意义的战略性事业。我国上亿农户、上千万专业种养户、数百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大量的农村小微型企业、数千万贫困家庭,他们都是普惠金融现实和潜在的客户。建立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适应的普惠金融服务体系,必须进一步开放农村金融市场,丰富农村金融服务主体,强化和完善农村金融服务基础设施,全面激活农村金融服务链条,积极支持各类金融机构,不断创新完善普惠金融服务模式,努力开创普惠金融发展的新局面!
谢谢大家!
专家介绍:韩俊系中央财经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清华大学中国农村研究院副院长。
中国乡村发现网转自:微信号 清华大学中国农村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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