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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俊: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 促进乡村全面振兴

[ 作者:韩俊  文章来源:中国乡村发现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9-12-27 录入:王惠敏 ]

编者按:12月22日,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农业农村部党组副书记、副部长、中国农业大学国家农业农村发展研究院学术委员会副主任韩俊出席“2020中国农业发展新年论坛”,并以“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 促进乡村全面振兴”为题,从如何加快破解“人、地、钱”等难题,强化要素供给,把农业农村优先发展要求落到实处,进行了全面的、深刻的报告。以下是讲话全文,经报告人授权发布。

刚刚闭幕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是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之后召开的又一次重要会议。会议分析了当前“三农”工作面临的形势和挑战,强调对标对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围绕打赢脱贫攻坚战和补上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三农”领域短板,部署了明年的“三农”工作。小康不小康,关键看老乡。明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收官之年,“三农”工作成效如何,很大程度上将决定全面小康社会的成色。明年也是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关键之年,做好明年的“三农”工作,打赢脱贫攻坚战、补上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三农”短板,将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打下坚实基础。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以来,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做了全面部署,出台了国家乡村振兴战略规划,产业振兴、乡村治理、乡风文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方面,我们今年也出台多个文件作了专门部署。可以说,国家层面上乡村振兴战略“四梁八柱”式制度性框架已经基本确立。扎实实施振兴乡村战略,要加快破解“人、地、钱”等难题,强化要素供给,把农业农村优先发展要求落到实处。

第一,要着力解决乡村振兴缺人才的困境。人才是乡村振兴的第一资源。实现乡村人才振兴,一是要在“引”字上做文章,抓好招才引智,促进各路人才“上山下乡”投身乡村振兴。全国从农村走出来的企业家、党政干部、专家学者、医生教师、技能人才、农民工、大学生、复转军人等数不胜数。要打破城乡人才资源双向流动的制度藩篱,建立有效激励机制,把有志于农业农村发展的各类人才“引回来”,把他们回报家乡的愿望和力量引导好、利用好,让城里想为振兴乡村出钱出力的人在农村有为有位、成就事业,让那些想为家乡做贡献的各界人士能够找到参与乡村建设的渠道和平台,在振兴乡村中大展身手。这个渠道通畅了,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将会产生不可估量的作用。

二是要在“育”字上下功夫,进一步整合资金资源,完善培训机制和内容,大力培训提升一批高素质农民,挖掘培养一批乡村本土人才,定向培育一批服务乡村振兴的专业人才,做好乡村人力资本开发这篇大文章。要加强高素质农民培训,打造适应现代化发展要求的乡村振兴主力军。目前,我国高素质农民总数仅为1520万人,仅占5亿务农农民总数的3%。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面临缺师资、缺实训基地、信息化手段薄弱等问题。下一步,要以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返乡涉农创业者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为培育对象,着力培养一大批有文化、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高素质农民。支持他们以半农半读、弹性学制等方式参加中高等农业职业教育,提升科技素质和生产经营水平。要以提升基层农技人员素质为重点,加强农业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加大乡村本土人才培养力度。当前,基层农技人员专业素质不高、知识结构老化、队伍青黄不接问题突出。基层农技推广队伍中四分之一人员没有技术职称,50岁以上的占30%,35岁以下的只有20%,与农业市场化、信息化、机械化、规模化发展要求相适应的农技推广服务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要坚持人才下沉、科技下乡、服务“三农”,进一步壮大科技特派员队伍,通过集中轮训、专题学习等形式,更新基层农技推广人员知识储备,提升现代农技推广能力和生活待遇,让他们干得更有盼头。

一段时间以来,农业教育非农化、专业去农化、毕业生脱农化倾向严重,传统农业科技类专业受到严重挤压,服务乡村振兴专业人才培养有削弱倾向。某农业大学招生的62个专业中涉农专业仅占35个,有的涉农高校非农专业甚至达到80%。农业院校毕业生到“三农”一线工作意愿不强。据统计,我国高等农业院校41所,每年招生6万人,高等职业学校38所,每年招生6万人,中等职业学校270所,每年招生19万人。每年毕业人数总计约30万人,在涉农领域就业的有60%左右,到“三农”一线工作的仅有20%左右,涉农专业毕业生脱农化现象日益严重。培育服务乡村振兴的专门人才,亟待加强高等院校涉农专业人才培养,加大农科专业招生倾斜力度,要通过定向培养、学费减免等方式,吸引更多优质生源报考,提升农科教育生源质量。要通过校企合作等方式加强实习实训基地建设,校所战略联盟方式合作培养研究生等,加强教学与产业紧密对接,推进培养机制改革,面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农业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发展需求培养更多专业人才,提升农科专业人才培养水平。鼓励农科大中专毕业生到乡村振兴一线干事创业。

三是要在“用”字上出实招。注重从高校毕业生、返乡农民工、退伍军人中选拔充实乡村干部队伍。要建立平台、优化服务、营造氛围,切实发挥好返乡下乡人员的人脉优势、资金优势、研学优势、管理优势、信息优势,让他们在乡村干事创业中能一展所长,工作顺心、生活舒心。

第二,要以处理好农民和土地的关系为主线,推动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方面,当前重点要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目前,全国有2838个县(市、区)、3.4万个乡镇、55万多个行政村完成了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将14.9亿亩承包地确权给承包农户,为近2亿农户颁发了土地经营权证书。截至2019年6月底,全国家庭承包耕地流转面积约5.6亿亩。下一步,落实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政策,衔接落实好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的政策,要落实“两不变、一稳定”要求,即保持土地集体所有、家庭承包经营的基本制度长久不变,确保农民集体有效行使土地所有权、集体成员平等享有土地承包权。保持农户依法承包土地的基本权利长久不变,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能剥夺和非法限制。保持农户承包地稳定,农民家庭式土地承包经营的法定主体,发包方及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不得违法调整其承包地。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应坚持延包原则,不得将承包地打乱重分,确保绝大多数农户原有承包地继续保持稳定。要完善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制度,在依法保护集体土地所有权和农户承包权前提下,平等保护土地经营权,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促进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

二是扎实推进征地制度改革。2015年开展试点以来,试点地区在缩小征地范围、规范征收程序、合理确定补偿标准、完善多元保障机制、建立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机制等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截至2018年底,33个试点县(市、区)按新办法实施征地1275宗,18万亩。下一步,土地征收制度改革方面,要继续探索缩小征收范围,研究制定成片开发的具体规定和标准,完善公共利益认定程序和公共利益认定争议的裁决机制,完善土地征收补偿标准,进一步规范土地征收程序,做好土地征收审批与农用地转用审批的衔接,完善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政策。

三是稳妥有序推进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2015年开展试点以来,试点地区推进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与国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形成了比较完整的工作制度和政策体系。截至2018年底,33个试点县(市、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已入市地块1万余宗,面积9万余亩,总价款约257亿元,收取调节金28.6亿元,办理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抵押贷款228宗、38.6亿元。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进一步显化了集体土地价值,试点地区共获得入市收益178.1亿元,增加了农民集体土地收入,显著增加了农民的土地财产收入,也为当地农村新产业新业态发展注入巨大推动力。这方面试点形成的改革成果已写入新修订的土地管理法,将全面推开。下一步,要抓紧推进配套法律法规政策的研究修改和制定工作,探索增量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的具体方式,协调推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贷款配套政策,进一步完善集体建设用地入市收益合理分配制度。

四是稳慎推进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按照落实宅基地集体所有权,保障宅基地农户资格权和农民房屋财产权,适度放活宅基地和农民房屋使用权的要求,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的制度安排。2015年开展试点以来,试点地区围绕保障农户住有所居、建立宅基地有偿使用和退出机制、下放宅基地审批权限、完善宅基地管理制度等进行了积极探索,取得明显成效。截至2018年底,试点地区共腾退出零星、闲置的宅基地约14万户、8.4万亩,办理农房抵押贷款5.8万宗、111亿元。下一步,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要扩展试点范围,丰富试点内容,完善制度设计,在探索中总结完善后再稳步推开。必须指出的是,适度放活宅基地和农民房屋使用权,不是让城里人到农村买房置地,而是吸引资金、技术、人才等要素流向农村,使农民闲置住房成为发展乡村旅游、养老、文化、教育等产业的有效载体。要严格实行土地用途管制,严格禁止下乡利用农村宅基地建设别墅大院和私人会馆。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还必须加快破解农村建设用地自己用不了、用不好的困局。要更好盘活存量土地,通过村庄整治、零散建设用地整理等方式节约出来的建设用地,重点支持乡村振兴。

第三,要健全乡村振兴投入保障制度,创新投融资机制。初步测算,落实乡村振兴战略规划今后5年的重点任务,大约需要7万亿元以上的投资规模。要继续加大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力度,推动建立“三农”财政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建立健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财政投入保障制度,公共财政更大力度向“三农”倾斜,确保财政投入与乡村振兴目标任务相适应。支持地方政府发行一般债券、鼓励地方政府试点发行项目融资和收益自平衡的专项债券。乡村振兴,单靠各级财政投入远远不够,要健全农村金融服务体系,拓宽资金筹措渠道,加快形成财政优先保障、金融重点倾斜、社会积极参与的多元投入格局。

长期以来,土地出让收益主要是取之于乡、用之于城,直接用于农村建设的比重很低。根据国土部数据,2001年以来,全国土地出让收入合计近35万亿元。其中,2012年至2017年底累计高达22.23万亿元。根据财政部数据,2007年以来,扣除征地和拆迁补偿等支出后,土地出让纯收益用于农业农村只有30%左右,有的年份还不到20%。城市发展靠“土地财政”,乡村振兴也要借助土地之力。要调整完善土地出让收入使用范围,提高农业农村比例投入比例,为乡村振兴注入更多的资金支持。

贷款难、贷款贵已成为困扰农业农村生产经营的一大痛点。要坚持农村金融改革发展的正确方向,健全适合农业农村特点的农村金融体系,推动农村金融机构回归本源,把更多金融资源配置到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更好满足乡村振兴多样化金融需求。这方面,一些地区推进数字普惠金融改革的创新性作法值得重视。通过构建线上普惠通金融综合服务平台,将信贷、支付、理财、缴费等金融产品加载在平台上,实现金融服务一网通达、触手可及。配套建设线下乡、村普惠金融服务站,配有金融协管员,村民不出村就能享受便捷金融服务。发展数字普惠金融必须搭建起农户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建立适合农户特点的信用评估指标体系,依靠农村基层组织对农户进行信用评分,解决农民信用信息采集难和风险控制难等问题。以河南省兰考县为例,截至8月末,兰考已建成454个金融服务站,完成16.03万农户的信用信息采集和15.33万余户农户基础授信,发放普惠信用贷款1.27万笔4.75亿元,其中大部分农户是首次从银行获得贷款。从一些试点地区经验看,深入推进数字普惠金融,关键是要构建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普惠金融服务体系,打通金融服务下沉到乡村的“最后一公里”,为广大农户提供用得上、用得起的金融服务。


中国乡村发现网转自: 国家农业农村发展研究院 微信公众号(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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